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 月,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宣判,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南丫四號沒裝水密門屬船廠的設計決定,並非疏忽;翌日再指,家屬要求海事處隔年驗船時核對圖則,不可行亦不切實際。旁聽家屬當場拍抬、集體離場。
「到而家我都係唔理解法官點解會做個咁嘅結論。」事隔大半年,遺屬梁淑玲仍然不忿。
鍥而不捨爭取召開死因研訊,最後換來更多疑問,他們再提司法覆核盼推翻裁決。不過,幾個家庭都未能通過法援一關,憂慮訟費會如無底深潭,只得止步。
背負重擔 14 年,遺屬趙炳全形容:「而家唔放低唔得,無奈被迫要放低。」梁淑玲慨嘆,多年來一直「咬實牙關」前行,「但而家係唔畀我咬啊,係冇得咬!」,自嘲如洩了氣的氣球,「除咗躺平,我真係諗唔到做啲乜。」
但她強調,無悔爭取召開死因庭,「心水清嘅人係知發生咩事,39 個靈魂喺庭上,亦都聽清楚每個人講嘅說話。」另一遺屬徐志盛亦說,法律程序終結不代表放下堅持,「我喺司法上面冇佢哋符咁解啫,唔可以阻止我愛我屋企人。」

不忿
裁決當天,梁淑玲(Alice) 、趙炳全(全叔)及徐志盛(Ryan)與其他家屬在散庭後,站在鏡頭前,指對裁決極度失望和不滿,Alice 雙眼通紅,神情寫滿不忿。
「我期望可以喺佢哋面前,講畀佢哋聽,我行咗 13 年喇,今日可以停落嚟喇,但原來我講唔到⋯⋯」

44 天研訊,關鍵爭議之一,是南丫四號迅速下沉造成慘劇,是否因為漏裝一道水密門。
多名專家認為,南丫四號原設計應有水密門;惟裁判官指,部分專家的意見或受海難影響,「事後孔明」才認為移除水密門令船隻更不安全。
裁判官又信納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的證供,認為不裝水密門屬刻意的設計決定,並非疏忽。她強調,雖然缺少水密門加快沉船,但這並非設計出錯,亦無違反任何規例,關鍵在於船隻設計只能承受一艙進水,但在事故中被撞穿兩艙,屬極端情況。

Alice 記得裁決當日面對鏡頭時,「我喊唔出⋯⋯除咗嬲,我都諗唔到任何嘢,我心入面覺得俾個官打咗兩巴。」她形容,裁判官彷彿在說:「咪話畀你聽唔重要⋯⋯你諗太多啦,不可理喻、不切實際。」
她始終不明白,多年調查與專家證供,均指向水密門是南丫四號迅速沉沒的關鍵,為何死因裁判官會得出相反結論,「專家都話有關係,因乜解究你話冇關係呢?真係摸不着頭腦。」

全叔憶述當日坐在旁聽席,判詞還未讀完,他已在 WhatsApp 着其他家屬一同離場,「冇辦法,匪夷所思,接受唔到可以咁判決⋯⋯我唔可以再接受(裁判官)咁樣,即係繼續就係話畀我聽,傷害我哋⋯⋯即係而家白嘅你可以話係黑嘅,指鹿為馬呀。」
他幾乎每天到庭旁聽,記得有多份呈堂文件,包括圖則與標書,均顯示南丫四號應設水密門,難以理解裁判官為何單憑羅愕瑩的說法,便拒納其他證據。

不切實際
除了水密門的結論,最令家屬耿耿於懷的,是裁判官指家屬期望海事處隔年檢船時核對圖則,確保結構與原本設計相符,「以近乎完美的標準檢查」,是忽視了驗船人員的工作量,既不可行、亦不切實際。
「我哋係受害者家屬,連我哋提出嘅建議,都可以話不切實際,你可以點?」Ryan 反問。
裁決首日,他已忍不住提早離場。翌日裁判官讀出「不切實際」一句當刻,Ryan 正與父親飲茶,接到 Alice「急 call」趕回法院時,一眾家屬已離席。Ryan 得悉裁決內容後,幾乎壓不住怒火想衝入法庭。
他強調:「我介懷嘅唔係法官嘅一句說話,而係佢哋(涉事部門)嗰種固執、有錯而不改⋯⋯我哋巿民出句聲俾人話『不切實際』,但係個代價你哋冇喎,唔見有人問責啦。」
他又認為死因庭始終無法解答,為何有多份文件均顯示南丫四號有水密門,是否中間曾作改動?由誰改動?「個完整嘅真相仲係唔清唔楚㗎,究竟責任誰屬呢?」

