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56 歲前男警被指於 2022 年 9 月,披露同僚警員的個人資料,他被控一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案件周三(9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獲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案件押後至 10 月 4 日再訊,被告准以 5,000 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男子為前警務人員,已經離職。警方又指,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劉捷成(56 歲),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被控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香港在未經資料當事人 X 的相關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即他的英文全名、職級、警務處職員編號、以及他所屬的小隊,意圖導致該 X 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 X 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STCC240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