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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男社工涉宿舍內猥褻3名15歲男童 被控4項非禮轉介區院再訊

37歲男社工涉宿舍內猥褻3名15歲男童 被控4項非禮轉介區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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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環|6人開審前認暴動 辯方投訴檢控延誤 官稱作為求情理由「用到好濫」

11.12中環|6人開審前認暴動 辯方投訴檢控延誤 官稱作為求情理由「用到好濫」
2019 年 11 月 12 日的中環「和你 lunch」,28 人原被控非法集結,後被改控暴動。涉及 10 名被告的案件,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6 人改為認罪,暫定還押至 8 月 17 日判刑。至於不認罪的 4 人,預計周三(2 日)宣讀開案陳詞。

辯方求情時提及,其中一名被告希望成為社工的夢想破滅。惟法官李慶年不同意,指不少具黑社會、吸毒背景的人,從良後擔任社工之類的角色,「電視都成日播㗎」,認為被告「做唔到註冊社工啫」,但「辦法總比困難多」。對於辯方投訴控方檢控延誤,法官直言「延誤嗰啲(求情理由)用到好濫」,要求其準備相關案例及陳詞,押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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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全名 社工認藐視法庭囚21日緩刑一年 官望同類案件告一段落

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全名 男社工認藐視法庭囚21日緩刑一年 官望同類案件告一段落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向男學生開槍。36 歲男社工被指於 2020  年 6 月 2 日,在 Facebook 發帖公開開槍警全名,稱「冇人知你叫 XXX(開槍警全名)」,涉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他周一(31 日)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判被告監禁 21 日,緩刑 12 個月,兼向律政司支付 5 萬元訟費。

律政司一方表示,被告在得悉有關匿名令的新聞下,仍然公開披露開槍警全名,認為應判處即時監禁。被告方則求情指,被告同情被槍擊學生,當男生被控搶劫後感憤怒,已明白自己行為愚蠢,希望向法庭及開槍警致歉。

律政司一方指,本案屬同類案件中最後一宗處理的案件,希望透過法庭判刑,遏止此等行為。法官在判詞中則指,希望同類案件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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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社工涉學校猥褻侵犯3人 包括2未成年人 還押候訊

37歲社工涉學校猥褻侵犯3人 包括2未成年人 還押候訊
一名 37 歲社工,涉於 7 月 10 日於深水埗某學校猥褻兩名未成年人士,及侵犯另一人,被落案起訴「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 3 罪。被告周五(14 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匿名令,包括涉案學校,以及申請被告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 9 月 20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辯方申請擔保外出,控方反對。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辯方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7 月 19 日再處理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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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環|6人暴動罪成囚4年至4年1月 家屬呼「老公 I love you」

11.12中環|6人暴動罪成囚4年至4年1月 家屬呼「老公 I love you」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中,9 人包括教師、社工被控暴動等罪,其中 6 人早前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23 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 4 年至 4 年一個月。

法官姚勳智表示,是次暴動高峰時逾千人參與,且使用暴力的程度高,涉及破壞交通設施、縱火及擲磚等,導致馬路和交通設施嚴重受損,對公眾人士造成不便,須動用龐大公共開支作維修,但考慮到各被告並非領導者,且案發至今約 3 年多,顯然受重大影響,決定將刑期下調。

「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及多名被告親友到庭旁聽,散庭時有家屬向被告高呼「老公 I love you」,亦有人大叫「保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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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等3人涉迫刪示威者照片案 林意圖妨礙公正罪脫 官:解紛爭沒犯案意圖

林卓廷等3人涉迫刪示威者照片案 林意圖妨礙公正罪脫 官:解紛爭沒犯案意圖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4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 「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分別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林周五(20 日)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社工被告兩罪亦不成立,而第三被告、網媒記者則非法集結罪成。

區院法官游德康根據現場片段,認為感受不到林當時的行為,有意妨礙將來可能出現的刑事檢控,又指林曾調停其他爭執,形容他當天如「四處撲火」,化解紛爭,成為雙方「隔熱點」,而林對事主「態度中肯」,沒逼使刪相的意圖。

法官押後至 2 月 9 日就第三被告判刑,並下令為他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林罪名不成立,惟續就初選 47 人案還押。何俊仁及劉慧卿今亦有到庭旁聽,當林步入被告欄時,二人隨即站起身與林互相揮手。散庭時,林向公眾席揮手大喊「外母大人,龍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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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等 8 人被控灣仔暴動原審裁無罪 律政司上訴 排期 2023 年 1 月處理

陳虹秀等 8 人被控灣仔暴動原審裁無罪 律政司上訴 排期 2023 年 1 月處理
2019 年 8 月 31 日灣仔衝突中,「陣地社工」陳虹秀等 8 人被控暴動罪;陳 2020 年獲裁表證不成立,其餘 7 人亦獲判無罪。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並於 2021 年 12 月引用《區域法院條例》重新拘捕各被告。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排期於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上訴庭處理,預計需時 2 天。陳虹秀等 4 人目前獲保釋,須遵守各項條件。其餘 4 人已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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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於社署發難威脅傷社工 44 歲售貨員判 3 個月醫院令 被告父母庭後指罵主控官

認於社署發難威脅傷社工 44 歲售貨員判 3 個月醫院令 被告父母庭後指罵主控官

44 歲售貨員 2022 年 6 月在社署灣仔辦事處,處理兒子的福利事宜,期間疑情緒失控不斷吵鬧,並出言恐嚇會傷及社工,被控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兩罪,案件周三(24 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被告起初表示認罪,但拒絕同意案情,審訊一度繼續。然而,在審訊途中,被告突然改為承認控罪及案情。官按報告建議,最終判處 3 個月醫院令。 散庭後,被告父母情緒激動,並不斷以普通話指罵主控官,質疑其所言「作假證,都是假的!」又咒罵「把人家孩子關起來,說假話不得好死!」警方及保安員上前制止。 被告選擇自辯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陳敏芝(44 歲,售貨員)被控於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修頓中心 23 樓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襲擊潘姓社工,以及威脅潘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被告在開審前認罪,但不同意控方所草擬的案情,審訊於是繼續。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和傳召潘作供後,被告突然表示願意認罪及同意案情。 案情:被告曾言「信唔信我打你?」 案情指,案發當日被告出席會面,當談及兒子福利事宜時,突然情緒激動,先以左手掃跌枱上物品,繼而數次在空中揮動雙手,再踢及拍枱,期間一直指罵潘。被告隨即走近潘,並揚言「信唔信我打你?」閉路電視片段拍到整個事發過程。 被告求情指,希望法庭可以寬大處理,讓她可以在日後回饋社會。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指,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建議判醫院令,遂下令判處為期 3 個月的醫院令,以讓她接受適當精神治療。 ESCC99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