Alice 坦言,死因聆訊能傳召多名證人出庭作供,對家屬而言本已是「一半嘅成功」,至少讓他們看清,「成件事就係好多人做咗好多 minor mistakes(小錯誤)」,而這些所謂的小錯不斷累積,終釀成悲劇。
「如果法官係好平衡咁去講呢件事,我哋都應該放棄,唔會打算再落去㗎喇,因為其實要知真相,我相信有緊貼呢件事嘅人都心水清。只不過當日法官一面倒唔理嗰啲證供,家屬係不解。」
她追問:「如果法官嘅結論係正確嘅話,咁到底邊個問題呢?係咪我哋搭咗一隻唔穩陣嘅船,係乘客嘅問題呢?」
全叔亦認為,大量證人作供已揭示不少事實,「但係你冇一個好嘅判決,我在天之靈嘅親人點樣安息?」他說,上訴只為取回一個「正常啲嘅判決」,向逝去至親交代。

無底深潭
4 月 22 日,Alice 與妹妹、全叔親自到高等法院入紙申請司法覆核,但要展開司法程序,家屬要先過法援一關。
當年準備死因研訊,其中一名家屬成功申請法援,一眾家屬得以由律師代表出庭,但有法援亦不代表完全免費,數個家庭仍須分擔一筆金額不小的「墊底費」。這次申請司法覆核,幾個家庭再次嘗試申請法援,數月來反覆補交文件、簽署資料,等到 7 月接獲通知,申請被拒。
與此同時,司法覆核案即將開庭,處理是否批出許可。有律師義務為家屬提供法律意見,估計家屬即使自行應訊,截至 8 月首次聆訊,或已需承擔答辯方約 30 至 40 萬元費用。
Alice 盤算,若他們在沒有法援下繼續訟訴,一旦獲批司法覆核許可,「我就繼續燒緊銀紙」;相反,若許可被拒,「可能你會好開心啊,唔使繼續燒錢」,但當初提出訴訟,正是希望取得許可,推翻判決。
面對兩難,Alice 內心糾結,與其他家屬商討後,無奈終止訴訟。
「你問我,係唔啹嘅,同埋我會覺得被迫去做呢個決定⋯⋯原來個世界唔係話你肯堅持,就會有結果⋯⋯我根本唔知個費用去到幾天文數字,分分鐘我中咗六合彩,都唔夠錢打。」

14 年重擔
7 月 20 日,全叔冒着大雨去到高等法院,遞交集齊 4 名家屬簽署的中止訴訟通知書。站在高院登記處,他一度猶䂊,是否真的要放棄。
「其實都有啲猶豫,係咪真係咩(放棄)呢?但係無奈,心底裏邊嘅重擔,叫我唔交(中止訴訟通知書),我就要孭一擔好大嘅財務債項,因為個氹,無底深潭嚟,其實真係冇辦法唔交⋯⋯」
撤回司法覆核,代表司法程序告終,全叔多次形容很無奈,「冇辦法,我只可以話畀我死咗嘅家姐聽,事實擺喺眼前」。
受訪時他不時皺眉,眼泛淚光,「我都同自己講,唔通佢受罰,我親人會活生生會現返咩?冇啊,都唔得,係咪?唔可以彌補。」
等候法援審批期間 ,全叔曾到姊姊墓前探望,「清明節掃墓我探過家姐,我都同佢講,我話我哋未必攞到法援,去攞返個正常嘅判決。」直到法援被拒、正式撤訴,全叔自言平靜面對,14 年來的重擔「而家唔放低唔得,無奈被迫要放低。」
他苦笑說:「我形容自己心頭有嚿大石壓喺心裡邊,冇辦法唔⋯⋯冇辦法唔抌開。」

