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離開律政司 出任高院原訟庭法官

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離開律政司 出任高院原訟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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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起任副刑事檢控專員

司法機構指,譚耀豪於 1967 年香港出生,分別於 1989 年及 1991 年在澳洲蒙納士大學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士學位,2021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人權)學位。

譚於 1991 年在澳洲維多利亞省最高法院獲得大律師及事務律師資格,1992 年及 1993 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2000 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5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他在 1992 年起私人執業,至 1994 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翌年獲晉升為高級檢察官,2007 年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2012 年晉升為首席政府律師,同年起出任副刑事檢控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