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蔡淑梅被指濫發免針紙案 主婦稱診斷時僅3句對話 官禁披露作供病人身分

醫生蔡淑梅被指濫發免針紙案 主婦稱診斷時僅3句對話 官禁披露作供病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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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證人:
求診過程與蔡只有 3 句對話

控方傳召另一名病人作供,她為家庭主婦。控方主問下,她確認沒有對打針恐懼,於 2022 年 8 月25 日到蔡淑梅的診所求診,取得「免針紙」後打過兩針新冠疫苗。

控方詢間求診經過。她指,當日「特別」由 8 號風球變成 3 號,與兒子到元朗大馬路一帶食飯,當時「條街好靜」,由於稍後 9 月時要入政府建築內做義工需要「疫苗通行證」(免針紙)方可入內,而需要打兩針。

她稱,到大馬路後「醒起」之前有人提起蔡淑梅醫生,指「大馬路搵呢個醫生」,她「一路都記住呢樣嘢」,雖然不了解診所確實位置,但見門外仍有 4 至 5 人在外排隊,便與兒子說「入去問下囉」。

控方問她與兒子求診的原因,她曾被診斷有「心臟二尖瓣閉合不全」,而兒子幼時已有嚴重濕疹,其「日常嘅生活亦唔需要通行證」,惟有一次要到餐廳出席同學的歡送會故需要「免針紙」。

她供稱,排隊約 5 至 10 分鐘,等護士「嗌名」後登記,與兒子一同入應診室,蔡問其名字,她向蔡稱母子擔心身體情況不適合打疫苗,過程與蔡只有 3 句對話,蔡便叫 2 人離開應診室等候。

她指,雖然「唔知等咩」,而她只是「聽醫生指引」,最後付款 1,000 元,離開診所時打開護士給予的「免針紙」,她回想「原來已經畀咗個紙我喇」,惟她不清楚蔡簽發的原因,「總之都係相信醫生嘅判斷」,亦不清楚、沒聽過何謂「疫苗恐懼症」。

辯方指曾告訴蔡「好驚打針」
證人不同意

辯方盤問時指出,「免針紙」的簽發日期為 2022 年 8 月 25 日,惟證人在錄取口供時提到案發日期為 8 月 24 日。她指,錄口供時警員問及案發日子是否為 8 月 25 日,她當時不能仔細憶起求診日子,只記得月份,故「順理成章話呢一日」。

辯方亦問及警署內發生的事,她稱當時「好緊張」,「因為未試過」。辯方問兩母子被要求到警署落口供會否意會到「有風險」,她回答沒有,並指錄口供時秉持「照講囉」的態度,「總之記得發生咩事就講返出嚟先」。

在盤問下,證人指求診時有提到她患心臟疾病,兒子有嚴重濕疹,兩人「擔心身體情況」,惟她指「當時冇機會講」詳細病情,不同意辯方指她曾告訴蔡「好驚打針,希望盡量可以唔打」,亦不同意蔡曾向 2 人稱他們有「疫苗恐懼症」,故可發「免針紙」。

控方指網上言論或影響證人
官頒匿名令

主婦證人完成作供後,控方申請匿名令,指發現網上討論區,有網民對控方證人「有啲睇法」,令他們擔憂,甚至令未作供的證人不敢出庭,「出於司法公義,控方證人唔應該擔心或焦慮。」

法官勞潔儀表示要「平衡公義」,要求傳媒暫緩報道是日審訊,並要求控方在午膳期間提交書面陳詞及案例。辯方則沒有意見。午膳後再開庭,官頒下匿名令,指法庭關注網上言論會滋擾同威脅控方證人,影響公平審訊。

官下令,任何人包括媒體均不得披露相關控方證人的姓名、別名、照片、住址及身份證號碼。違令者將被視作藐視法庭。

兒子證人:診症兩分鐘內完結

控方隨後傳召主婦證人的兒子作供,他案發時約 17 至 18 歲,與母親一同應診。

在控方主問下,他承認沒有心理或精神疾病,亦沒對打疫苗有恐懼。他表示,當時他的濕疹問題已有好轉「間唔中有一撻」,但當時擔心過打疲苗令他的濕疹轉差。

他指,求診時他沒有說話,只由母親交代兩人的身體狀況,而診症在母親問蔡「可唔可以打針」後歷時 2 分鐘內完結。隨後,他用過「免針紙」出入一次餐廳,出席與朋友的聚會。

在辯方盤問下,他供稱由於 2022 年仍是疫情期間,在家上學,平日不多機會外出,故沒有考慮要打針,他認同辯方所提,是怕打了會令濕疹爆出「一發不可收拾」。

他又指,一家三口曾討論要不要打疫苗,他憶起母親提及心臟有問題故有疑慮,指母親曾提及「對自已身體啱唔啱打疫苗有問顯,可以去嗰度(蔡診所)問下」,而案發當日出街「經過所以入下睇下試下」。

他不同意辯方案情所指,蔡診症時曾問兩人病情及「有咩事需要幫助」,亦指蔡沒有提及他們「患有疫苗恐懼症」。他又指,與母親見到蔡簽發的「免針紙」後雖然「錯愕」,但沒打算回頭詢問當中原因。

前測量師證人同意辯方指
從網上資料「領會」蔡可幫助

周四第三名作供的病人,為 34 歲的前測量師。在控方主問下,他稱早在 2022 年 2 月 23 日向衞生署申報患有新冠肺炎,之後一直有頭暈及心口痛,及後獲 6 個月長的「康復碼」。

他指,在 8 月 27 日由黃大仙住所到元朗的診所,打算詢問蔡應否接種新冠疫苗的意見,雖有不適,但他當時認為只是「間唔中」,「嗰時諗慢慢等佢會好返」,而他在網上見蔡的名字多人討論,認為「好先多人講」,「咁咪去搵佢」。

他憶述,當日有約百人在診所外排隊,指花費約 5 小時,應診時他向蔡交代病情,而蔡回答「暫時唔適合」便請他離開等繳費。

在辯方盤問下,他指出雖然求診來回花上他一天,他最後亦沒有將「免針紙」上載至安心出行,指因為工作主要在室內環境,自己少出街「冇需要」作此舉,而他「有諗過」在 9 月 6 日其康復碼取消前接種新冠疫苗。

辯方追問他在網上搜尋有關疫苗事宜的過程,他表示當時找到 5 至 6 個可信的醫生,「是旦」選擇了蔡,同意辯方所指,自己「領會」到蔡可以幫助,另稱無印象在網上見到有留言稱求診時「佢覺得係好恐懼就會出免針紙畀你」。

二人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等 24 罪

被告依次為蔡淑梅(64 歲,醫生)、其丈夫白偉雄(64 歲,退休人士),蔡被控「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屬「交替控罪」的 1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洗黑錢罪,另與丈夫被控 6 項洗黑錢罪。

被告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吳加悅、歐陽巽熙代表,案件由區院暫委法官勞潔儀審理。

3 西醫被指濫發「免針紙」被起訴

新冠疫情期間,7 名私家醫生被指濫發「免針紙」被警方調查,當中 6 人被捕、1 人被通緝。除蔡外,2 人被正式起訴。醫生戴港盛擬不認罪,暫定明年 3 月 2 日開審;醫生王秉亮早前在區院承認 4 項控罪,須還押至 6 月 5 日判刑。

DCCC22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