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涉慫使胞妹就旗下天馬影視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一案,周五(21 日)展開第六日審訊。辯方反對從黃胞妹手機擷取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繼續以「案中案」程序處理。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總監黃美寶在盤問下確認,開始搜查天馬的辦公室前,只向一名魏姓職員解釋過搜查令,魏再向其他職員解釋,而天馬的代表律師其後到場。審訊下周一續,將就「案中案」傳召最後一名證人作供。
第五日審訊|辯方質疑要求黃交出手機及密碼屬越權 證監人員不同意
證監部門總監:
向天馬一職員解釋搜查令
控方傳召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總監黃美寶作供,她確認負責在 2018 年 8 月 21 日,持搜查令到天馬影視的辦公室蒐證。
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關注,當時黃美寶有否向天馬的職員解釋搜查令內容?
黃供稱,她在早上 9 時許向一名魏姓職員解釋搜查令,然後魏再向其他職員解釋,指證監會取得搜查令在辦公室蒐證,請員工合作及對搜查保密。
黃續指,搜查在 9 時 40 分開始,其後天馬的代表律師在約 10 時到場,她再向律師解釋搜查令。她確認在搜查正式開始前,只口頭向魏解釋搜查令。

證監 IT 顧問:與證監人員
一同檢視手機內容副本
控方傳召 EPIQ Systems Limited 高級法證顧問張忻星作供,該公司負責以獨立 IT 顧問身分,將證監會檢取兩部手機(黃百鳴及其胞妹黃潔珍的手機)的內容,複製成工作副本。
張確認,曾四度提取工作副本撰寫報告,亦曾在黃潔珍的手機發現她與黃百鳴的通訊,並檢查訊息是否同時在黃百鳴的手機出現。
張在辯方盤問下確認,沒有持搜查令檢視兩部手機的工作副本。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外聘大律師蕭錦濤詢問,張為何需要與證監會人員,一同檢視兩部手機的工作副本?
張補充,主要是分析黃百鳴手機的取證報告內容,黃美寶亦曾經一同檢視工作副本。張又確認他不曾以證監會要求以外的其他目的,檢視兩部手機。
審訊下周一續,將就「案中案」傳召最後一名證人,暫定下周五(28 日)作口頭陳詞。
黃被指 2017 年涉內幕交易
黃百鳴由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控方代表為律政司外聘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大律師蕭錦濤。案件由裁判官高偉雄審理。
黃栢鳴(78 歲,黃百鳴為藝名)被控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291 (1)(b) 及 291 (8) 條,指他於或約於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10 月 17 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在香港,與某上市法團(即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他知道屬關於「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而他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另一人(即黃潔珍)會進行「天馬影視」的上市證券交易情況下,慫使或促致黃潔珍進行該等交易。
根據控罪書,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於 2025 年 1 月 15 日提出告發。
ESS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