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官延期半年至11月開審 何俊仁擬改認罪 3人還押逾千天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官延期半年至11月開審 何俊仁擬改認罪 3人還押逾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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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何俊仁擬改認罪

本案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審理,原定今年 5 月 6 日開審。

李運騰周五甫開庭指,各方可能已循新聞等得悉,基於法庭審理中的案件,本案「原本定落嚟 5 月初個審期,就變得不可行喇,所以其實需要將件案件押後,但係我哋都希望能夠喺今年之內開到」。旁聽席聞言傳出嘩聲。

代表李卓人、何俊仁的大狀沈士文即指,「何先生係有機會將佢嘅答辯轉變」,指辯方正就何的情況與控方「作出緊一啲嘅聯絡,嚟等第三被告(指何)好確定,佢係咪會轉個答辯,就成為認罪嘅」,望法庭給予一個短的時限,供雙方商討。

李運騰指,若何俊仁的答辯有變,會先聽取其答辯,至於判刑,則不會在審訊完結之前處理,現要先訂開審日,「等到大家都知道呢單案件幾時會開到」,而審期多少天則稍後再處理。其後暫定辯方需於 14 天內,書面通知法庭何會否改變答辯意向。

何俊仁早前否認控罪,他現時 73 歲,庭上所見,他的神情相對凝重、皮膚蠟黃。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李卓人、何俊仁代表大狀:
已還押逾千天

之後庭上隨即處理審期。李運騰指,與另外兩位主審法官陳仲衡、黎婉姫商議後,擬在 11 月 3 日開審,又說審期「30 至 40 日,點都唔會少㗎喇」,但正式要審多少天,有待何俊仁答辯有正式決定再議。

代表支聯會的大狀林芷瑩指,她有另案需處理,而該案已押後 3 次,雖明白本案優先,但望法庭可考慮在 12 月 1 日開審。沈士文則指,李卓人、何俊仁已因本案還押逾千天,「對佢哋相當唔公平」,對再延遲有保留。

李運騰聞言即稱,「我都好有保留,今次要延期都係萬不得已嘅情況」。林遂指會另行處理她負責的另案。李運騰續指,「11 月 3 號係我哋 3 位(法官)目前睇嚟最快畀到嘅日子…俗啲講法,而家必定係 11 月 3 號…無論咩事情發生,呢單我哋 11 月 3 號都開㗎喇」。

控方指大多可用同意案情解決
「呢單案剩返可能係播影片」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表示,希望法庭可就鄒幸彤的專家證人問題另訂一場「初步聆訊」(preliminary hearing),「令正審嘅時候唔會因為咁節外生枝」。

李運騰指「好困難」,難以早過 11 月處理。萬指,希望盡快以初步聆訊的形式解決,指愈早解決、有定奪,鄒可能會就相關裁斷有所安排;若時間太緊接,可能會對與訟各方不便。

法官黎婉姫打斷問,「對控方有咩影響?影響你哋叫唔叫證人?如果唔係,『預早多啲時間處理會影響到與訟人』,對控方影響係啲咩?」萬頓一頓答,「對控方影響係好微」,但指鄒可能會因應有關裁斷換另一位專家證人,屆時控方需時準備回應。

其後李運騰問及,若案件開審,控方需多少天處理控方案情。萬答原本整個審訊為 75 天,現時難以判斷,因不知何俊仁是否認罪,但不論他認罪或不認罪,案件「絕大部分係可以用同意案情嚟解決,呢單案剩返可能係播影片」。

李問片段會否很長?萬答若以同意案情處理,可變得很快,「不過而家呢個階段可能早咗少少」。

鄒提「撤銷公訴書」兩項申請
官訂 11 月開審前處理

李運騰其後指,鄒幸彤有兩項申請。第一項為她擬傳召的專家證人,其口供是否與案件具相關性而可以呈堂;第二項為她擬提出「撤銷公訴書」的申請。

親自抗辯的鄒幸彤陳詞稱,就「撤銷公訴書」的申請,本來提議用一天處理,她的基礎是控方「根本無提供案情畀我哋,我哋無辦法聚焦審訊議題,唔知非法手段係咩,唔知點準備」,但認為若延至 11 月 3 日,而案件隨即開審,與訟方會沒時間準備。

萬德豪則指,就另一項申請,控方的立場是專家證人大部分內容與本案無關。

經一輪商議,李運騰指現時最早可聆訊的日子,「鐵定」是 11 月 3 日,遂訂定當天處理鄒幸彤的申請,正式答辯則訂於 11 月 11 日。

李又說,目前鄒幸彤提出的「撤銷公訴書」申請,尚未提供法理基礎,即未提出是基於甚麼條例、案例提出,故要求鄒在 9 月 1 日或之前,提供申請理由、陳詞綱要及案例,控方則有一個月時間回應。

另外,林芷瑩提出辯方希望在高院審訊,稱控方亦不反對。李運騰說,審訊地方暫未決定,「我哋都想,但係呢樣嘢我哋要再商量下先」。法官陳仲衡亦稱,「難道你以為我哋好想第二度審咩?」庭上傳出笑聲後,李運騰說「我都希望呢樣嘢可以成事」。

官指另案大大超時
裁決「都唔知要寫幾耐」

聆訊尾聲,李運騰指暫時只可處理以上事宜,並說「關於延期,法庭非常之抱歉,法庭處理嘅案件(黎智英國安案)大大超出原先審訊日,本來 70 日,而家變成咗 double(該案本周四審至第 136 天)」。

李續說,「聽完(黎作供)之後,證據如果 3 月中可以完,如果盤問 3 月中完,跟住又(辯方)覆問啦,如果無其他證人嘅話,咁又等呀大家押後,等雙方準備書面結案陳詞啦,都唔知幾耐,講緊唔知幾多萬張文件,去到 Bundle 7,有 4 萬幾,又有 Bundle 10,Bundle 7 又分 ABCD 喎,希望控辯雙方可以 summarise 畀我哋,跟住返嚟要聽結案陳詞,可能有啲加埋要一個禮拜啦」。

李續稱,「聽完結案,最困難要寫個裁決吖嘛,咁呀千頭萬緒,單案件人物太多,證據太多,我哋都唔知要寫幾耐,但梗係要寫完先開呢單(支聯會案)啦,如果唔係沒完沒了,多謝各位協助。」

2021 年被起訴
李、鄒、何均曾申保釋

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 3 人,於 2021 年 9 月被起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歷經鄒幸彤提出的初級偵訊、共 5 次提訊日,在 2022 年 9 月正式交付高院。而高院至去年 8 月才定出於今年 5 月開審,現需延期。

翻查資料,李運騰、陳仲衡參與審理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該案於 2024 年 11 月 19 日判刑。李運騰其後參與審理黎智英國安案。陳仲衡現時亦正審理反恐第二案,該案預定 100 天審期,至本周五完成第 56 天審訊。

李、鄒、何均曾向高院申請保釋;何一度獲准,其後被指違反條件而撤銷,李、鄒則一直不獲批准。據《法庭線》計算,李、鄒至今已還押逾 1,200 天;何則已還押逾 1,040 天,期間 3 人亦各因另案服刑。

支聯會案 4 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他們同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支聯會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李卓人、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梁麗幗、胡栢昌代表,鄒幸彤則自行代表。律政司一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

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