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今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法官郭偉健指,不接納兩人案發時進行真正的新聞工作,指他們參與抗爭。
林紹桐不服定罪,周二(22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確認已收到林紹桐存檔法庭的申請上訴許可通知書。
上訴人林紹桐與另一被告鍾沛權,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官郭偉健於 2024 年 9 月 26 日考慮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患罕有病、易受感染,再收監或有生命危險,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當庭釋放;鍾則被判監禁 21 個月。

官拒納履行新聞職責減刑
辯方求情時,盼法庭考慮被告履行新聞工作者職責、誤墮法網,予以減刑。郭偉健拒絕接納,指被告在案發期間,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站在抗爭者的一邊與政府抗衡。
郭偉健提到,鍾沛權營運《立場》是為支持和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又指法例早已提供指引,傳媒可發布或不可發布甚麼,質疑「只有那些意圖打『擦邊球』的人才會擔心誤墮法網」。
他續指,被裁定屬煽動的 11 篇文章中,發布時間大部分是「處於香港社會過半民眾最不信任中央和特區政府、警隊和司法機關的時間」,強調本案所做成的傷害「相當嚴重」。
CACC225/2024(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