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 29 歲放射師 2019 年 12 月在「連登」一則帖文下留言,提及「打狗」、「殺狗」等字眼,被指煽惑他人襲警,事隔近 3 年被起訴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暫委法官香淑嫻周四(5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13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留言對警方執勤時的安危構成風險,又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當時帖文的樓主曾回應被告的留言,可見被告已對人構成影響。被告又強調「冇共識冇得搞」,呼籲人夥同犯案。法官以監禁 15 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辯方審訊期間承認大部分案情,被告又「初嘗鐵窗滋味」,酌情減刑兩個月,判囚 13 個月。
官:辯方指被告專業資格可能受影響
法官引述被告背景指,被告現年 32 歲,碩士畢業,修畢放射科學醫療影像,原在醫管局任職放射師,因本案而失去工作,轉至私家診所任職。官引述辯方指,他的專業資格可能受影響,因本案而陷入低潮,幸獲家人支持。
官提到辯方指,案發至今已 5 年,被告於 2022 年被起訴,長時間承受沉重壓力。當時熾熱的社會氣氛已不復存在,本案為個別事件,被告重犯機會低。本案審訊期間,辯方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
官:對警方執勤時安危構成風險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煽惑行為增加了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涉案帖文下大多數留言者均為反政府及不滿警方人士,會用「狗」稱呼警方,討論如何抗衡警方的佈防,考慮精銳勇武示威者的角色。被告所留言的受眾,均為對政府不滿,會考慮訴諸暴力、以達政治目的之人。
官:被告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
被告在留言中提及「打狗」、「殺狗」等字眼,對警方執勤時的安危構成風險。當時帖文樓主回應「打狗瞓低晒」等,可見被告的留言已對人構成影響,令人想到可作出暴力行為。留言針對對象為執勤中的警員,被告又強調「冇共識冇得搞」,可見呼籲人夥同犯案。被告的行為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增加警方執法困難,令警方面對暴力風險。
此外,被告以互聯網作犯案平台,以盡快煽惑他人傷害警方,而留言屬公開,公眾人士可隨時瀏覽內容,可容易及即時傳播予廣大受眾,增加罪行嚴重性。
法官形容,被告罪責高,但考慮到只涉一則留言,沒有證據證明留言成功煽惑他人傷害警方,被告亦非對社會有影響力。法官以監禁 15 個月作量刑起點,而被告堅持沒有煽惑意圖,可見他沒有悔意。但考慮辯方審訊期間承認大部分案情,被告初犯,「初嘗鐵窗滋味」,酌情減刑兩個月,共判囚 13 個月。
官:被告慫恿受眾惡意傷害警員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涉案留言由被告發出,而被告留言前,帖文主要討論如何避開警方追捕,但被告突然提出逃離後可作「搶裝」、「打狗」、「殺狗」等主動攻擊行為,針對警方乘勝追擊。法官指,被告誘導讀者提出建議,討論傷害警員。而被告顯然提議、鼓勵及慫恿受眾惡意傷害警員。法官指,考慮到留言用字、社會背景、前文後理等,被告已構成煽惑其他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
被告楊尚樺(現年 31 歲,放射師)否認於 2019 年 12 月 5 日,在香港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導致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DCCC10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