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保安局長鄧炳強周一(12 月 1 日)表示,當局事後在宏福苑 8 幢大廈的高、中、低層,抽取合共 20 個棚網樣本檢驗,當中 7 個不達阻燃標準。政務司長陳國基指,不達標樣本是來自宏泰、宏道、宏志、宏仁閣。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奪去至少 128 人性命,政府指初步化驗棚網顯示達到阻燃要求,但社會關注政府如何監管。《法庭線》翻查屋宇署及勞工處的守則與指引,發現對棚網等阻燃要求的規定,字眼為「應採用」、「應具備」,當中《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英版意思不一,中文版為「必須使用」,惟英文版字眼為 “should be used”。
兩部門近日都表示就阻燃規定執法。不過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指出,棚網阻燃性並非法定要求,僅在守則有提及,若不跟從不一定違法。而實際操作上,「既然唔係法例要求,就唔會有所謂形式點去做」,當局一般巡查時只會檢查由供應商提供的證書,不會另安排測試,因涉危險亦不會在地盤燃燒實測。
政府:曾審視宏福苑棚網
未發現不符阻燃性要求
政府周五晚上 10 時發稿,交代火災後續工作,指就宏福苑棚網,承建商曾於 2024 年 10 月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提供棚網測試報告。審查組經審視後並無發現不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作業備考/通告函件對棚網阻燃特性的要求。
審查組亦曾於同年 11 月到訪宏福苑,「監察宏福苑負責註冊檢驗人員和承建商現場抽樣並用火燃點棚網物料,並未發現助燃情況。」
審查組周四亦於宏志閣、沙田穗禾苑、深水埗清麗苑、深水埗怡閣苑及觀塘安基苑棚網進行初步現場採樣,初步測試結果並無發現不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作業備考/通告函件對棚網阻燃特性的要求。
截至周五下午 5 時,屋宇署已巡查正進行外牆大維修的其中 127 幢樓宇,抽取棚網樣本,陸續送交政府化驗所、本地私人化驗所及內地化驗所測試,預期可於 1 至 3 日內取得結果。
此外,審查組於宏志閣就保護窗戶的發泡膠物料進行現場採樣,經測試發現為易燃。

兩部門守則、指引:
棚網等「應具」阻燃特性
屋宇署對竹棚有詳細規定,集中在棚架的搭建、結構安全,但署方在《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 《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兩份對認可人士及承建商的《作業備考》、《竹棚架設計及搭建指引》,都提及過遮布及棚網等「應具備」符合標準的阻燃效能。
當中,1995 年發出、沿用至今的作業備考,提及消防處關注以聚氯乙烯膠布遮蓋棚架的做法,擔心一旦發生火警,火勢會更易蔓延,故遮蓋棚架時「應採用耐燃遮布」(flame-retardant sheeting should be used)。

屋宇署《竹棚架設計及搭建指引》提及,「凡正在興建、拆卸,或進行修葺或小型工程的建築物,所有為遮蓋其外牆而裝設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均應具備適當的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英文版相關部分為 “should have appropriate fire retardant properties in compliance with a recognised standard.”。
屋宇署《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的中英文版本則意思不一,中文版為「在建築物周圍豎設的棚架,必須使用阻燃布覆蓋。」英文版字眼為 “should be used”。

至於由勞工處發出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主要規範竹棚搭建、檢查維護、防止墮下的措施,但亦提及「棚架面上應裝置適當的保護幕,用以限制物件墮下的範圍」,而所有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均應具備適當的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should have appropriate fire retardant properties in compliance with a recognised standard.)。

兩部門稱檢視證書、要求呈報告
不過,兩部門近日都表示就棚網是否合符阻燃標準執法。
勞工處本周四回覆指,就宏福苑維修工程巡查時,曾經檢視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而資料顯示其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所載的認可標準(見報道)。
屋宇署則在 2025 年 10 月中環華懋大廈竹棚三級火之後,向業界發出通函,重申對棚網等的阻燃要求,並指「若發現正進行的建築工程涉及使用阻燃性能不足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和塑膠帆布,署方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對相關人士及承建商採取相應行動,包括考慮提出檢控及採取紀律處分」。
署方周四分別向承建商及認可人士發出通函,要求檢視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及塑膠帆布的阻燃性能,連同由認可實驗室發出的證明書、測試或評估報告,在 7 天內呈交署方,亦提及署方會對物料的阻燃性能進行抽查。

