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15 日)踏入第 13 日,會上傳召 4 名遺屬及居民,講述家人罹難經過及授權票等問題。其中李俊豪憶述,大火當晚不斷與家人視像通話,目睹他們緊張、悲鳴至倒下,母親、胞兄、15 個月大侄女及家傭罹難,盼有生之年為他們發聲。李國鴻則從屋內 CCTV 見濃煙湧入單位,母親及兩名家傭的遺體最後在鄰居單位尋獲。
有居民則提到,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曾擺街站,以協助申請市建局資助為名,遊說其母親交授權票。他指得知事件後,帶同母親取回授權票,但受到諸多刁難。另有居民指,黃碧嬌曾帶「黨羽」前往大會欲影響居民,以及「排隊攞授權票」。

居民李俊豪一屋 4 人罹難
宏泰閣 1907 室居民李俊豪首先作證,他與父母、胞兄一家三口及家傭同住。大火當日,母親、胞兄、15 個月大侄女及家傭在家,他與父親、大嫂則在外工作。下午 3 時許,同事告知宏福苑起火,他 4 時許趕到大埔墟,已望到宏泰閣被濃煙包圍,父親、大嫂聞火警亦趕回家。
他跑至宏福苑附近的廣福公園,想走入大廈救母親,但火災現場已被圍封,無法進入。李遂致電母親,母親問「出面咩事呀」,表示已報警,又提及火警鐘、消防車嗚笛聲沒響,反安慰說「咁早,消防員搞得掂㗎喇」。
他每隔 15 分鐘致電母親,當時家中已無水無電,侄女喊肚餓,母親着李在外面準備奶粉。李形容當時母親「嬲嬲哋」,他則不斷打電話、向社區會堂求助,警方着他等候。李晚上再與母親及胞兄 FaceTime 通話,知悉消防在 8 時着胞兄留意電話,指會隨時上樓營救,故暫停通話。他於 9 時再與兩人視像通話時,見家裏漆黑一片,胞兄在拍打母親、家傭,「唔想佢哋瞓」。
李俊豪 9 時半最後一次跟家人通話,憶述他們非常緊張、悲鳴及憤怒。他在樓下向警員展示手機畫面,警方帶他見指揮官,李表示母親是長期病患,「BB 頂唔順,想佢哋想盡快救媽媽、 BB 先」,警方指會再尋求消防協助。後來,李與大嫂「見到報極警都冇用」,遂到廣福邨附近尋求消防員協助,更越過封鎖線衝向消防車向職員求救。
職員翻看紀錄,指其單位有 8 次求助紀錄,並通報前線消防員「19 樓嗰度有 4 位緊急人士一定要救呀」。惟李聽到前線人員回覆:「14 樓真係攻唔到,好大火」。他只能繼續看着電話,見到胞兄倒下,他與大嫂不斷向電話大叫,「嗌到我媽電話冇電」,其後已無法致電對方。母親、胞兄、侄女及家傭最終罹難。
李俊豪:盼有生之年為家人發聲
李在書面證供指,政府部門缺乏監管、工程公司做法霸道、區議員與公司關係複雜。他於會上解釋,大維修工程合約由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簽署,當時居民有意見,召開業主大會不果,《東張西望》亦曾報道。李又指,聽過母親稱開會時「有好多唔識嘅人入咗去」,曾向民政署、廉署等求助同樣不果。
李補充,家人曾投訴宏業工人吸煙,又指 2025 年兩度打風,有居民向宏業反映棚網倒塌,及後母親從街坊口中得知已更換棚網,宏業聲稱合規格。
李最後表示,居於宏福苑 40 年,屋苑的花草樹木、公園仔、籃球場,「每次落樓嗰浸涼風,都陪我成長」,對他而言屬「幾刻骨銘心時代紀錄」。他指如非有大維修,便不會有天價工程;如果政府部門認真回應居民訴求,便可避免火災,「如果冇呢場火,我會繼續喺宏福苑住,如果冇呢場火,佢哋 4 個都唔會走」。
他希望委員會可還原真相,還家人公道,「唔奢望我之後生活點,想有生之年幫佢哋發聲,我覺得呢份憤怒、唔甘心唔係代表我自己,係代表我媽媽、我哥哥、欣欣(侄女)、工人姐姐,佢哋永遠都講唔到,我代佢哋說話」。現場人士用紙巾拭淚、飲泣。
主席陸啟康指,「你聲音我哋聽得好清楚」,稍作停頓後,哽咽表示委員會會盡全力找出真相。

