56 歲前男警被指於 2022 年 9 月披露同僚警員的個人資料,他被控一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案件周三(4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獲准簽保守行為(法律 101 文章)處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下令被告自簽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36 個月,期間不得干犯同類型罪行,控罪獲撤銷,另需付訟費 500 元。
案情:事主從朋友知悉
個人資料在 WhatsApp 群組流傳
案情指,事主 X 於 2022 年 9 月 23 日從朋友處得知,X 及其上司被毁謗的言論螢幕截圖被轉發至一個 WhatsApp 群組 ,另附有 X 的個人資料,包括 X 的英文全名、職級,警員編號及照片,群組成員有作出回應。
X 從未同意披露其個人資料,認為其名聲受損,故報案處理。警方其後發現,寄件者的手機號碼為被告的號碼,他自 2016 年 11 月 11 日已作登記。
2022 年 11 月 24 日,被告警誡下承認該號碼屬於他。他已使用該號碼近 30 年,並以相同號碼註冊 WhatsApp,另他約於 9 年前加入涉案 WhatsApp 群組。
被告被控一項控罪
警方指已離職
被告劉捷成(56 歲),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被控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香港在未經資料當事人 X 的相關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即他的英文全名、職級、警務處職員編號、以及他所屬的小隊,意圖導致該 X 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 X 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男子為前警務人員,已經離職。警方又指,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定必嚴正處理。
STCC240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