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名男女涉透過中小企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提供虛假資料,詐騙銀行批出逾 473 萬元貸款,被警方國安處起訴串謀欺詐、洗黑錢等 4 罪。案件周一(18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庭上透露,男被告張昊揚早前在「光城者案」認罪,經認罪協商後,律政司在本案不繼續起訴張。涉案女文員則承認串謀詐騙等 3 罪,將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
案情指,女被告月薪應為 1.3 萬元,惟在申請貸款時報稱月薪 8.1 萬元,並在得到虛假薪金後,只保留真正薪金,將餘額分別以現金、轉賬等方式交還公司負責人。她在警誡下指,「當初我都有懷疑咁做係唔合法」,但最後聽從對方指示行事。案情透露,該名公司負責人被捕後,在保釋期間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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