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道士判囚終身 死者母判囚10年 官:極殘忍、違誠信

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道士判囚終身 死者母判囚10年 官:極殘忍、違誠信

分享:

右上為寫上「I am possessed by demon」(我被惡魔附身)的袋子。該袋子在死者房間檢獲,不知道由誰寫上相關字句。下方為藍色拖鞋。男被告在錄影會面指曾用拖鞋襲擊死者。
« of 6 »

陪審團一致裁定全部罪成

被告張子材(現年 54 歲,報稱中醫)、吳馬如賡(現年 57 歲,報稱家庭主婦),分別由大律師 Trevor Beel、Richard Donald 代表,控方由外聘大律師王興偉代表;案件由法官杜麗冰審理。由6 女 1 男組成的陪審團周二(15 日)商議 5 小時後,一致裁定道士被告謀殺及非禮罪成,死者母協助及教唆非禮罪成。

道士一方求情指沒惡意 官拒接納

代表張子材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表示,只針對非禮罪求情。他指,張子材為註冊中醫,於 1992 年至 1998 年就讀中醫學院,翌年取得執業資格。Beel 指,本案原於 2022 年開審,惟押至 2024 年 9 月才開審,涉及延誤。

Beel 續指,本案因杜麗冰需要審理黎智英案而押後,杜聞言則指 Beel 亦要處理 47 人案,強調本案押後是「不幸情況」,亦不接納延誤。他再指,本案雖然是誤導,但源於張「真誠的信念」,不涉惡意的性滿足。

杜反駁,陪審團已裁定張罪成,又指一名逾 50 歲註冊中醫向事主做出這樣的行為,反問「怎算是沒有惡意?」

母親一方指角色輕微 官質疑 

代表吳馬如賡的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求情指,她案發後與丈夫離婚,另育有一名兒子、即死者哥哥,兩人現沒有聯絡。Donald 希望法庭考慮吳馬角色輕微(minor),杜聞言提高聲線反問「minor?」、「As a mother?」

Donald 再指,吳馬犯案原因是出於「醫療」而非性欲,杜稱「I’m sorry, that was not what the jury found」(對不起,這不是陪審團的裁決),指吳馬與張一起購買假陽具,在死者高呼痛苦時無動於衷,語畢搖頭稱「Oh Jesus」。Donald 強調本案不尋常,杜緊接稱「是不尋常的殘忍」。

女被告、死者母親吳馬如賡周二到高院應訊。(《法庭線》記者攝)
女被告、死者母親吳馬如賡。(資料圖片)

官引死者班主任指 死者乖巧整潔

法官杜麗冰判刑前,特別提到死者吳恩宇的背景,指一般而言法庭不會這樣做,但本案情況令人心碎。杜引述觀塘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張姓輔導員書面供詞,指張於 2014 年首次與吳見面,知悉吳為輕度智障及患聽寫障礙。

張形容吳性格乖巧、表現良好,2016 年報讀為期兩年、商業及零售全日制課程,學習電腦應用、禮物包裝及店舖清潔。張指,成為吳的班主任後,對她有更深認識,看到她整潔衞生、能夠照顧自己,包括自行用膳、如廁及轉課室上課。

張續指,吳能按老師指示保管出席簿,顯示其責任心,又指雖然其個性有些內向,但與班上 3 至 4 個女同學友好,亦從不發脾氣,即使知道自己做錯,也只會自己不開心。2017 年 7 月,校方接獲吳母申請為吳退學,吳最終未有完成課程。

官:本案非禮為任官以來最惡劣之一

針對張子材的非禮罪,杜判刑時指,本案是她任法官多年來,見過最惡劣的非禮案情之一,死者在涉案單位內無助,被張子材、其弟子包圍,張利用其較低的智力,聲稱用假陽具插入其下體是道教儀式,形容行為惡毒、殘忍、不道德及不人道。

杜指,本案無求情因素,為反映社會對此罪行的厭惡,判處非禮罪的最高刑罰 10 年監禁。就張面對的謀殺罪,杜指唯一判刑是終身監禁,與非禮罪同期執行。

官斥死者母積極參與對女兒的邪惡虐待

至於吳馬面對的協助及教唆非禮罪,杜稱其行為比男被告嚴重,她身為死者母親,知悉死者智障、無抵抗能力,仍然容許死者被虐待甚至參與惡行。她不僅與張子材一同購買假陽具,甚至在張作出非禮行為時,在門外袖手旁觀,聽著女兒高呼痛苦。

杜稱,「不能想像一個母親如何能夠對骨肉做出如此殘忍的行為」,她不僅違反對死者的照顧責任,更「積極參與對女兒的邪惡虐待」(actively participated in the evil abuse of her daughter),極度違反母親對女兒的誠信。

杜指,死者母的刑責與張子材無異,本案無其他求情因素。她強調,法庭甚少判處最高刑罰,惟本案性質極嚴重,同樣就教唆非禮罪判處最高刑罰 10 年監禁。

男子被控非禮、謀殺 死者母被控教唆非禮

張子材被控猥褻侵犯另一人及謀殺兩罪,指他於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2 日期間的某日,在西貢龍尾村 131 號猥褻侵犯吳恩宇,並於 9 月 2 日在香港謀殺她。吳馬如賡則被控一項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罪,指她於 2019 年 8 月某日在香港,協助和教唆張猥褻侵犯吳恩宇。

HCCC1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