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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28日審訊 何桂藍代表大狀開始盤問區諾軒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8日審訊 何桂藍代表大狀開始盤問區諾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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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0 日)展開第 28 天審訊。何桂藍的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開始盤問區諾軒。Beel 問及初選起源飯局、組織者討論的議席目標及戴耀廷的〈立會奪半〉文章。區諾軒在盤問下指,戴認為「立會奪半」後民主派成多數派,可運用不同權力。

代表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上周五完成盤問,區庭上形容「攬炒十步」為戴的狂想,亦是「final fantasy」。另區又主動修訂,他在辯方盤問下就新東協議寫上「會運用」否決權一事,稱「感覺被戴騎劫」的供詞。

上周報道:
47人案|區諾軒稱「攬炒十步」為戴耀廷狂想 修訂日前稱「感覺被戴騎劫」供詞
47人案|第六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3:25 休庭,周三續審
13:20 區:初選文件無提及到要林鄭下台

法官陳仲衡問,是否指暴動的新定義,而不是有關已判的案件?區諾軒稱,「唔係已判嘅案件,同埋我記得當我同朱凱廸提出之後,係有唔少人批評我哋嘅,因為佢哋覺得我哋認同咗暴動呢個概念。」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若政府回應一、兩個訴求,都是有回應?區同意。Beel 再問,作為組織者,區從未要求政府停擺?區指,「我無講過要政府停擺。」

Beel 指,戴耀廷除了為「35+」組織者外,也以個人身分寫了不同文章?區稱,「佢係有呢兩個角色。」

Beel 問,在「35+」的文件或組織者口頭上,文件或口頭上有沒有提到政府停擺?區稱,「初選整體記者會到文件,無清晰講過一次要政府停擺。」

Beel 再問,「35+」的文件是否沒有提及特首下台?區稱,「就我所見初選文件以及相關新聞稿都無提及到要林鄭月娥特首下台。」Beel 指,會就另一議題作盤問。案件遂押後至周三續審。

13:10 區盤問下確認「五大訴求」曾有改動

Beel 其後問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問區這些訴求是否隨不同時間會有改動?區稱,「曾經有改動,特別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之後。」

Beel 問,其中一項要求是「特首下台」,其後改為政府要根據《基本法》實施雙普選。區答稱,「曾經有過類似相類似變化。」

Beel 再問,可否說每個人的五大訴求或不相同,區稱「所以要視乎佢講嘅五大訴求,係邊五大訴求。」

Beel 再問,若政府沒有回應五大訴求,是否就會考慮否決預算案。區稱,「如果你話戴耀廷個主張嘅話呢,可以咁樣推演。」法官李運騰問,即不同人有不同想法,區笑稱,「睇吓個當事人係主張啲咩睇法囉。」法官陳仲衡問,是否可以從各人在選舉論壇的發言作出判斷,區答:「係其中一個可以觀察嘅地方。」

Beel 追問,區如何理解政府沒有作出回應,區答稱,「最基本係政府能唔能夠釋出善意啦,剛才你提到我 3 月份一篇文章提及立法會過半之後,可以做嘅事,我嘗試舉一個例子。五大訴求其中一個訴求係撤回暴動定性,係我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曾經同朱凱廸提出一個私人條例草案,曾經交由政府審閱該草案,係關於修改香港暴動嘅法例,去跟返國際標準。當然,喺政府嚟講係好難去接納嘅,就係唔係已經回應關於撤回暴動定性嘅訴求呢?」

13:00 區同意戴耀廷推公民投票時沒遇阻力

Beel 向區指出,就何桂藍所屬的新東選區,僅有兩次會議,而與會者在兩次會議,就揀選參選人的機制,未有達成共識。區稱,「但至少都會舉行公民投票,同埋有當選嘅目標,就係 6 席,只係留低咗一個尾巴,就係應唔應該爭取第 7 席,要喺初選投票日之後再傾。」

Beel 問可否說,公民投票相比其他機制,是被重點提及。區稱「我只能話佢推動呢件事情上無阻力。」

法官陳慶偉問,是否指推公民投票時無遇到阻力,區同意。法官陳仲衡問,九龍東是否曾不贊成投公民投票,區稱「係,最初佢哋話唔搞公民投票。」

12:55 區指戴希望統一系統 各區最後均以公民投票提名人選

Beel 其後引述戴耀廷一篇 Facebook 帖文,戴提到有 3 個提名人選的方式。Beel 問,在發帖前有否作出討論?區稱,「戴耀廷擺上 Facebook 之前,從來唔會問我哋嘅。」被告席傳出笑聲。

區其後解釋第 3 個方法,「個建議係喺 7月初唔做初選,即唔做公民投票,只委託香港民研做民意調查,如果民主派喺嗰區嘅參選人,達唔到足夠嘅支持,佢地就會公開宣布停止選舉工程,呢個建議曾經一度喺九龍東採用過。」

