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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讀畢認罪伍健偉、林景楠案情 伍確認將自行求情 稱望掌握自己人生

47人案|控方讀畢認罪伍健偉、林景楠案情 伍確認將自行求情 稱望掌握自己人生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兩名改認罪被告林景楠、伍健偉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再訊,控方讀出案情,包括戴耀廷、區諾軒等組織者的作為,以及林、伍的個人言行。

控方一度爭議,應全部讀出 29 名被告的認罪案情;法官最終拒絕,指與林、伍判刑無關。主控萬德豪稱,現決定是否有關或屬過早,望「不要關上大門」,法官則以子彈比喻,要求展示控方認為與兩被告有關的部分,說服法庭。

伍健偉自行陳詞時,亦引官比喻指「我都好希望,如果佢(控方)有充足嘅子彈嘅時候,用盡佢喺我哋(被告)身上」。伍並確認會自行求情,稱知案件可囚終身,「所以我更加希望係自己嘅人生係由自己掌握」。法官指將另行通知判刑日;伍續還押,林景楠則續准保釋,乘七人車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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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被指調查報告寫另一被告案情 警認「copy & paste」範本後忘記更改

11.18理大|被指調查報告寫上另一被告案情 警認「copy & paste」範本後忘記更改
2019 年 11 月 17 日,警方開始包圍理大附近,圍堵在校園內的示威者,多人被捕,被控暴動等罪。於一宗涉及 18 人的案件,其中 6 人否認控罪,周四(18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18 日審訊。

辯方質疑,負責暫管證物及撰寫 2 名被告調查報告的警員,在其中一份報告內寫上另一名被告的案情,「AP(被捕人)寫錯,連女警 number 都寫錯」。警員起初表示「打錯」,其後進一步解釋指,他處理完一份報告後,把範本複製、貼上至另一名被告的報告,只是忘記更改此處。

警員強調,他在今年 3 月,即事隔 3 年多就事件撰寫的書面供詞,主要依賴調查報告內容,而非單憑記憶撰寫,肯定自己不會混淆 2 名被告的紀錄,「處理完一個先到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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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游繩及暴動案 控方在承認事實增4項「司法認知」 辯方反對指或釀不公

理大游繩及暴動案 控方在承認事實增4項「司法認知」 辯方反對指或釀不公
2019 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19 人被指在理大外駕駛和乘坐「家長車」,接應從校園游繩逃走的示威者,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部分人亦被加控暴動罪。當中 15 人不認罪,案件周一(6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開審前,控方在承認事實提出 4 個情況邀請法庭行使「司法認知」,即控方毋須特地舉證,包括理大遭示威者大規模破壞,「行為是暴動」而且廣為報道,形容「人所共知」。

辯方反對指,司法認知是眾所周知的事,質疑「(控方提及的情況)深度係咪去到個個人都知?」又指控方提及「理大附近一帶」,質疑範圍「非常含糊,好大機會對被告唔公平」。法官王詩麗押至周三(8 日)就此議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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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19人被指協助逃出 4人開審前認暴動罪還押 案情指逾600人游繩逃離

理大衝突|19人被指協助逃出 4人開審前認暴動罪還押 案情指逾600人游繩逃離
2019 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19 人被指協助他人逃出理大,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其中 4 名案發時年齡介乎 15 至 19 歲、被加控暴動罪的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同意案情。

同意案情指,當晚有超過 600 人從行人天橋游繩而下,乘車離開現場。警方施放催淚彈阻止,有示威者從天橋投擲汽油彈反擊,當中部分示威者同意留在天橋掩護他人離開,「顯示他們一致及共同行動,部署和採用破壞社會安寧的手段逃離理大」。

案情又指,警方截停 7 部與案有關車輛,並分別拘捕 4 名認罪被告。法官王詩麗下令 4 人須還押,待案件審結後判刑,並為案發時 15 歲中學生索取教導所報告。案件周一(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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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突圍」案|3男審前認罪 官要求修訂案情 增被告衣著、裝備描述

理大「突圍」案|3男審前認罪 官要求修訂案情 增被告衣著、裝備描述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7 人的案件周二(3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3 名男生開審前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因當中兩人確診、正接受居家隔離,押至下周一(9 日)受審。

控方讀出案情後,法官陳廣池關注,案情沒有提及被告被捕時的衣著及裝備,「有冇頭盔、豬嘴,有冇帶口罩都係關鍵性嘅嘢」。他續指,「有(被告相片)嘅話要寫落去呀嘛,公平地將每一(被告)角色顯示出嚟」。法官要求控方修訂案情撮要,指 3 名被告仍未被定罪,繼續批准他們保釋,押至周三(4 日)讀出案情及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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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范國威、呂智恆擬爭議案情 指事前對「十步攬炒」不知情、並非「Plan B」

47 人案|范國威、呂智恆擬爭議案情 指事前對「十步攬炒」不知情、並非「Plan B」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現有 30 人擬認罪,17 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范國威、呂智恆及岑敖暉,周五(4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

范、呂擬爭議部分案情,其中范擬爭議控方指稱他參與的「戰線」、事先得知「十步攬炒」,呂則擬爭議他非「Plan B」(後備參選人)。范與岑敖暉冀於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呂則保持中立。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指,如控方不同意修改案情,或需召開「紐頓聆訊」;范代表大狀吳靄儀指,法庭可經時序表得知詳情,法官要求遞交書面陳詞。退庭時,旁聽的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以手臂舉心;岑敖暉、范國威回以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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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29人擬認罪 18人擬不認罪 區諾軒、趙家賢致歉 劉頴匡:案情係歷史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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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今年 7 月完成交付高院程序。4 名被告包括何桂藍等,申請解除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周四(18 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解除,成為《國安法》下第二宗案件獲解除限制。

47 人在今年 6 至 7 月的第 6 次提訊日,已初步表達答辯意向,其中 29 人擬認罪,包括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其餘 18 人則擬不認罪,包括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鄒家成等。

控方草擬案情有數百段,當日讀畢案情後,區諾軒、趙家賢先後表示,希望對全體被告、及初選中所有人致歉。譚得志則高呼「同意劇情」,惹全場大笑後改稱「同意案情」。劉頴匡則指「呢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係歷史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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