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9 月 7 日,秀茂坪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釀 3 死 6 傷。時任項目經理被控誤殺,案件待交付至高院審訊。另外勞工處曾發 67 張傳票,控告精進建築等共 7 間工程公司及 4 人「沒有為受僱人本人及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等控罪。周一(23 日)於區域法院(暫代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早前控方申請,將傳票案押後至誤殺罪完結。被告之一、助理工程師郭俊聰的代表大律師提出反對,指案件首次提堂至今已有 30 個月,歷時長久。辯方指,郭的案情簡單,控辯雙方不爭議大部分承認事實,案情不包括其他被告,要求將郭涉及的傳票案件分開處理,提前審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由於誤殺案情況不明朗,如郭不認罪,需要傳召證人作供。官引述控方意見指,傳票案的證人及證供,與誤殺案高度重疊,若將涉及郭的案件分拆,陪審員會重覆聽取證供,可能影響理解誤殺罪的案情。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30 日再訊。
控方指,傳票案件涉及 51 名證人,會有 3 個專家證人作供。
傳票指,郭為受僱於地盤的工業經營的人。郭被指於 2022 年 6 月 1 日,就起重機的底座支撐架焊接發出不獲批准的指示,面對一項「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控罪。
早前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潘展平反對案件押後,指希望盡快審理郭的案件,續指郭涉及的傳票控罪與意外倒塌的天秤無關,申請將郭的案件分開處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由於誤殺案情況不明朗,如郭俊聰不認罪,需要傳召證人作供。官引述控方意見指,傳票案的證人及證供,與誤殺案高度重疊,若將涉及郭的案件分拆,陪審員會重覆聽取證供,可能影響理解誤殺罪的案情。

精進被除牌向高院上訴得直
早前涉案的精進建築向高院提出上訴,並要求在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屋宇署的除牌令,上周三(19 日)獲批。法官鄭蕙心頒判詞,引精進一方指,如除牌將致無法收到工程費,亦需賠償估計達 3.36 億元的違約金;精進現時的資金,亦不足夠支付分包商等的款項。除牌會影響近 600 員工生計、其聲譽和地位,即使精進最後上訴得直,也無法向屋宇署追討賠償。
事件涉 67 項勞工處傳票
4 名被告黎浩賢、郭俊聰、周漢裕、潘志財;7 間公司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永茂機械(香港)有限公司、東泰工程有限公司、忠誠公証行有限公司、新科試驗有限公司、邵賢偉建築工程師有限公司及王董建築師事務有限公司,另被勞工處票控「沒有為受僱人本人及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等 67 項傳票控罪。
4 人及 4 公司
被屋宇署票控 9 罪
時任項目經理、被告簡浩楷被控誤殺,案件待交付至高院審訊。簡浩楷另與林榮燊、王偉堅、黃志成、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永茂機械(香港)有限公司、新科試驗有限公司及東泰工程有限公司,分別被控 9 項「進行工程方式導致有人受傷/財產損毀」屋宇署傳票控罪。案件於 2024 年 1 月 30 日首提堂。
KTCC858/2024、KTS19508-16/2023、KTS26615/2022、KTS1171-77/2023、KTS4218-39/2023、KTS4427/2023、KTS4508-35/2023、KTS4777-8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