Beel 問,3 個方法是否都有在協調會議上討論,區同意。Beel 續問,區可否提供決定舉辦公民投票的大約日期。區稱,「就九龍東而言,係 5 月 4 日第 3 次會議,其他區雖然有討論過幾個建議,但最後嘅方向都係舉辦公民投票。」

Beel 問,是因為 1 區討論得出結果,所以其他區都採用公民投票方式?區指,「總的來說,各區係各自討論嘅。不過,去到後期戴耀廷想統一公民投票系統,以香港島為例,與會者一路提倡投 4 票,結果去到 5 月 17 日,要特登處理由 4 票轉為 1 票,與會人士無奈接受。」

在法官李運騰的澄清下,區更正香港島第三次會議應為 5 月 19 日,不是 5 月 17 日。

法官陳慶偉問,為何說港島區與會人士無奈接受,區解釋稱,「因為投 4 票,最初係司馬文建議,香港島嘅與會人士都好支持,但去到後期,因為程式要統一嘅緣故,大家覺得之前傾咗嘅事情,無辦法實現,所以大家只能無奈接受。」

12:50 區稱對有候選人作出一些政治表態感無奈

Beel 問,是否同意取消資格屬不可移除的障礙?區稱,「如果你話初選參選人被取消資格呢,係會令到民主派部署出現好大混亂,所以當 6 月份,愈黎愈多候選人去作出一啲政治表態呢,我感到好無奈,若果用咁多心機準備初選,到頭嚟候選人被取消資格,白費咗好多義工,好多人嘅心機。」

法官陳仲衡問,但根據當時的替補機制,當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是否會有人作為替補,區同意。

12:50 開庭
12:27 休庭 15 分鐘
12:15 區稱曾擔心候選人作「否決預算案」等言論 會被取消資格

法官李運騰指,區早前供稱,九西會議曾討論「35+計劃」文件,其中第 7 項為替補機制,即這問題於第一次會議前已準備好,問區是由誰製作。區稱是戴耀廷,且他曾提出一些替補機制的建議。區在提問下指,他與趙家賢沒有協助草擬文件。

Beel 問,對於沒參與草擬文件,區有否感到不高興?區稱,「呢份文件無唔高興。」

Beel 追問,即戴會在不知會區的情況下行事?法官陳慶偉打斷指,區已供稱沒有就此感不高興。

法官李運騰其後問,若參選人被取消資格,可能需要替補,當時區有何想法。區稱,「最初大家包括我在內,都係心存樂觀嘅。因為區議會選舉參選人,大部都會遭遇呢個問題,但去到大約 6 月,開始有輿論表示,若果作出一啲言論啦,係會有被取消資格嘅風險,包括表明罔顧後果地否決預算案,會被視為不尊重《基本法》。我當時就擔心,若果有候選人作出相關言論,會被取消資格。」

Beel 問,就公開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立法會與區議會的情況有何分別?區稱,「我認為情況係相近嘅,民主派亦都應該有汲取教訓。早喺 2016 年,已經有本土派人士,無辦法參選,所以參選人應該小心言行。」

12:10 區確認自《逃犯條例》被撤回 此訴求已不存在

Beel 其後指, 《逃犯條例》修例是在 2019 年12 月撤回,故這個訴求已不存在?區同意。

Beel 問,可否指當時運動的目標轉向追求普選?區指「普選係其中一樣」。法官陳仲衡指五大訴求之一。區同意,並稱「正正我想講五大訴求係當時叫嘅口號。」

Beel 其後問,2020 年 1 月的飯局上,有否提到地方選區的參選人被取消資格?區稱,「無去到咁詳細,由 2016 年開始,民主派參選立法會選舉,係有一定嘅風險被取消資格,所以要爭取立會過半,無可避免要預計有替補機制,但就無去講點樣替補。」

Beel 再問,組織者其後是否有討論替補機制,區同意,並指以九龍東作為主要試點。

Beel 問,當時的協調會議中有否提到有何替補機制,區稱「有,當時我喺九龍東,我同戴耀廷有提及過,大家傾呢個問題,但係用靈童制、定排名制,係開放嘅。」

12:05 區確認曾撰文指功能組別被壟斷

Beel 其後展示區諾軒於 2020 年 3 月所寫的文章,題為〈暫別時,只想一齊贏一次(一)〉。

Beel 指,文中提到區對於能夠在立會奪半存疑問,區同意。

Beel 問,文中一段提到:「功能組別壟斷立法會的格局,是回歸以來中共、港共一再僭越多數人意願的手段…」是甚麼意思?

