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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酒吧向警出示假針卡 認誤導警員 判 200 小時社服令

地產經紀酒吧向警出示假針卡 認誤導警員 判 200 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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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1月,地產經紀在酒吧向警方訛稱已接種疫苗,並展示偽造的電子針卡截圖。警員察覺有異,要求對方即場於「智方便」下載針卡,揭發事件。經紀早前承認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周四(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斥被告罔顧公眾衛生及安全,並早有預謀犯案,只顧一己私利,沒有考慮整體香港的利益,判處 200 小時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經濟轉型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嚴學勤(33歲)的父親今亦到庭支持被告,並呈上被告世叔伯撰寫的求情信,他們指被告上進及負責任,不過因香港經濟轉型,一時失意所以犯案。

辯方續指,被告已明白其行為對社會的影響,即使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被告履行低時數的服務令,但被告明白要作出補償,認為時數應由法庭衡量同處理。

官斥被告自私 罔顧香港整體情況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被告審訊前認罪,沒有案底,但是次控罪案情均嚴重,尤其防護措施涉及公眾安全,斥被告罔顧公眾衛生及安全,並早有預謀,影響香港控制疫情的情況,只考慮自己沒有考慮香港。

崔官認為低社會服務令時數不足以反映案情嚴重性,遂判處 200 小時服務令,又謂:「判社會服務令係畀好大機會你」。

被告事發後兩天接種第一針疫苗

案情指,2021 年 11 月 16 日約凌晨 1 時半,警方巡邏至尖沙咀諾士佛臺 10 號一樓酒吧,並要求被告出示安心出行及疫苗注射紀錄。被告出示安心出行紀錄,卻聲稱沒有下載電子針卡,只能展示針卡截圖。

不過警員許文謙發覺截圖有異,要求被告即時於「智方便」應用程式下載電子針卡。被告終承認未曾接種疫苗,而截圖中的針卡是偽造的。他警誡下招認,早前於網上學習偽造涉案電子針卡的照片。事發後兩天,被告始接種第一針疫苗。

KCCC 79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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