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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男生求情:被捕前已與組織「割席」 7 被告最快周六判刑

光城者案|男生求情:被捕前已與組織「割席」 7 被告最快周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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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7 名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7 人早前承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案件周六(8 日)將繼續處理求情。當中一名案發時 16 歲的男生周五(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進一步求情指,男生被捕前已與「光城者」「割席」,顯示他有悔意,望法庭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8 日,與同案另外 6 名被告一同再訊,若時間許可將即日判刑,男生須繼續還押。
辯方:被告被捕前已跟光城者「割席」 

本案屬首宗有未成人因《國安法》定罪的案件。是次提訊的蔣周姓男生原獲保釋,但於 9 月 16 日聆訊時,法庭下令為其索取教導所、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故須還押。法官指須按法例規定,今把男生帶上庭提訊「過冷河」,再把男生的案件押後到周六,與其他被告一同聆訊。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早前法庭已為被告索取多份懲教院所報告,而被告希望法庭可判處社會服務令。辯方強調,被告於 2021 年 3 月 21 日已跟組織光城者「割席」,沒有聯繫。當時他尚未被捕,可見他於被捕前已有悔意。

法官追問會否有相關證據,如退出聲明等。辯方回應他沒有發聲明,重申他並非活躍成員。

同案 6 人已完成求情

本案中 6 名被告已完成求情,當中第 5 被告陳右津早前因正被隔離未能求情,案件將於周六(8 日)繼續處理。法官早前指,若時間許可將即日判刑。

7 人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7 名被告依次為:阮姓男生(16 歲)、蔡永傑(20 歲,倉務員)、15 歲少女、梁姓女生(16 歲)、陳右津(25 歲,售貨員)、蔣周姓男生(16 歲)及郭文希(18 歲,女學生)。首兩名被告另捲入一宗爆竊案;郭則另涉一宗國安案。除了早前獲保釋的蔣周姓男生,其餘 6 人已被還押近一年。

7 人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即於 2021 年 1 月 10 日至 5 月 6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DCCC9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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