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0 日審訊,黎第八日作供。就黎曾經與一個美國智庫對談,提及美國擁有「核武」,「可以在一分鐘內結束戰爭」。黎庭上解釋是比喻道德權威,認為中國當時沒有公義、公正等特質。至於他在對談中提及「冷戰」,是指中美「價值觀之爭」。
至於黎在台灣訪談節目提到「很想美國影響我們」,黎解釋,當時有謠言指香港示威受美國影響,但他強調香港示威完全沒受外國影響,故在主持提問下,他表示很希望英美影響香港,意思是希望英美為香港發聲、與中國交涉,甚至譴責中國。案件周二(3 日)續審。
黎片段稱美國擁「核武」
指比喻道德權威
辯方周一針對黎在外媒撰文、與外國組織會談內容提問。其中美國《紐約時報》於 2019 年 7 月 1 日刊出的〈What the Hong Kong Protest Are Really About〉(中譯:香港示威的真正原因),黎庭上稱,當中提到「西方最有力的武器」,意指「道德權威」(moral authority),與他早前供稱「在道德高地示威,人們就會同情我們,這就是我們最強大游說」,屬同一信念。
至於黎同月赴美與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後,與保衛民主基金會(FDD)對談時,提到「美國真的忘記了,他們手中武器是多麼重要,那就是道德權威⋯利用美國在這場冷戰中的道德權威,來贏得這場戰爭,因為中方一無所有⋯就好像他們不帶任何武器就上戰場,而你卻擁有核武。你可以在一分鐘內結束戰爭」。
辯方問,黎與蓬佩奧見面時提及制裁鎮壓官員,為何不在會面時講述此事?黎稱不重要,也沒想到此事。黎解釋,他所指的「冷戰」是一場「價值觀之爭」,「核武」則比喻「道德權威」,即公義、公正、公平,以及活在真相中。辯方問,黎是否指中國當時沒有上述特質?黎同意。
黎指中美「冷戰」已存在
否認提倡
辯方問,黎是否提倡「冷戰」?黎否認,指當時中國已與特朗普政府形成「冷戰」,重申認為美國應視「道德權威」為武器,與中國「戰爭」。法官杜麗冰問,黎為何在片段稱「核武可以在一分鐘內結束戰爭」,黎指屬誇張比喻,非指真武器。
法官李素蘭問,為何黎會用「核武」比喻「道德權威」?黎回答「如果我以其他武器作比喻,你也會問相同問題」,重申他僅誇大比喻。李素蘭追問,黎會否認為聽眾會從字面上理解「核武」?黎指,大家都知道中國有核武,因此當他提到「中國不帶任何武器」,就是指「道德權威」。

黎否認提倡中美貿易戰
另外,《華盛頓郵報》於 2019 年 9 月 30 日刊出的〈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中譯:即使在中國也有自由的希望),當中提到中美貿易戰。黎解釋,當時已有中美貿易戰,因此他並非提倡貿易戰。辯方問,黎是否要求美國與中國交涉時,將美方的價值觀、人權連結起來?黎同意,指這樣可以改變中國,使中國價值觀與國際核心價值接軌。
辯方問,上述做法是否對中國、中國人有利?黎同意,稱「為何會有貿易戰?只是因為價值觀不同」。法官李運騰另關注,文章提到「中國經濟崩潰」,問黎撰文之前是否已有此概念?黎稱不記得,亦沒在撰文前,與他人提及此概念。
黎稱盼外國為港譴責中國
庭上早前播放黎 2020 年 5 月於台灣的訪談節目「Yahoo TV 鄉民來衝康」,黎透過電話連線接受訪問,在回應主持提問時,笑指「我們很想 CIA(中央情報局)、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想很外國影響我們,因為他們的支持是我們唯一能夠撐下去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
黎庭上解釋,當時有謠言指,美國 CIA 叫人上街示威。而主持當時問起,香港運動是否受美國影響,所以他便說,他希望英美影響香港,意指希望英美支持香港。黎強調,事實上香港示威從來沒受外國影響。
辯方問,實際上美國有否影響香港示威?黎指「完全沒有,我可以保證」,反問美國怎可能動員 200 萬人上街示威,指這並不可能,又指若美國有此能力,為何不在中國內地動員?辯方再問,黎所指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是甚麼意思?黎指,「外國勢力」意指外國的支持,外國可以為香港發聲,與中國交涉,甚至為香港譴責中國。

黎否認曾聞陳梓華欲組流亡政府
針對黎與陳梓華的關係,庭上早前提到,黎於 2020 年 1 月把名下離岸公司「LACOCK」轉予陳梓華。黎指,陳向其助手 Mark Simon 表示,他無法開設戶口,Mark Simon 便把公司轉給陳。而且黎當時嘗試透過陳平息勇武派的暴力行為,故提供幫助,並無特別原因。
法官李運騰追問,黎想對方協助平息暴力,所以提供協助?黎指,並非完全有因果關係,只是他們亦認識陳,想幫助他,屬舉手之勞。針對陳指,公司「LACOCK」是黎提供的「獎勵」,黎否認,重申從來沒有給予陳任何「獎勵」。
另外,黎早前指,因為陳由李柱銘介紹,所以認為對方屬勇武示威者中的保守派。辯方再引述同案認罪被告李宇軒的證供,李提到,他於 2019 年 7 至 8 月與陳會面時,得悉陳控制勇武隊、有地方收藏爆炸品、涉及「科學實驗」、涉大埔開槍事件,又指陳曾稱要組流亡政府及成立軍隊。辯方問,黎與陳交流期間,陳有否提到上述事項?黎指從來沒有。

黎確認《國安法》生效前後重視國際支持
法官李運騰另關注,黎證供提到 2020 年 6 月,希望透過爭取國際支持阻止《國安法》通過,詢問黎在 《國安法》實施後,是否仍覺得國際支持重要?黎確認,指雖然條例已實施,但仍關注國際社會對《國安法》的反應。
黎解釋,「國際支持」就是支持香港,確保香港的自由不受嚴重侵蝕。辯方問,如何確保香港自由不受侵害?黎稱不能確保,他只是希望,又指當時大家感到絕望,任何支持都是好的(we were desperate, any support would be good),但他沒有想到特別的支持行動。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