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繼舞蹈員承辦商「舞館」、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早前認罪罰款,負責安排 LED 顯示屏的工程分判商「協興隆」,周三( 17 日)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缺乏充足安全意識,對傷者致以深切歉意,又指被告只是按藝能的指示,向內地生產商訂購墮下的懸吊系統,僅「中間人」,但明白目測檢查確有不足,現已加入更多專業人士,「希望引入專業作業模式,帶領業界喺不幸中繼續出發」。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協興隆」有份安裝裝置、責無旁貸,而目測檢查為「行業一貫陋習 … 以往冇發生任何事情,唔代表唔會發生」,結果導致其中一名舞者嚴重受傷,並強調舞台裝置複雜,需專業人士監督,「唔能夠靠過往經驗判斷係咪安全」。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