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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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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於 2020 年 6 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 25 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周二(18 日)在高院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 12 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 8 萬元訟費,稍後頒書面判決理由。

律政司形容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濫用職位犯案,屬加刑因素,又指他並非單純轉載網上資料,而是主動倡議他人起底。事件對事主構成不可挽救的傷害,破壞了他們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質疑被告並無悔意。被告方強調,被告已在信中向事主及所有受影響人士致歉,而他在案發翌日中午前已刪除帖文,有真誠悔意。
律政司:連登帖文有婚照及「編年史」資料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何卓衡引述案情指,案發於 2020 年 6 月 7 日,該高級督察與妻子於尖沙咀舉行婚禮,被告為攝影助理,其所屬攝影團隊獲聘為婚禮攝影。當日下午約 5 時,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出現一則帖文,內有婚禮照片。帖文於 3 時許發布,內有兩張高級督察及新娘的婚照,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包括名字、電話號碼、Facebook 名稱等,又附上婚禮場地。帖文亦載有一則題為「銅鑼灣放火暴徒 網友肉搜竟是飛虎隊假扮的」新聞。

被告隨後被捕,他表示認為該高級督察,是新聞中喬裝示威者的警員,所以犯案。帖文於半小時內獲 24 則留言,當中有人留言指,新娘會被南亞裔人士輪姦。二人於 4 天後向警方報案,律政司於 2022 年 5 月底展開法律程序。

律政司:被告違反誠信

至於被告一方在陳詞提及本案涉及延誤,律政司一方認為,相關延誤沒有對被告構成不利,亦不影響其承認責任,仍可進行公平審訊。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說明違反禁制令及法庭命令的後果。而本案情節相較同類案件嚴重,應判處以月計的即時監禁,並列出多項加刑因素。何指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濫用職位犯案。高級督察小心選擇婚禮場地,確保可享有高度私隱,而被告身為外人可以入場,全因他獲信任為攝影助理,被告卻濫用職位犯案,應處以較重的刑罰。

此外,被告並非單純轉載網上資料,而是主動倡議他人起底,又自行上載兩張婚照。事件對事主構成不可挽救的傷害,破壞了他們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當被告發布這些資料後,公眾可檢視內容,事主及其家人亦擔心人身安全。

律政司:被告有意傷害警員

何卓衡續指,文明社會不能容忍此等行為,又質疑被告雖承認責任,但並非有悔意。根據被告誓詞內容,他稱並非打算對事主造成實際傷害,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但何不同意,認為他在得知督察的身分後發帖,再附上自己拍攝的照片,可見他有意傷害警員,被告想以一時愚蠢及年少無知作求情,從而減輕其罪責,可見並非有真誠悔意。

被告方:被告翌日刪帖望判緩刑

被告一方求情指,律政司檢控明顯有延誤,令被告承受沉重壓力,他過去一直努力更生,貢獻社會。而且他是家庭經濟支柱,判監會令其家人生活困難,他現已深感後悔。他受查時亦與警方合作,和盤托出,承認責任,並在信中向事主及所有受影響人士致歉,明白其行為破壞了事主人生重要的一天。他在案發翌日中午前已刪除帖文,帖文維持不足 24 小時,而他事前並不知道新郎是警員身分,並無嚴重違反誠信。

法官質疑,是否事前得知警員身分並不重要,但接納被告沒有預謀犯案。被告一方強調,是次行為與其本性不符,其家人及女友求情信均形容被告為人溫柔、樂於助人。當他犯案時並不知道有相關禁制令,他本人亦沒有在帖文中鼓勵他人作出暴力行為,他本身亦非區議員或名人,僅為普通網民,希望法庭考慮各因素判處緩刑。

訟費方面,被告一方指被告出身基層家庭,與父母同住公屋,現有學債在身,希望法庭考慮其背景,以免對他構成壓毀性的影響。

被告楊軒桓案發時 25 歲,被指違反的禁制令於 2019 年頒發,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

HCMP67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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