李國鴻母及兩外傭罹難 鄰居單位尋獲遺體
李國鴻母親與兩名外傭,居於宏昌閣 2603 室,他經常到訪探望。李國鴻指,事發當日胞弟、胞妹曾到單位探母親,胞妹離開不久便發現火警,折返時已被警察阻止進入大廈。
李知悉火警後,查看母親家中閉路電視,並多次致電家傭,當時家傭「好驚喺度嗌」。會上播放屋內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於 2 時 57 分,家傭打開門望出走廊,當時不算大煙,兩分鐘後再開門,已有黑煙湧入,至 3 時許單位佈滿濃煙。
翌日消防員入屋不見 3 人,但在隔鄰 2608 室發現坐輪椅的母親、兩名家傭及兩名鄰居,共 5 具遺體。李估計當時 3 人感害怕,於是找鄰居幫忙,最終罹難。



李國鴻:曾向消防、市建局等投訴
針對大維修工程,李國鴻指,新法團上任後,逢星期六工程會議,宏業與鴻毅代表都會出席。
他當時有提出大維修應分批進行,先搭建 4 座大廈棚架,完成後再搭另外 4 座,惟宏業回覆指是鄧國權想及早完成工程。
至於工程合約原本訂明蓋建臨時鋼鐵有蓋行人通道,最終用竹棚搭建,李指鴻毅曾回應會跟進卻沒有下文,質疑「所有要跟合約去做,但佢都唔跟,咁寫份合約做咩?」
李另曾就屋苑問題向各政府部門投訴,包括向勞工處投訴工人沒有戴安全帶及安全帽,向消防處投訴發泡膠封窗、防火門問題。工程會議上亦有人投訴工人在棚架吸煙,宏業、鴻毅指「要罰錢之類」。
李又指,宏業曾提供火燒發泡膠短片,指發泡膠不易燃但從未展示證書。李指,新管委會上任後,透明度有所改善,「我起碼成份合約都攞到」。
他指,居民就合約向市建局投訴時,對方則着向查詢工程顧問,「但個顧問有問題,你叫我問返顧問,咁招標妥有咩用?我哋覺得工人有問題,佢話佢哋啲工人招標妥出嚟,咁監咩管?」
馮堯:黃碧嬌曾帶「黨羽」往業主大會
住在宏泰閣 3102 室、67 歲的馮堯,其母在大火期間去世。馮在大火前發現,防煙門沒關、被阻塞,曾向物管公司置邦的屋苑經理黎永利反映,要求加強巡查、紀錄,惟黎「好似有壓力咁,咩都冇做過」。
馮另不滿授權票問題,「授權唔使對身份證,唔授權要對身份證,親自嚟仲嚴格」﹐又指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曾帶「黨羽」前往大會欲影響居民,「可以帶住一班人嚟,有男有女,女對付我呢啲男人,我靚仔啲,男對啲小妹妹兇佢、用膠樽乒乒嘭嘭嘈佢。」而在表決宏業擔任承建商的大會上,他見黃碧嬌團隊「都係排隊攞授權票,攞投票表格」。
他又指,與黃碧嬌有關係的人士曾聯絡他,要求幫忙宏業成為承建商。馮指自己在大埔長大,「邊啲人係鬼係神,我望一望都知」。杜淦堃關注,即馮是基於經驗,覺得對方是黃碧嬌團隊?馮同意,又稱曾要求民政署幫忙約黃碧嬌「傾偈」,「希望佢唔好糾纏於我哋宏福苑維修裡面」,署方指做不到。

