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1 日審訊,黎第九日在辯方提問下作供。針對 2020 年 5 月、《國安法》生效前推行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庭上顯示黎向陳沛敏發訊稱「對付中共已經沒有其他辦法了」。
黎解釋,當時認為必須採取一切措施阻止《國安法》實施,但行動遭李柱銘、黃之鋒等人反對,他知道《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亦不同意。辯方問,行動最後如何成功推出,黎指「因為我是老闆」,又指當時獲提出此構思的員工支持,應該是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案件周三(4 日)續審。
黎:香港非為美國而戰 僅兩者價值觀一致
辯方指,黎於被捕後,於 2020 年 9 月 1 日接受警方查問時,警方向他展示《文匯報》於 2019 年 10 月 15 日、題為〈肥黎默認「為美打仗」 政界批賣港禍國〉報道,內文提到黎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六十分鐘時事雜誌》訪問。
報道指,黎受訪時稱,港人在港英時期培養出「與西方一樣的價值觀」,如法治、自由市場、財產權等,是中國「沒有的」,「揚言中國是想奪走港人的『自由』」。報道又指,黎提到「這是『中美新冷戰』的第一場仗,變相承認香港的反政府事件是『為美國打仗』,『我們要抗爭,否則只會一無所有』」。
黎庭上解釋,他並非指香港為美國而戰,而是指港人價值觀與美國一致,重申香港抗爭與美國無關。他強調,港人並非為了美國抗爭,而是為了香港人自身,反抗中國侵害港人自由。
就報道引述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評論指,「回歸至今,中央及特區政府一直堅守『一國兩制』,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保障,黎智英的言論完全不實,只是明目張膽地為其美國『主子』說話」。黎否認為美國說話、美國是其「主子」,重申香港與美國價值觀一致,並非指與美國有實質聯繫。
黎:推「一人一信救香港」遭多人反對
針對控方證人張劍虹、陳沛敏供稱,黎於 2020 年 5 月、《國安法》生效前要求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黎庭上指知道很多人反對,例如張、陳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亦在 FB 形容行動「骨痹同埋肉麻」,「真係冇理由叫人哋國家嘅總統 SaveHK」,又指行動不符爭取跨黨派支持的準則。
庭上顯示黎向陳沛敏發訊指,不同意黃的看法,「現在是緊急時候,我們不能假裝小心和聰明。唯一的辦法就是勇敢!現在對付中共已經沒有其他辦法」。黎解釋,他認為當時必須採取一切措施阻止《國安法》實施,又指雖然遭多人反對,但最後仍成功推出計劃,「因為我是老闆」,又指當時獲提出此構思的員工支持,應該是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庭上顯示同月 《蘋果》版面,刊出予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信件的範本,提到「只有透過施加國際壓力,中國共產黨才會重新考慮其災難性的行動」。黎確認,信件內容由助手 Mark Simon 所撰,「災難性行動」是指《國安法》。

黎指傳媒在《國安法》下工作危險
轉任集團主席「承擔責任」
按照原定計劃,《蘋果》收集讀者信件後會轉寄特朗普,惟因寄件需時,黎的「徒弟」李兆富建議《蘋果》拍下讀者信件的相片,在 Twitter 標籤特朗普。黎庭上指,《蘋果》最後沒拍下讀者信件及在 Twitter 標註特朗普,故認為計劃沒有實行,他亦不知道收到多少讀者信件。
至於在 5 月 27 日版面印有「三大方法向特朗普表達訴求」,即透過 Twitter、Facebook 及白宮聯署。黎指,原先做法其後可能轉變成上述 3 個方法,惟已忘記細節。
就黎早前供稱,同月擔任集團主席,希望承擔整間公司責任。辯方問,此與「一人一信救香港」是否有關?黎指,是與之後事情有關,「面對即將來臨的《國安法》,傳媒工作變得非常危險。正如我所說,作為一個老闆,我應要承擔整間公司責任⋯我們知道這(國安法)將是非常嚴苛且具損害性,將損害言論自由」。
黎確認《國安法》生效前開設 Twitter
「讓世界知香港發生甚麼事」
辯方展示黎同月與「徒弟」李兆富的 WhatsApp 對話,黎稱「現在是開設 Twitter 帳戶的好時機,讓全世界都知道香港今後將發生甚麼事。」而在 2020 年 5 月 22 日,黎的 Twitter 帳戶發布首個帖文。黎指,當時已確定《國安法》將生效,所以他開設 Twitter 帳戶。黎的訊息又提到,「中共完全無視我們的法治」,黎庭上補充指,因當時認為《國安法》會凌駕《基本法》及法治。
辯方展示陳沛敏 5 月 23 日向黎發送的圖片訊息,為「港區人大和政協發表聲明支持設立港區國安法-RTHK」。陳又發訊指「賣港賊,制裁名單?」黎回覆「好提議」。辯方展示黎同日發出的 Twitter 帖文,帖文內容為「美國政府應否將這些人列入制裁名單?」,再加上標籤「#MagnitskyAct」。
黎庭上解釋,相中人支持削弱香港的自由。辯方問,黎於 2020 年 5 月是否知道《國安法》的內容?黎指不清楚,但根據新聞報道,知道《國安法》會凌駕《基本法》及法治。至於帖文標籤「#MagnitskyAct(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指是由李兆富加上,他當時對法案了解不多,只知道與制裁相關。

黎接受訪問提及美國可制裁中國
另外,辯方播放黎於《國安法》實施前,接受美國《霍士新聞頻道》、《彭博社》及 BBC 的訪問片段。其中黎於 2020 年 5 月 26 日接受《霍士新聞頻道》訪問,當被主持問及如何令中國改變時,黎回應指,美國可制裁中國官員的帳戶、凍結其貪污的資金(corrupted money)、制裁中國的科技,認為美國可從多方面向中共施壓。
黎同意,當時他提倡制裁中國官員貪污的資金。辯方問,黎指要制裁中國的科技,是否提倡向中國採取敵對行動?黎指不是敵對行動,而是制裁,整體效果是希望阻止《國安法》。黎兩天後接受《彭博社》訪問,則提到最有效的制裁,是特朗普針對中國官員貪污的利益實施制裁。
文章提及「中國經濟崩潰」
黎稱與「支爆」無關
庭上早前提到,《華盛頓郵報》於 2019 年 9 月 30 日刊出黎的文章〈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中譯:即使在中國也有自由的希望),提到「如果中國經濟崩潰(China’s economy implodes),其政權合法性 (regime’s legitimacy) 亦會崩潰。即使共產中國不倒,習近平的帝國也會垮台。」
法官李素蘭問,黎早前供稱,與劉祖廸會面時對方提到「支爆」,而黎稱從未聽聞「支爆」?黎解釋,他從未聽聞「支爆」一詞,因為「支」是以前對中國的稱呼,而「支爆」是劉祖廸提出的預計,與他在文章提到的「China’s economy implodes」無關。
法官杜麗冰問法庭翻譯,應如何翻譯「支爆」一詞,法庭翻譯認為,應直接譯成「支爆」(chi-bao),因為「支」是針對中國的貶義詞,現已不會再用。杜麗冰再問黎,黎稱沒有聽聞「支爆」,而非指沒有聽聞過「China implosion」?黎確認,所以當劉提出「支爆」時,他並不明白意思。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