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腦神經外科醫生:不排除搖晃綜合症 父母應覺嚴重

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腦神經外科醫生:不排除搖晃綜合症 父母應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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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延聰
瑪嘉烈醫院腦神經外科顧問醫生保延聰。(《法庭線》記者攝)

腦外科醫生:男嬰腦出血 需緊急手術

案中死亡男嬰何義文(Hossain Iyman),在 2019 年 7 月出生,同年 8 月 24 日被送入明愛醫院,同日被送至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4 日後,義文的腦電圖顯示其腦部沒反應,8 月 30 日去世,終年僅 53 日大。

瑪嘉烈醫院腦神經外科顧問醫生保延聰供稱,義文抵達醫院時插喉、深度昏迷,又指他瞳孔放大,「代表腦部功能好差」,電腦掃描顯示義文顱內出血、硬腦膜下出血、腦腫脹,「情況相當之差」。

保延聰續指,義文屬急性出血,「佢範圍好廣泛,係喺大腦嘅兩邊」,遂與兩位同事為他做緊急手術。保延聰一方面以「顱骨切開術」取出血塊、替小腦減壓,另一方面監察腦壓。

醫生:不排除是搖晃嬰兒綜合症

控方問,保延聰當時以甚麼語言與義文的父母溝通?保延聰指不記得,但溝通應該沒有困難,「有聽講過哥哥跳落佢(義文)度」。他指,義文腦出血、腫脹與創傷有關,但不肯定如何造成,例如高處墮下或猛烈搖晃。

保延聰又引述義文的父親指,事發一星期前,不足兩歲的長子曾經將義文扔在地上,惟指「相信今次情況,同佢一個禮拜前受傷係唔吻合嘅」。就義文父親指,事發當日長子跳在義文身上,他則指「當時冇辦法排除(傷勢由長子造成)呢個可能性」。

保延聰在辯方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盤問下指,「喺呢單 case 入面,我自己唔能夠排除 Shaken Baby Syndrome」(搖晃嬰兒綜合症),又指該綜合症可以是沒有外傷。

醫生質疑父母看不到男嬰受傷

Richard Donald 問,保延聰在供詞提到「激烈搖晃」,詢問如何界定?保延聰指,只是描述搖晃嬰兒綜合症。

Richard Donald 又問,搖晃嬰兒綜合症另一症狀是視網膜出血,若義文沒此症狀,會否不是搖晃嬰兒綜合症?保延聰指即使這樣,仍不可排除是搖晃嬰兒綜合症。

另一辯方大律師 Michael Arthur 則問,事發早上 8 時發生長子壓倒義文事件,9 時沒有異樣,父母再過多一小時,才觀察到義文不妥,會否有這個可能?

保延聰指有可能,「但我唔知爸爸媽媽講嘅說話係咪真」。Michael Arthur 則指,是假設義文父母所說的是真話。

Michael Arthur 又問,對一個普通人而言,是不會知道嬰兒受到嚴重傷害?保延聰表示不同意,「如果爸爸媽媽係講真話,真係哥哥跌落嚟砸親佢,呢個 BB 47 日大啫,本身 BB 係好脆弱,我唔覺得爸爸媽媽係完全見唔到(嬰兒受傷)」。

Michael Arthur 指,父母在早上 10 時才知道義文不妥,但之前沒辦法知道他嚴重腦傷?保延聰指「BB 喊係覺得唔舒服」。Michael Arthur 問,嬰兒哭就代表嚴重腦傷?保延聰指,這是其中一個指標。

他續指,「如果 BB 坐落去,或者跳落去另一個 BB 度,而父母唔覺,我自己唔覺得係一個正常情況」。他又指,「我覺得作為一個香港人,一個 BB 47 日大,或者 2 至 3 個月大,佢受咗任何一個傷,父母都會覺得係嚴重」。

女被告錄影會面:
次子傷勢由長子造成

綜合女被告於 2019 年 9 月 4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第四至五次的錄影會面,警員向她展示住所附近的閉路片段,顯示一名男子推著一架嬰兒車,後方是一名女子,抱著一個嬰兒。女被告確認,當時他們正前往醫院。

警員問,片段顯示他們步伐緩慢、「好似好輕鬆」,女被告指他們不輕鬆,是匆忙前往醫院。警員問,他們在早上 10 時發現義文異況,若如她所指匆忙出門,為何要歷時 1 小時 38 分鐘才抵達醫院?女被告表示,不知用了多少時間準備。

警員引述法醫報告指,義文腦部在去世前幾日,曾受到撞擊引致腦出血。女被告解釋,長子用手提電話打他的額頭,使其額頭腫起、少許流血,她沒有處理其傷口或求醫,因為覺得不嚴重。

警員又指,義文多處肋骨骨折,相信在他去世前一至數星期造成。女被告指,早前在其他錄影會面已解釋長子行為。警員問,她是否指長子行為,造成義文傷勢?女被告同意。

她提到,有次廚房煮食時,聽到義文哭泣,相信是長子抱起他,再將他扔在地上。女被告指,聞哭聲抱起義文安撫,看不到他有傷勢。

警展示長子搖次子片段
女被告指是哄睡

警員向女被告展示其電話內、於 2019 年 8 月 14 日拍攝的影片,顯示義文坐在長子大腿上,長子不停搖義文,用手拍他的胸部。警員問,為何長子會有這個行為?女被告指,當她哄兒子睡覺時,就會放他們在大腿輕搖入睡,認為長子想義文睡覺。

女被告指,當時阻止長子這樣做,但長子不肯停止,故她暫停拍攝、抱走義文。

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罪受審

男被告 HOSSAIN Md. Imran(現年 33 歲)、女被告 AKTER Mrs Farzana(現年 29 歲),均報稱無業。兩人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受審,庭上獲安排孟加拉語傳譯。

控罪指,兩人於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香港殺害何義文(Hossain Iyman);同月 8 日至 24 日在香港,身為年滿 16 歲而對 32 至 48 日大的何義文,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和忽略何義文,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兩人分別由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及 Michael Arthur 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程皓代表。案件由法官胡雅文、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HCCC2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