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於「免針紙」司法覆核案勝訴,高院裁定醫衞局長無權廢除免針紙。政府敗訴後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可廢除免針紙。郭遂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政府修例後,受影響人士無上訴機制,要求法院推翻新例。高院法官高浩文周四(3 日)頒下判詞,駁回其司法覆核。 法官高浩文認為,郭錯誤地理解修例,代表這些持有人無法重新取得免針紙。而法例列明,局長可安排免針紙持有人經臨床診斷,再決定是否適合持有免針紙,認為相關安排合理。 郭卓堅在獲悉判決後在庭外表示,不會就結果上訴。但他同時指,「本來諗住打完呢次就算」,但由於這次覆核被駁回,打算下周再就「疫苗通行證」再申覆核。
申請人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連同行政會議各成員和政府總部。入稟狀指,行會修改《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 599L 章),賦權醫衞局長可廢除免針紙的做法「不合法和不合理」。
郭卓堅表示,受影響的人士如不滿政府廢除免針紙的決定,並沒上訴機制,因此只能向法院提出訴訟。郭在入稟狀中,引述中國國家衞健委疾控局副局長 2021 年的發言,認為據其發言,香港須市民打針後,才可進入表列處所的做法「是違法違紀的行為」。
官:郭錯誤理解修例
持有人可經臨床診斷再取得免針紙
高浩文在判詞中表示,郭錯誤地理解,修例代表免針紙持有人,無法重新取得免針紙。但法例列明,局長可安排免針紙持有人經臨床診斷,再決定是否適合持有免針紙,並可發出過渡證明書,並無限制他們重新取得免針紙,認為相關安排合理。
判詞亦指,郭卓堅似乎認為,只有具備醫生資格的人,才可以決定免針紙無效,而下任的醫衞局局長未必是醫生。但高浩文表示,申請人沒有再提供理據,解釋為何相關權力不可以提供予非醫生的局長,而局長即使不是醫生,也可以聽取意見。
官:僅攻擊疫苗通行證安排
惟未提出實質理據
至於郭引述中國國家衞健委疾控局副局長 2021 年的發言,認為香港須市民打針後,才可進入表列處所的做法「違法違紀」,高浩文認為,郭只是對整個《599L》章疫苗通行證的安排作出攻擊,但沒有提供實質理據(real direction and particularization)。
高浩文引述今年初的案例,一名市民入稟高院,批評「疫苗通行證」安排妨礙她考取地產代理牌照,侵害她進入指定處所的權利等。高浩文在該案中指出,「疫苗通行證」安排已平衡公眾利益,可鼓勵市民接種疫苗。而如今若要重新就「疫苗通行證」安排提出覆核,申請人應提供實質理據,不應由法庭對一些投訴(general complaints)尋找上訴理據。
高浩文總結指,申請人提出的三項理據無一可辯,亦沒有勝算,駁回申請。
郭:早知是次勝算低
「不過你輸打贏要,我咪輸打贏要囉」
郭卓堅獲悉結果後,在庭外表示不會上訴,說自己當初已知道,這次覆核勝訴的機會很少,「不過你(政府)既然輸打贏要,咁我咪輸打贏要囉。」
他同時提出,下周擬再就「疫苗通行證」提司法覆核,「本來認住打完呢次就算」。他說最近在美國的醫學雜誌上,看到不應「強逼打針」的理據,「連中國衞健委都話唔應該」,所以會在下周就覆核整個「疫苗通行證」的措施,「一次過,得就得」。
警方早前拘捕 6 名私家醫生,另通緝一名醫生,懷疑 7 人涉濫發免針紙,當中兩人被起訴。政府 9 月底透過新聞公告公布,7 名醫生簽發的二萬多張「免針紙」,於 10 月 12 日全部失效。郭卓堅 10 月初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法官高浩文頒下臨時禁制令,暫援執行政府指令。
高浩文 10 月 21 日裁定郭卓堅勝訴,指條例無賦權醫衞局局長盧寵茂宣告免針紙失效。高浩文又指,政府稱出新聞稿屬「行政措施」,以通知公眾政府打算不承認相關免針紙,是「玩弄文字、改寫歷史敍述」。
政府敗訴後宣布修例,賦權醫衞局長可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涉案二萬多限免針紙將於 11 月 9 日失效。郭卓堅其後再入稟覆核修例。
HCAL1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