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8 日)踏入第 24 日,就獨立審查組(ICU)於大維修進行期間不主動巡查,依靠業界自律、居民投訴的監察方式,時任總監劉輔國承認「當時系統有盲點」,同意作為總監責無旁貸,但否認把關不力,形容制度問題在大火「特別顯現出嚟」,當時未能察覺相關漏洞。
主席陸啟康總結指,調查進展理想、「直頭超乎我哋想像」,強調「我哋係冇咩唔敢查」,聆訊公開、公平;聆訊將暫停以候專家報告,料 6 月中、下旬重啟。至於全港大維修工程是否涉圍標等系統性問題,委員會將以各執法部門結論、公眾諮詢資料作事實藍本,稍後會上載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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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四輪宏福苑聽證會完結 居民:政府部門千瘡百孔 對黃碧嬌等人未作證感失望
《法庭線》訪問數名連日旁聽的居民,他們對於沒傳召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宏業董事侯華健等人作證均感失望。另有居民指,起初感覺大眾不明白居民創傷,甚至被質疑管理不善,如今還居民一個公道,「原來我哋社會制度千瘡百孔」。(見另稿)

民政副署長易志宏:無權逼主席開會
周五聆訊先由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作證。他指署方接獲 44 宗宏福苑相關投訴,同事都盡力、積極處理,把投訴轉介至相關部門。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指,5% 宏福苑業主於 2024 年要求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召開大會,但鄧沒按要求開會,署方僅四度發信勸喻。易解釋,此為法例設計,必須聯絡主席及發信,而該次爭議中,召集人最後自行撤回開會要求。
同年 7 月,再有 5% 業主要求罷免管委會及延長繳交維修費期限,鄧國權沒召開大會,署方再四度去信勸喻。易承認現行機制下,署方無權強逼主席開會,若主席拒絕開會,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正考慮將來可否授權當局指示物管公司召開大會。
易確認引例解散法團屬史無前例
俞引述《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40A 條「主管當局或獲授權人員的權力」,提到局方可查閱帳簿紀錄、要求法團提供資料等,但沒有執法權,遇到問題如何跟進?易指,《條例》屬最後手段﹐大多數法團都配合署方,大廈亦由持牌物管公司處理,毋須引用條文索取資料,過去只見過署方引用《條例》一、兩次。
至於《條例》第 31 條,提到由土地審裁處委任管理人,正如是次大火後,審裁處委任「合安」;易同意屬史無前例、「非常時期非常手段」,並指「合安」被委任後相當繁忙,包括跟署方定期開會、向銀行取保證金、處理管理費按金退款、電費減免,亦有跟進宏志閣升降機維修合約。
易:擬就個人持授權票數量設上限
另外,易志宏針對圍標提供改善建議,包括大火前已修例,設親身投票門檻,關於大維修的大會要求 10% 業主出席,當中至少 5% 須親自到場投票;將來亦考慮就個人持有授權票數量設上限,並於屋苑張貼告示,顯示授權票資料、單位。至於授權票真偽,易指署方未必掌握業主地址,可考慮由物管公司處理。
主席陸啟康總結指,大廈管理不僅屬政府責任,居民亦有責任。是次聽證會中,有居民表示「如果早知道係咁,我會參與多啲」,相信大火喚醒市民,明白大廈管理與他們息息相關,政府不能替其作主,居民需要「行出嚟」。

