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三(14 日)在高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控方播放男被告與警員的錄影會面,他稱未足兩歲的長子曾經「摑父母身體」,當他們抱住弟弟時,長子會妒忌、衝前咬及抓父母。
男被告又稱,長子會突然發惡襲擊弟弟,導致其臉、大腿有疤痕。他又指,長子抱男嬰時「一時跣手」,將他跌在地上。他指,案發早上見到次子不妥,因妻子餵母乳,「身體有些味道」,故兩人洗澡後才乘的士將弟弟送院。案件周四續。
第一日審訊|控方開案:被告謊稱男嬰傷勢由未足兩歲長子造成
男被告錄影會面:長子會「摑父母身體」
案中死亡男嬰何義文(Hossain Iyman),在 2019 年出生,終年僅 53 日大。
控方播放男被告於 2019 年 8 月 26 日、義文入院兩日後的兩次錄影會面,他以孟加拉語回答警員提問,經傳譯員翻譯成英語,然後另一名傳譯員再翻譯成廣東話。他提到,與妻子、兩名兒子住在深水埗福僑大樓一劏房單位,一家四口同睡。
男被告指,未足兩歲的長子一直吃母乳,直至次子義文出生才停止,稱長子一有機會便會吸吮父母、義文的手臂,又向警員展示手臂上的咬痕。他形容,長子活躍、少許頑皮,也會突然發惡,曾大力「摑父母身體」,使他感到有一些痛。
男被告:次子入院前一周
長子手抱時滑手跌地
他指,長子會大力咬弟弟的大腿,咬著不放一段時間,使他留下疤痕。長子又用雙腳踩義文的頭部,但當時義文未有異常。他指,單位內的房間門鎖壞、無法上鎖,當兩夫妻吃飯、如廁及祈禱時,長子曾經衝向義文,吻其臉和鼻,其中一次咬其鼻,導致留有傷痕。
他續指,義文入院前一星期,長子將義文從房間抱至客廳,導致義文跌在地上,但他沒見到事發經過,是妻子事後告知﹐又指妻子表示長子不是故意,只是「一時跣手」。他稱,雖然沒有嚴重後果,但感到義文後腦有點冷,以及自此吃母乳不如以往順暢。
男被告:長子扔電話時擊中次子
男被告又指,自長子學懂站立開始,即大約 4 至 5 個月前,就會在行李跳上跳下,爬在父母身上。他指,長子跳在其身上時,自己不感覺到痛,認為是兒子較痛。他另指,妻子哺乳期間,長子曾衝前咬義文的頭,因此兩人格外留神,見狀會抱走長子。
警員問,兩夫妻除了抱走長子,如何阻止其行為?男被告指,會告訴長子不要這樣做,又指兩人抱住義文時,長子會妒忌衝前咬、抓他們。
他提到,會用電話向長子播放兒歌,當有來電,長子會將電話扔向牆壁,其中一次擊中義文的頭部,導致流了一點血。男被告指沒帶義文求醫,但用酒精抹傷口止血,其額頭留有疤痕。
男被告:發現次子不妥
洗澡後搭的士送院
警員問,義文在最近一星期有何異樣?男被告指,義文前兩日身體很熱,但體溫正常,妻子哺乳時,聽到其鼻子或喉嚨「發出嘈音」,遂向他餵水,但義文沒有喝,繼續吸吮母乳。他指,長子前一日曾跳在義文身上吻他、咬其手臂。
男被告指,義文入院的早上,獲妻子告知長子壓住義文,導致他大哭,後來發現他郁動緩慢。早上 10 時多,兩人先後洗澡,打算乘的士送他入院,但等了很久的士。他指,本身打算往瑪嘉烈醫院,當的士到達美孚時,轉往明愛醫院,約中午 12 時抵達醫院。
警員問,兩人 10 時多發現義文不妥,為何不即時出門,而是洗澡至 11 時半才出門?男被告表示,因妻子餵母乳,「身體有些味道」,故她想洗澡,自己在妻子洗澡期間,替長子打點。當妻子洗完澡,便替義文打點,再輪到他洗澡,又指自己洗澡時間很短。
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罪受審
男被告 HOSSAIN Md. Imran(現年 33 歲)、女被告 AKTER Mrs Farzana(現年 29 歲),均報稱無業。兩人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受審,庭上獲安排孟加拉語傳譯。
控罪指,兩人於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香港殺害何義文(Hossain Iyman);同月 8 日至 24 日在香港,身為年滿 16 歲而對 32 至 48 日大的何義文,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和忽略何義文,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兩人分別由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及 Michael Arthur 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程皓代表。案件由法官胡雅文、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HCCC2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