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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7年前強姦、非禮9歲寄養女童 罪成還押12.14判刑

六旬漢涉7年前強姦、非禮9歲寄養女童 罪成還押12.14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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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九巴司機的六旬漢,被指於 2016 年以檢查身體為由,強姦 9 歲寄養女童,又隔著衣服用下體觸碰對方臀部。他否認強姦及非禮罪受審,陪審團周四(19 日)在高等法院裁定兩項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游德康將案件押至 12 月 14 日求情及判刑,候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散庭後,被告妻子及女兒情緒激動及嚎哭,「咁都告得入,有冇公道㗎!」。

6 比 1 裁定強姦罪成

由 6 女 1 男組成的陪審團,於上午約 11 時半退庭商議近 4 小時後,以 6 比 1 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並一致裁定非禮罪成。控方透露,被告案發前任職貨車司機及九巴司機。暫委法官游德康將案件押至 12 月 14 日求情及判刑,候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被告期間還押。

案情:以身體檢查為由強姦事主

被告孔慶聯(現 61 歲,報稱九巴司機)被控於 2016 年的夏天,在屯門某單位強姦和非禮案發時 9 歲的 X。

案情指,現年 16 歲的女童 X 於 2007 年出世,生父母離婚,2012 年被安排居住在寄養家庭,由被告夫婦照顧。2018 年底,X 生母獲分配公屋,X 才再與她同住。2016 年夏天,被告以身體檢查為由,擁抱及撫摸 X,以下體插入其陰道,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約 10 分鐘後,被告以紙巾為 X 抹下體及抹淚,並讚她「叻女」。

強姦事件 10 日後,X 在廚房被養母要求罰抄,被告站在 X 身後,隔著衣服以下體觸碰其臀部。2022 年 8 月,15 歲的 X 告知女友人曾遭強姦,表示想跳樓自殺遭制止及報警,X 其後獲安排與心理學家會面。被告於同年 9 月被捕,警誡下否認事件。

辯方在審訊時曾指,X 在寄養家庭表現頑皮,例如偷糖、故意收起其他小朋友的玩具,X 解釋,「我有犯過錯,但唔知佢(辯方)講咩意思」。

HCCC8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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