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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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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周二(21 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扣查一日後,周三(22 日)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控方指,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反對他繼續保釋。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須即時還押。

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何俊仁由大律師黃錦娟代表。社民連陳寶瑩、及正就「47 人初選案」受審的民主黨黃碧雲曾先後到庭等候旁聽。何在被告欄內大部分時間垂頭應訊。

另外,裁判官指,收到傳媒申請放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有關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辯方不反對,亦希望法庭批准有關申請;控方則反對。裁判官指若公開審訊內容,或會影響另案審訊的公正性,最終拒絕放寬報道限制。

何於 2022 年 8 月獲准保釋

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於 2022 年 8 月批准何以 70 萬元保釋,另家人合共 40 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遵守宵禁令及每周 3 次向警署報到;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以及作出危害國安罪行的行為;或聯絡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相關人員。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當時透露,何俊仁早年因肺癌曾接受手術,最近驗身發現肺部有陰影,原定在懲教所內排期至 2023 年才能覆診。而她早前探訪何俊仁時,對方提到腎臟不適,因此希望保釋外出,盡快安排全身檢查。

支聯會及 3 幹事被控煽動顛覆

支聯會案 4 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4 人同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案件已交付至高院審理。

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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