何炳德:沒強制要求棚網阻燃
李光昇:不跟守則不一定違法
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接受《法庭線》訪問時表示,法例上沒強制要求棚網一定要用阻燃物料,勞工處有制訂《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等指引,建議採用阻燃物料。
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亦指,法例上沒要求棚網要具阻燃效果,但勞工處相關工作守則有提及。他解釋,按照守則做事不會被檢控,但若不跟從也不一定是違法,「只不過就係話,萬一唔跟守則,出咗啲咩問題,就要上法庭,要同法官大老爺解釋點解唔跟,或者而家做嘅嘢係咪等於或者好過佢(守則)」。
香港樓宇安全學會會長、測量師何鉅業則指,勞工處《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註明具「特殊的法律地位」,形容效果為「即係你唔好唔理我」。他解釋,不遵從不是即時違法,但若不跟從而出意外,又沒良好理據辯護,例如指出其採取的措施與守則具相同效果,「就會有理據去要你負責任」,而屋宇署的情況亦一樣。
業界:內地標準
離火源後 4 秒內熄滅
至於何謂「阻燃」,李光昇以內地標準解釋,指「國家標準寫得好清楚」,就是離開火源之後 4 秒內要熄滅。
何鉅業則解釋,「阻燃」是指有些可被燃燒的物料,經過混合或噴上特定添加劑、塗料後,可減低其燃燒能力。他續指,「阻燃」有其標準,一般會在實驗室內以特定環境測試,例如設置室內濕度為 65%,再以熱能燃燒該物料。以內地標準,一般能 4 秒內停止燃燒就視為具有阻燃能力。而除秒數外,亦需看阻燃劑能否阻止燃燒範圍擴散、抑壓蔓延程度等。
何炳德:一般只查證書
難核實現場物料
棚網的阻燃性雖非法定要求,但部門守則對其效能有清晰標準,政府實際上如何監管?
何炳德說竹棚搭建期間及完成後,會有合資格人士檢視,但合資格人士只能檢驗「搭棚個樣」是否按照圖紙施工,實際採用甚麼物料是無從判斷,而一般做法會要求提供證書證明,但現場的物料是否與證書中受檢驗物料一致,合資格人士未必能檢驗判斷。
何炳德指按其經驗,政府部門一般在棚架施工前及巡查時,只會要求檢查棚網的證書,不會另外安排實驗室或即場試驗棚網是否阻燃。
他直言,「業界經驗嚟講,證書好假㗎咋!」他稱因棚網不論阻燃與否,看起來都非常相似,就算取得證書,也難確保現場架設的棚網就是獲得證書的棚網,形容「證書等於一張廢紙,行昀港九新界都得」、「證書話佢係狗就係狗,話馬就係馬」。
他批評,「你唔現場試過,完全憑證書,係會害死人」,舉例稱是次大埔宏福苑、上月中環華懋大廈兩場火災,使用的棚網亦獲發證書,但均「燒得好快」,「我哋覺得而家全世界焦點擺喺證書係錯晒⋯⋯信自己試驗,而家發出證書咩都好,唔信呢啲」(編按:政府周五公布,去年曾就宏福苑棚網審視承建商測試報告、現場監察測試,大火後亦現場採樣測試初步沒發現違要求)。

李光昇:證書由供應商提供
地盤不會燒樣本測試
李光昇則指,由於阻燃不是法例要求,而是守則上的要求,「既然唔係法例要求,就唔會有所謂形式點去做」。他說,坊間做法是向供應商購買棚網,並要求對方提供證書,但情況是供應商「有就有,無就無。有就拎副本,再做 submission,交畀上家,即係建築師、工程師,但係無固定形式,無㗎無㗎」。
至於勞工處如何檢查,李說處方人員一般會到場檢查證書,但是採用「信任制度」,若有證書提供,就相信現場的網就是證書的網,雖然不能排除有人「弄虛作假」,但一般都會認為,若有人「弄虛作假」,就涉提供虛假文件而犯法。
李又說,在地盤一般不會有人取棚網下來「燒燒佢」,因在工地如此做會「好危險」,而且燒不着也不代表安全,「好多因素令佢燒唔着,反而咁樣可能令人有誤解,以為網係得」。
何鉅業:法例沒強制要求呈證書
就棚網證書,何鉅業說不論是勞工處抑或屋宇署通函,都沒說明證書要由哪些實驗室進行,但業界一般都會找香港的認可實驗室。
他又說,現時法例上沒強制要求主動呈交證書,沒有證書亦「唔會有人理你」。不過大埔宏福苑大火後,屋宇署在周四發通函,要求呈交物料證書,他指之前署方沒有這樣做,但認為新措施仍採取「誠信制度」,即要求呈上證書備案,未提及對照證書相關測試與工地的物料是否一致。
周五下午公布:至少 128 死
宏福苑大火周三發生,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五下午 3 時在記者會表示,火警造成至少 128 人死亡,另有 79 人受傷。初步化驗顯示,棚網達到阻燃要求,相信事發是宏昌閣低層的圍網最先起火,而大廈中亦發現高度易燃發泡膠,起火原因仍需待調查確定。
發展局周四與業界會面,局長甯漢豪指雖然慘劇懷疑是業內違規行為造成,並非純粹因為使用竹棚架,但竹棚的耐燃性始終不及金屬棚架,政府認為應擬定路線圖,以便在合適工地環境下盡快改用金屬棚架,而業界代表均對此方向表示理解及支持。
竹棚架在香港建築、維修與拆卸等工程廣泛應用,據職業安全及健康局報告引用的研究資料,於上世紀 80 至 90 年代在公共及私人建築工程的使用率達 95% 以上。「香港竹棚業持續發展關注組」2025 年初表示,全港搭棚工程仍有逾八成使用竹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