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一(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2 日審訊,黎第 50 日作供。
控方先後引述黎的「Live Chat」節目及專欄內容,指當中分別提及「科技禁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以及要求中美貿易與人權議題扣連。黎否認提倡美國針對中國「科技禁運」、繼續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強調當時已實施這些措拖,自己只是分析現況。控方質疑,黎犧牲香港為美國爭取利益?黎否認,指香港與美國有共同價值觀,他是為香港自由而戰。
控方完成 24 日盤問,辯方預料覆問需時一日,案件押至周三(5 日)續審。
控方指黎提倡「科技禁運」
黎指當時已實施措施
控方針對「科技禁運」議題盤問,分別引述黎於 2020 年 11 月 20 日的「Live Chat」節目,同月 29 日專欄〈天下圍中 拜登騎虎難下〉,以及 12 月 6 日的專欄文章〈道德窒息 終釀大爆炸〉。控方指,黎在節目及文章分別提到「川普發動貿易戰,禁止輸出高科技和晶片到中國,打擊其經濟」;「美國若是全面禁制向中國輸出科技和芯片,將沉重打擊其科技研發」等。
控方質疑,黎提倡繼續針對中國實施「科技禁運」?黎否認,強調只是分析現況、作出推論,又指「科技禁運」早已實施。控方再指,黎於 3 個月內 7 度提及「科技禁運」議題,又重複提及禁運對中國的負面影響,是提倡針對中國「科技禁運」。黎一概否認。
另外,黎在〈天下圍中 拜登騎虎難下〉一文,提到「拜登倘能以香港的法治、自由和新疆的人權狀況為談判的先決條件,那就功德無量了」。他在盤問下確認,透過文章促請拜登繼續特朗普對華的強硬政策,並確認有員工將其文章譯成英文版。
訪談提及「分割」
黎否認意指「分裂國家」
控方另指,黎曾於不同場合提議,將香港的自由和人權,與中美貿易協議扣連。控方展示 2020 年 11 月 29 日的「Live Chat」節目,當時嘉賓美國新聞工作者紀思道 (Nicholas Kristof)問黎,當美國為黎智英或香港發言時,或會出現「西方分割(dismemberment)(中國)的錯誤敘述」。黎在節目指,「我認為這說法並非完全錯誤,因香港與自由世界有相同價值觀⋯⋯如果允許傳播到中國,絕對可以分割(dismember)中國政權。」
法官李運騰指擔心誤解黎的答案,問「分割」(dismemberment)是否有分裂國家(a division of the country)的意思?黎稱不是,稱「如果他們說分裂中國,那就是解體(disintegration),不是分割(dismemberment)」,重申他是指中國與香港及西方世界不擁有共同價值觀,否認意指分裂國家。杜麗冰問,根據黎的說法,那中國從來不是國際社會一員?黎指,世界仍視中國為貿易夥伴。控方質疑,黎在節目沒提到這部分。黎指,因當時沒有被問及。

控方指黎將人權與中美貿易扣連
黎:希望保障香港法治和自由
控方另引述 2020 年 12 月 1 日黎於「Live Chat」節目中提到「當他們與中國談判貿易協議時⋯⋯可將人權問題作為前提,特別是香港法治和維吾爾人的人權問題。」黎否認針對中港採取敵對行動,指他認為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所以希望外國與中國協議時,考慮人權議題。
控方指,黎同日在美國《霍士財經網》(Fox Business)受訪時提到同一想法,質疑黎想美國處理貿易協議時,威脅中國在人權問題上讓步?黎否認,指當時僅希望保障香法的自由及法治。
控方質疑犧牲香港為美爭利益
黎:為香港自由而戰
控方另指,黎於 2020 年 7 月曾向助手 Mark Simon 談及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一事,指認為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是對的,若美國和中國脫鉤,香港將是中國的出路。而關閉中國這出口,可迫使中國更容易順應美國的要求。」
控方問,黎支持美國政府取消香港特殊地位?黎指,當時已實行措施,他是同意共非支持。李運騰問,黎認為若中國繼續不接受美國的要求,香港特殊地位就不應該恢復,應繼續被取消?黎稱「我沒這麼說,但可以有這個含意」。
控方指出,黎的最終目的是與中國對抗、制裁中國;透過 Mark Simon 要求美國制裁中國,以阻止其打壓香港;要求美國對中港進行敵對活動?黎一概否認。控方又質疑,黎犧牲中國內地及香港,為美國爭取利益?黎一概否認,強調他是指香港與美國有共同價值觀,他是為香港自由而戰,並非為美國而戰。

黎否認控方全部指控
指控方「一派胡言」
控方最後向黎提出指控,指黎在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間,連同《蘋果》 3 間公司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Mark Simon、張志偉、李兆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包括涉案 161 篇文章。
控方續指,黎與上述人士透過 161 篇文章,意圖引起對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憎恨、藐視或不滿;意圖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行政的不滿、憎恨及藐視;意圖煽惑他人不守法。黎指當然不同意,又指控方「一派胡言」(totally rubbish)。
控方再指,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間,連同《蘋果》 3 間公司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黎稱不同意。控方指,黎與《蘋果》高層有請求外國實施制裁、敵對活動的協議,於 2019 年 3 月或 4 月形成,持續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黎不同意,質疑控方捏造。
針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日本眾議院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串謀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而黎與陳梓華等人的協議,於 2020 年 1 月形成。黎稱不同意,強調不認識李宇軒,亦沒有協議,再指控方捏造。
李運騰關注,控方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牽涉李兆富,但李沒撰寫文章?還是控方將 Twitter 帖文計入 161 篇文章之中?控方指,帖文不在 161 篇文章之中,是與黎心態有關,稍後會再就此陳詞。
控方完成盤問
辯方料覆問需時 1 日
控方完成 24 天盤問,最後向黎說「Thank you Mr Lai」,黎亦稱「Thank you」。
辯方預料覆問需時一日,不會傳召其他證人,又透露會盡量避免在 7 月中旬結案陳詞,因本案控、辯雙方都牽涉另一宗案件。控方則指,「不確定我們是否需要去到 7 月」,若每方需時 6 星期準備,希望 6 月能夠結案陳詞。
翻查資料,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的 14 名被告,提出定罪或刑罰上訴,以及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上訴,排期於 7 月 14 日開始處理,料需時 10 天。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