ICU時任總監劉輔國:以往不主動巡查現已檢討
今年 3 月卸任、現已退休的獨立審查組(ICU)時任總監劉輔國之後作證。俞匡庭指,劉的職責是制定、檢討政策,故並非「依書直說」,盲目跟從屋宇署?劉稱以宏福苑為例,屬已出售居屋,與私人物業無異,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須跟隨屋宇署政策。
他指,ICU 如遇到問題會尋求屋宇署建議,惟 ICU 於大火後亦曾向署方反映改善空間。
俞提到,並非每位承建商、註冊檢驗人員(RI)都奉公守法?劉稱「可以咁講」,如發覺不當行為、違例會跟進。俞關注,但 ICU 在施工期間不巡查,故不可能發現違例?劉指「當時機制我哋唔會主動察覺到」,指機制依賴專業人士監督。
俞指,即當時監管只靠居民投訴、靠業界自律?劉同意,又指火災後已進行檢討、加強巡查。俞指,「死咗 168 人,當然要檢討,我哋要睇之前點解冇檢討。」
劉承認系統有盲點 否認把關不力
俞匡庭以後樓梯「生口」為例,指市民並無專業知識投訴,承建商明知「生口」違法,也不會投訴自己,形容 ICU 將監管責任「雙手交畀市民、承建商」。劉承認「當時系統有盲點」,亦同意他作為總監責無旁貸,但否認把關不力,稱制度問題在火災「特別顯現出嚟」,「當時未見到咁大問題出現」,未能察覺相關漏洞。
針對 ICU 人員古小平供稱,他曾就發泡膠封窗問題到場巡查,事後再向借調 ICU 的屋宇署顧問謝錦明索取意見,但有關諮詢未有書面紀錄。劉輔國認為,可能有部分個案較簡單,向同事查詢屬「同事間平時交流」,指引上並無要求須有紀錄。現時經檢視後,如諮詢牽涉高風險項目,會要求同事提供齊全紀錄。
俞匡庭指「生口」問題牽涉人命,「你望返唔係咁簡單」?劉同意,「事後睇返,的確係」。
劉:大部分審查已改突擊 不披露巡查目的
針對 ICU、屋宇署政策不一,俞匡庭指屋宇署在 2023 年 4 月修改政策,在抽中做小型工程審查、而有監工計劃書的個案中,再抽取 20% 實地巡查,但 ICU 在 2025 年 12 月、大火後才知悉政策。劉輔國同意兩者「有個落差」。
俞展示屋宇署過去網頁資料,提到署方地盤監察組會視察施工中的地盤,問劉是否知道內容。劉回應「冇特別留意呢度」,指網頁主要讓公眾知悉署方工作,但實際工作要按手冊處理,強調當時手冊並無要求巡查,而 ICU 按手冊工作。
劉續指,發現雙方溝通問題後沒有逃避,隨即向屋宇署反映,「我哋唔係想賴,我哋積極查找不足地方」,知悉政策後翌月已履行。
就 ICU 收到投訴後預先通知 RI,劉會上指,他當時對於 ICU 同事預約巡查的情況並不知情,不知道古小平如何處理宏福苑巡查,同意要改善,現為杜絕瞞騙,大部分審查改為突擊,亦不會披露巡查目的。
劉:現每 4 個月巡查高風險地盤
至於屋宇署及 ICU 的分工,劉解釋,ICU 主要針對複雜工程、風險比較大,亦一直跟隨屋宇署標準。
劉又提到,現時每 4 個月視察高風險地盤,比屋宇署每半年巡查一次更密,人員並非「求其行個圈」,而是抽查不同位置,亦向消防處提供大維修名單加密巡查,如有問題會交由 ICU 跟進。此外,ICU 亦加強與屋宇署溝通,每 3 個月雙方派員開會。

歐陽伯權質疑 ICU 辦事機械化
委員歐陽伯權提到,從 ICU 人員證供「聽到機制、制度依個字,聽咗好多次」,劉又提到按手冊工作,如非手冊內容則不處理,「如果用呢種咁嘅思維,咁機械化做法」,反問將來 ICU 工作是否可以電腦或人工智能處理?
劉回應指,「委員提得好好,會唔會有新科技幫到我哋呢?而家 ICU 有科技協助,例如抽樣審查,可預先評估工程係咪高風險。」歐陽伯權則指,「但我想講,機制都係人為嘅啫」,強調新方法一定要從安全方面着手。

全港大維修項目涉否圍標 將依賴執法部門報告
主席陸啟康最後指,調查進展理想、「直頭超乎我哋想像」,又強調「我哋係冇咩唔敢查,聆訊係公開、公平」,將暫時休會,待專家報告,料 6 月中、下旬重啟。
另外,針對委員會另一範疇,即全港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有否涉及圍標、不當行為,陸啟康指若傳召證人相信以百計,或延誤部門調查工作。再者,執法部門擁有多年調查經驗,熟悉黑社會滲透等議題,「我都唔相信我哋有能力傳召黑社會作供」。
委員會決定,以各執法部門的結論、公眾諮詢時收到的資料作事實藍本,相信有助了解圍標及不法行為,並於 5 月 15 日前將相關報告及資料上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