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O Camp性侵案 男子被加控強姦、非禮罪 押後待交付高院

教大O Camp性侵案 男子被加控強姦、非禮罪 押後待交付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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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加控強姦、非禮罪

被告以代號 Y.L.H 代表,他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 2023 年 7 月 23 日,在元朗保良局賽馬會大棠度假村會所地下一睡房內,強姦 B。

他另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飛鵝山,猥褻侵犯 A;在 8 月 23 日在香港某地方路邊,猥褻侵犯 C;及於8 月 27 日在大嶼山石灣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渡假村某室,猥褻侵犯 D。

另一項窺淫罪指他於 8 月 28 日,在上址渡假村暗中觀察 E,而 E 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 E 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被告不理會 E 是否同意被觀察。

TMCC203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