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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油尖旺區議員陳梓維被律政司入稟追討1.5萬元 涉離職後未歸還電腦等物品

前油尖旺區議員陳梓維被律政司入稟追討1.5萬元 涉離職後未歸還電腦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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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油尖旺佐敦南區議員陳梓維,被律政司入稟追討 1.5 萬元,指他在擔任區議員時申請費用購置電子用品後獲批,離職後卻未歸還物品或就此付費。案件周五(11 日)於小額錢債審裁處進行簡短提訊,陳未有出席。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押後至 11 月 16 日證案。
律政司指陳申領購買 7 物品
離職後未歸還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陳梓維。申索書指,被告在擔任區議員期間曾簽署「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申領表」,向民政事務署署長申領購買共 7 項物品,包括 2 部手提電腦、2 部智能電話等,後獲批 26,676 港元作購買費用。

申索書續指,被告於 2021 年 7 月 12 日離職,根據《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他應於離職後一個月內歸還物品或付費購回。惟自被告離職至入稟當天,油尖旺區議會仍未收到被告應歸還的該 7 項物品,亦未收到被告購回該物品的申請。

申索人遂向被告追討該 7 項物品的款項,按經扣減折舊價後每件回購價,總共港幣 15,707.52 港元,連同利息以及訟費。

SCTC2608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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