責任
Alice 在死因裁決後,帶同報紙到墓前探望弟弟。她相信弟弟在天之靈,早已清楚庭上證供。她頓一頓、深吸一口氣提到,當日對弟弟說:「你而家知道咩事啦,你知道害你嗰個係邊個啦⋯⋯你有啲咩想同我講,就報夢畀我。」
回想過去 14 年,Alice 說,身邊曾有人以為她一直堅持,只為爭取更多賠償,「我話絕對唔係,調返轉,其實我呢 14 年係使緊錢。」她說,對方聽後反問:「咁戇居嘅你?14 年使錢?你得到啲咩?你細佬都唔會返嚟㗎啦?」
面對旁人不解,Alice 哽咽、放緩語氣說:「我都會諗,點解?後尾我就覺得⋯⋯我開到死因庭其實係一個⋯⋯我對佢(弟弟)嘅責任」。語畢,她雙眼通紅,以手拭淚。

裁決結果未如人意,Alice 仍感氣憤,「但係氣憤又點啫?我而家夠想上庭,我想上庭去推翻佢諗嘅嘢 ,但係而家都唔畀你行。」
她瞪大雙眼、雙手握拳,形容自己 14 年來一直咬實牙關前行,「我咬到好實㗎喇,但而家係唔畀我咬啊,係冇得咬!」
她形容,過往的怒氣使她如像「谷漲嘅氣球」,能夠「勇敢衝過去」;如今「蝕咗啖氣,行到去邊度都碰壁」,已變成「平咗嘅氣球」。
「所以我除咗躺平,我真係諗唔到做啲乜。」
無盡
Ryan 長期在內地工作,邀約他接受訪問,電話一接通,他便慨嘆:「媽媽已經走咗,爸爸都睇唔到結果,個真相到而家都係唔完整。」
Ryan 母親於數年前離世,父親年屆九旬。他說,除了自己一家,「14 年來都有好多長輩等唔到結果、等唔到真相就離開咗。」
14 年來,每一晚入睡前,Ryan 都會在心中與哥哥、姪女對話,「我心裡面都會同佢哋傾計,每一晚、係每一晚都係,但係我講唔到啲乜嘢喇」。
Ryan 稍作停頓,呼一口氣繼續說:「甚至乎我都唔知道,我堅持咗 14 年,但係今日我堅持唔到落去喇,佢哋有冇、有冇⋯⋯怪我呢?又或者係,佢哋都會明白我嘅苦處喺邊,而包容我呢?我都唔知道。」
「作為我阿哥個細佬、我姪女個阿叔,我亦都搵唔到真相畀佢哋,我交代唔到。」

他形容在法律層面,家屬已經「無路可行」,但放棄司法覆核,不等於放下堅持,「冇嘢可以戰勝得到愛㗎嘛,只不過有人話畀我聽,我喺司法上面冇佢哋符咁解啫,唔可以阻止我愛我屋企人」。
回想第一天以遺屬身分受訪、寫公開信、開記者會,他始終堅定地說:「我唔係因為知道我會贏,而係我知道我需要打呢場仗,係基於對屋企人嘅愛同承諾,今日因為程序(不能繼續訴訟),唔等於我要行嘅路,就咁樣要停落嚟。」

後記
這次受訪,Alice 特意提到,希望在遠離海邊的地方進行。
她解釋,自己從不喜歡在海邊受訪,被塑造成悲慘角色。她說,家屬一路走來,所靠的不是傷悲,而是決心,「係要靠嗰團火,好有決心去行⋯⋯我除咗為我自己細佬,為咗 39 條人命,我為咗你啊香港,為咗你哋個個出街安全啊,我做啲咁正義正經嘅嘢,係唔需要賣弄煽情。」
她亦再三強調,每次接受訪問,都不想「賣慘」或散播負面情緒。縱使自嘲如今像「平咗嘅氣球」,她說自己過去 14 年所走的每一步,至今依然無悔。
「我都仍然強調,死因庭係好有意義,心水清嘅人係知發生咩事。39 個靈魂喺個庭上,亦都聽清楚每個人講嘅說話,咁所以我覺得呢 14 年,係做得正確無誤。」

記者:Sharon Tam W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