居民指黃碧嬌以申資助為名遊說交授權票
住在宏志閣 506 室的戴自文則供稱,當初得知每戶就大維修須付 16 至 18 萬元,有居民質疑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與宏業有關係。至徐滿柑參選時,他着母親投票給徐,但母親指已在黃碧嬌街站簽授權書,「我衝落去拎返,但係諸多刁難」。
戴自文指,本身任職工程,曾就不合理事宜投訴,例如拆冷氣機、封窗一年,他建議分批施工,「宏業同我講話唔夠錢,我鬧佢你唔係做義工」。
戴又形容,當時新任法團主席徐滿柑「係威係勢、好有熱誠」,當選後建立「工程監察組」,邀請居民開會,有監察組成員擔心發泡膠易燃曾即場測試,但其後卻不顧居民意見,「我哋好多居民好氣餒」。
戴自文作證後,在場外再向傳媒講述母親被遊說交授權票一事。他指,當時將開會罷免舊法團,同時黃碧嬌擺街站為業主填表,以申請市建局資助,着其母親「不如簽埋授權票」。戴質疑,有人利用長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遊說他們交出授權票,批評做法荒謬。
他指在開會前,帶同母親到場要求取回授權票,但對方稱「唔得喎、唔攞得喎」。戴認為,當時業主大會未召開,「業主本人攞返授權票,點解唔得先?」他指在態度強硬下,雙方爭執約半小時後,才取回母親簽署的授權票。
戴又指,黃一方沒透露如何處理授權票,又質疑黃以區議員身份理應保持中立,呼籲她出席聽證會作供,指「你身冇屎嘅,咪出返嚟喺度講返你自己嘅證供所有嘢」。

外牆維修公司:外牆打鑿前以發泡膠封窗
兩名外牆維修分判商公司負責人,分別講述被委派用發泡膠封窗、後樓梯開「生口」的問題。
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指,經「恆豐營造工程」的嚴楚基介紹,負責宏昌、宏泰及宏建閣 3 座大廈的外牆工程,於 2024 年 8 月竣工,屬首次與宏業及鴻毅接觸。明旺維修工程公司擁有人張明海則負責宏道閣工程。

吳確認,工人會以膠紙在窗戶貼上發泡膠,把剩餘發泡膠𠝹走,再進行打鑿,打走舊有「紙皮石」。他指,每天打鑿後會即日掃走垃圾,不會留下泥頭,並指過往亦見過使用發泡膠封窗,但同意不常見,大多使用「中空板」。
會上展示施工流程的文件,提及打鑿時會再以薄木板或「中空板」遮窗,完成後即拆除。吳確認曾加釘「中空板」或木板,但完成工程後,嚴楚基指示只拆除「中空板」,保留發泡膠。
他又指,港鵬完成工作後,收到以「海德工程公司」簽發的支票,但不清楚「海德」角色,不知道是否由「海德」訂發泡膠。他開始工作前,發泡膠已送至宏福苑。

外牆維修公司:宏業要求每隔 5 層開「生口」
針對「生口」問題,吳培坤及張明海均確認,宏業要求他們為不同座數,每隔 5 層在後樓梯開「生口」通道,方便工人出入。兩人同意此舉非工程必須,又指在工程開始前,各大廈 15 樓已設有「生口」。
吳在提問下指,不知道「生口」會影響走火。張明海的供詞則提到,開「生口」時,他會先拆除玻璃窗、保留窗架,再裝上鋁塑板,但因鋁塑板容易破爛,他們按城造工程公司姚錦輝要求,改用木板。
張又指,工程期間當工人每日完成工作後,他會上棚架「執吓手尾」、清走泥頭,對工人有否在棚架吸煙不知情。針對工地吸煙問題,吳則指他與部分工人有吸煙習慣,但他只會在地下吸煙區吸煙,又曾提醒工人不要在棚架吸煙,並勸他們戒煙,「我自己都戒緊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