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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酒吧襲擊女子 官裁表證成立7.12裁決

休班警涉酒吧襲擊女子 官裁表證成立7.12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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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歲男警被指 2022 年 8 月 6 日休班期間,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與一名 38 歲女子發生爭執後,再以手襲擊對方,該女子其後報案,男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二( 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酒吧職員供稱,當時看到被告與事主一度傾談,其後感覺到事主「好大力撥過去,應該係打落去被告度」,再看到「有一隻手一巴打埋事主度」。他在控方追問下,確認當時看不到實際情況,只是感覺到事主的手部動作,亦不清楚兩人爭執所為何事。

裁判官余俊翔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辯方強調被告從來無打事主,若有亦只是自衛,又質疑事主證供的可信性。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12 日裁決。
職員稱事發前被告曾被金髮女子打

事主早前供稱自己協助一名倒地受傷女子後,問被告是否需要消毒傷口,被告突然罵她「有無搞錯,幫人都唔幫我」,並衝向她,及後她感到嘴角痛楚,推開被告後遭到掌摑。

男職員周二供稱,案發當日在旺角 Lap Bar 工作,留意到凌晨 12 時左右被告馮漢邦被一名金髮女士毆打,使其眼鏡飛脫,「眼都腫埋」。其他客人因事件陸續散去,被告坐在沙發上休息,當時被告狀態「唔清醒」,其後他看到事主走向被告與他傾談,歷時約 20 至 30 分鐘。

職員稱看見「有隻手一巴打埋事主度」

職員指後來他與事主一起坐在沙發椅後面位置,他正在整理物品,兩人背向癱坐在沙發休息的被告。一段時間後他看見事主「好大力撥過去,應該係打落去被告度」。控方詢問下,職員更正指當時看不見事主打被告,因位置背向被告,只是感覺到「好大力」,稱事主「隻手揮嗰陣掂到我嘅」。

職員續指,他看見「有一隻手一巴打埋事主度」,應是被告攤開右手,打到事主的左邊臉頰。職員確認當時並無事物阻擋他的視線,除了 3 人以外亦無其他人士在附近。職員指當時嘗試分開 2 人,被告其後由 2 名朋友帶走,事主則待被告走後離開。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從來無打事主,職員指他看不到實際情況,「淨係見到有隻手一巴打落塊面」。辯方再指出,若然真的有打,也只是出於自衛,職員稱同意。控方覆問時問及同意原因,職員指「因為一個唔清醒嘅人唔會無啦啦郁手,仲要佢畀人打完之後已經唔係好郁到」。控方其後指出,職員不清楚被告與事主之間的瓜葛,指他認為被告是自衛的說法屬個人意見,職員同意。

官裁定表證成立

控方案情完結後,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辯方陳詞時強調控方證人提到被告僅是自衛的說法,又質疑事主證供的可信性,因事主曾供稱自己被被告掌摑了 2 次,惟證人的說法是被告僅用攤開的右手用力揮向事主左邊臉頰 1 次。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12 日裁決。

被告馮漢邦( 案發時 48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 2022 年 8 月 6 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 594 至 596 號旺角新城 23 樓 Lab Bar 襲擊魏可盈。

KCCC24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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