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突圍」案|3男審前認罪 官要求修訂案情 增被告衣著、裝備描述

理大「突圍」案|3男審前認罪 官要求修訂案情 增被告衣著、裝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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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7 人的案件周二(3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3 名男生開審前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因當中兩人確診、正接受居家隔離,押至下周一(9 日)受審。

控方讀出案情後,法官陳廣池關注,案情沒有提及被告被捕時的衣著及裝備,「有冇頭盔、豬嘴,有冇帶口罩都係關鍵性嘅嘢」。他續指,「有(被告相片)嘅話要寫落去呀嘛,公平地將每一(被告)角色顯示出嚟」。法官要求控方修訂案情撮要,指 3 名被告仍未被定罪,繼續批准他們保釋,押至周三(4 日)讀出案情及求情。
4 不認罪被告中兩人確診
押下周 1.9 開審

被告梁子揚、許寧軒及張達榮開審前,承認涉及科學館的暴動罪,否認涉理大校園內的暴動罪,後者存檔法庭;梁子揚另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管有一把扳手;鍾泯浚、郭志帆各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與馬嘉惠及嚴家朗共 4 人否認兩項暴動罪受審。

辯方指,馬嘉惠及嚴家朗今早確診、正接受居家隔離,最快於下周一可以出庭,法官陳廣池應辯方要求,將不認罪的 4 人案件押至下周一(9 日)開審。

案情:17 人企圖逃離理大
進入科學館、有人更換衣物

3 名認罪被告的案情指,2019 年 11 月 11 日,有人在網上呼籲「三罷」,同日至 28 日,大批示威者在理大集結,並有組織地佔據校園,包括在出入通道架設路障及檢查站、破壞理大設施、向天橋擲物阻塞紅隧。示威者亦投擲汽油彈及使用弓箭,亦有人在網上呼籲,向留守校園的示威者提供物資。

同月 17 日,警方發出警告,指留守理大的人或會被控暴動罪,晚上 7 時起,警方圍堵理大內人士。翌日早上 8 時,17 人包括 3 名被告,企圖從暢運道逃離理大,他們衝向科學館的停車場,經後門進入科學館,有人更換衣物及丟棄物品。約 9 時,警方在升降機大堂拘捕眾人,從梁子揚身上搜出扳手,另在現場檢獲玻璃樽及易燃液體。

官:有冇頭盔、豬嘴都係關鍵性
唔係要生安白造,有嘅話要寫落去

法官陳廣池關注,案情沒有提及被告被捕時身穿的衣物及裝備,詢問控方有否相關照片。控方表示有,法官聞言謂:「冇理由唔加入去,你睇好多暴動報道,有冇頭盔、豬嘴,有冇帶口罩都係關鍵性嘅嘢」,要求押後案件讓控方準備相片冊、新聞片段及閉路電視截圖,以顯示被告當時所穿的衣物及裝備。

法官續指,理大衝突廣為人知,「大環境其實唔係好爭議,唔相信有人話 11 月 18 日冇理大暴動」,案情要針對 3 名被告在暴動的角色,「3 個被告有好多空間可以講㗎喎,現場著咗咩衫,唔係要生安白造,有嘅話要寫落去呀嘛,公平地將每一(被告)角色顯示出嚟」。

控方增被告被捕照片
官再質疑無文字描述

其後控方在案情撮要,新增被告被捕衣著及裝備照片、新聞片段截圖與被告衣著對比圖,並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法官質疑,控方僅增加相片,「點解唔寫埋被告衣著,好過你自己睇相片?」

法官翻閱被告相片,指「(被告)件衫有藍色水,(案情)修訂後加埋落去」,強調「將描述擺埋落去比較理想啲」。他續指,案情是法庭的判刑基礎,「法庭唔係要你鉅細無遺(形容)」,但控方要提及與案件具關連性的物品,例如法律支援卡片,再度要求控方修訂案情撮要。

代表被告許寧軒的大律師表示,希望在其他被告審訊完結後才求情。法官指,本案並非串謀案件,可以單獨處理每位被告,又指可以有很多原因延遲審訊,「拖得嚟對呢 3 位被告唔係好公平,得嘅話盡快判刑」。案件押至周三(4 日)讀出案情及求情。

8 被告被控兩暴動罪
女生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

案件原涉 8 名被告:梁子揚(25 歲,港大學生)、鍾泯浚(30 歲,學生)、郭志帆(24 歲,無業)、許寧軒(20 歲,中大學生)、李嘉希(20 歲,大專學生)、馬嘉惠(27 歲,護士)、嚴家朗(28 歲,汽車美容技師)及張達榮(20 歲,學生)。

8 人被控兩項暴動罪,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理工大學、暢運道和科學館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各被控於或於 2019 年 11 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梁子揚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把扳手;鍾泯浚、郭志帆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被告李嘉希於 2022 年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

DCCC 190/2021、DCCC 193/2021、DCCC 194/2021、DCCC 196/2021、DCCC 198/2021、DCCC 200/2021、DCCC 201/2021、DCCC 632/2022(Consoli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