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3 日審訊,黎第 11 日作供。辯方引述由黎撰寫的專欄文章,該文章被控方指控為煽動仇恨,包括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以「無恥無信」形容中國政權等,黎一概否認指控,強調只是說明事實。
就黎於 2020 年 6 月受訪曾指「我會同呢啲人留喺度抗爭到底」,辯方問他當時有否邀請員工與他一同抗爭。黎否認,指他不會這樣做,「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蘋果》高層間亦沒共識要抗爭到底。案件周五(6 日)續審,辯方已就《國安法》實施前的內容完成提問,料將針對《國安法》實施後的情況提問。

黎否認文章煽動憎恨
重申只是說明事實
辯方展示黎於 2020 年 6 月 14 日在專欄「成敗樂一笑」撰寫的文章〈窒息中的香港人 逃亡還是抗爭〉。文中形容《國安法》會破壞香港的法治、文明價值,及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黎指當時根據新聞報道,大概了解將發生的事,而實際發生的事與他當時的印象並無分別。
至於文章指,「美國政府要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英國迫不得已履行前宗主國的責任,賦予三百萬 BNO 的持有人居英權。」辯方提到,控方指控黎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是要煽動仇恨。黎反問「為甚麼?這是事實」,並補充指因英國曾有殖民地主權,故負起其責任。
黎的文章另提到「無恥無信的政權」,黎庭上確認指中國政權,但否認透過此煽惑他人憎恨中央政府,強調只是說明事實,指港人在《基本法》受保障的權利已蕩然無存。
文章最後及黎被指刑事恐嚇《東方》記者的案件,當中黎指「國安法還未來到,已有跡象威脅到法庭判決」,提到他原可申請許可出境,但主控建議法官不要批准他出境,獲法官同意,「也難怪,誰會在國安法風頭火勢之下承受政治風險?」黎否認意圖引起市民對司法或法庭決定的憎恨及藐視,重申只是陳述事實,又認為他的案件是政治案件,而他本人屬「政治性」,所以沒有人會承受政治風險。

否認指若被捕「美英不會坐視不理」
黎:這說法太自以為是
針對同案被告、《蘋果》論壇版主管及前主筆楊清奇早前指,他於 2020 年 6 月 23 日到黎的大宅出席飯局,指席間大家關心黎會否被捕,「黎生話佢唔驚嘅,如果佢被拉呢,更加證明到中共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同時打壓新聞自由,佢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黎否認曾這樣說,指若自以為被捕後會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實在太自以為是。
曾向張劍虹稱《國安法》不一定如期實施
黎指僅一廂情願想法
另外,辯方圍繞黎在《國安法》實施前的看法提問,其中張劍虹於 2020 年 6 月 18 日向黎傳送一條《新華社》連結,有關《國安法》的內容,黎回覆「沒新意」。黎庭上指這是他對當時傳聞、報道集結而成的印象。至於黎回覆「我看不一定會如期實施」,他解釋因自己是「樂觀主義者,那是我一廂情願」。
辯方指,黎在此訊息兩天前向陳梓華稱《國安法》不會太嚴苛,兩日後則向張劍虹稱「我看不一定會如期實施」、又曾向李兆富稱「既然香港即將滅亡,是否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沒有甚麼差別」。辯方問黎,對《國安法》是否有不同取態?黎指,三句說話均在不同語境下提出。
黎否認邀員工一同抗爭
「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
庭上播放 2020 年 6 月 18 日黎於《蘋果》25 週年報慶上的發言片段,黎提到「我哋對住國安法嘅做法就係⋯⋯冇人會逼你點樣去做,冇人會逼你做烈士,但係你哋攞住你哋個良知,攞住對自己嘅良知、攞住對社會嘅良知去做,我唔會叫你哋點去做。」
辯方指,黎於 8 天前,即 6 月 10 日接受訪時提到「必然會有好多人留喺度選擇抗爭,我會同呢啲人留喺度抗爭到底」,問黎兩次發言的內容是否有矛盾?黎指沒有,指員工「有權選擇自己的人生」,並否認曾著員工與他一起抗爭,「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黎指與《蘋果》高層間亦沒共識要繼續抗爭到底。

黎《國安法》生效前夕
曾稱不可能放棄抗爭
針對張劍虹向黎發訊指「港區國安法應該不會有追溯」,黎回覆「最好是這樣,但中共信不過」。黎庭上稱,他不相信中共會信守承諾。辯方問,當時黎認為他會因《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被起訴?黎指他不肯定,但作為樂觀主義者,總會想最好的一面。辯方再指,現時可見《國安法》沒有追溯力?黎指「希望如此(I hope so)」。
至於張於 6 月 26 日向黎稱,「消息至今仍然沒有追溯期!」,黎回覆「就是我是特別個案我也不理了,這是頂天立地的時候,我也不重要了」。黎稱,張所指的是《國安法》,而他形容自己是「特別個案」,因認為自己政治敏感。
張於 6 月 29 日、《國安法》生效前一日,向黎傳送《蘋果》報道〈葉國謙稱「金盤洗手」不會追究 陳智思警告市民勿越紅線〉連結,黎回覆「但願如此,但手(金)盤洗手不再抗爭無可能,煮到嚟就食」。
辯方問,黎認為要放棄不可能?黎指,不只是他,整體香港人也一樣。辯方問,為何黎認為港人不能放棄,或者港人不可能放棄抗爭?黎指,因為當時認為「事情還沒結束,我當時太樂觀了」。
黎否認說服陳梓華「繼續努力」
辯方另引述陳梓華早前證供指,如仍繼續有人「努力緊」,例如李宇軒、黎智英等,「呢啲我認識嘅人,都為咗香港努力緊,我諗我最尾都會做」,又指知道黎仍為香港「努力緊」,稱與黎見面時被對方說服,「所以之後都會繼續做」。
辯方問到,黎有否說服陳繼續努力?黎笑著否認,強調他一直提醒他人要謹慎面對,不論是員工或朋友,甚至在他的文章亦然,他怎可能會說服一名不太親密的人做相反事情,「那太荒謬了」。黎指,他不會這樣要求陳,這樣有如叫陳自殺。
辯方再問,黎、陳在同月最後一次會面,及至黎被扣留時,黎有否直接或間接地著陳要求外國對中國實施制裁?黎否認,強調一直只是叫陳協助平息勇武派暴力,亦從未與陳討論國際線抗爭的事。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