區稱,「功能組別嘅投票基礎唔夠廣闊,但係喺立法會入面,卻坐擁分座點票嘅優勢。以致喺過往日子,好多可能大多數市民都支持嘅政策,由議員提案,結果都遭到功能組別議員,分組點票否決。」

Beel 問,區是否在文章提到功能組別,阻礙地區直選議員。區同意。他亦同意,建制派經常阻礙民主派所提出的議題。若民主派無法取得立會過半議席,此格局將會維持。

Beel 續問及文中一句:「推動立法會過半,是謀求改變吃人的格局。」

區解釋,「因為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而過往立法會的確係有好多由建制派提出嘅議案,違反好多香港人嘅意願。所以我喺文章度形容,呢個係一個吃人的格局。」

11:55 辯方問是否無法阻初選落敗者繼續參選

Beel  指,區早前供稱,就算功能組別為民主派人士,他們投票時未必否決預算案。區指,「我無同戴耀廷、趙家賢討論呢方面嘅問題,除非你視 5 月 5 號新界東第二次會議,我提出嘅質疑,係討論嘅一種。」

Beel 問,當時是否沒有討論否決預算案的議題?區同意。

Beel 再問,會否預期初選的落選者,於立法會選舉中繼續報名?主控周天行稱,此屬假設性問題。法官陳慶偉則認為問題公允。區遂答稱,「我哋有預期,所以設立咗一個機制,如果違反機制,就唔會得到 35+ 嘅支持。」

Beel 追問,但仍然無阻落敗的參選人正式參選?區回應稱,「唔可以,因為咁樣係違法。」

11:50 區供稱曾構思從建制派贏取 4 功能組別

Beel 續盤問,問區於 2020 年曾否與趙家賢提到獲取功能組別議席的困難。區搖頭說,「幾乎無,但我哋通常都係就住初選嘅行政事務交流。」

區在盤問下稱,「到咗 5 月嘅時候,曾經討論過 3 個界別嘅情況,當時曾經考慮,社會福利界、教育界、衞生服務界係咪參與初選…」Beel 指其問題是,就功能組別,區與戴有否提到如何獲取 13 議席?區稱,「我哋只係有 assessment(評估),但係無詳細討論過,點樣拎 13 席返嚟。」

Beel 再問,即初選主要集中地方選區?區稱,「唔單止,始終我有參與沈旭暉嗰邊嘅交流會,所以我知道部分功能組別,民主派參選人嘅情況。」

Beel 再問,當提到功能組別 13 個議席,有沒有構思是哪 13 個議席?區稱,「如果我哋當 9 席係現有嘅民主派議席,咁我哋目標就係大約爭 4 席,我意思係由建制派手上面贏取返嚟。就我接觸,係進出口界林景楠、工程界黃偉信、批發及零售界張秀賢、飲食界林瑞華。另外我地會預設,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都會有民主派參選。我雖然唔知道係咩人,另外亦都有考慮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但係將近 6 月尾先知道係周小龍會參選嘅,呢個係我當時大約掌握嘅狀況。」

11:40 區稱初選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

法官李運騰問,戴耀廷在通話中有否說過新界西文件最終版本的用字是「會運用」?區搖頭說,「無同我講。」李再問,區何時留意到用字是「會運用」,而非「積極運用」?區稱,「6 月 19 日,因為佢地交額外聲明。」

區續說,「到咗 6 月 14 號,當我同蔡澤鴻煩惱緊嗰個所謂兵變嘅問題,最後無奈地話,只能夠被動接受,戴耀廷就喺  Whatsapp 度表示同意,然後就補充話,新界西,佢哋都會額外交聲明。佢(戴)其實因為當時候,因為佢哋有開新界西嘅會,佢(戴)係已經知佢哋會咁做喇一早,而佢(戴)亦都知道當用到「會運用」嘅時候,即使新界西人同意都好,我唔會同意,其他區嘅人亦都有唔同意見。以上嘅過程,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我好難接受個過程,可以叫做民主。」

法官陳慶偉一邊用手托頭,一邊說道,但民主過程有時要互相讓步(give and take),每個決定未必能令所有人滿意。區稱「喺我從政唔同嘅階段,一路話畀我聽,要求同存異,搵共識要搵最大公因數。但初選去到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而作為組織者,難道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陳遂指,明白區的立場,但區的立場或與戴耀廷的立場不同。

11:32 區:新西初選參加者協議有 4.8 萬人投票才承認結果

Beel 甫開庭問,除區、戴兩人,誰人為核心組織者?區稱,趙家賢。主控萬德豪指,區尚未回答法官陳慶偉休庭前問、有關戴是否不民主的問題。

區遂稱,「我可以回答。6 月 9 號我記得記者會上面,戴耀廷係講過一句說話,佢強調我哋組織者無偏埋邊一邊。我想大家回顧幾樣嘢,關於新界東會議嘅過程。我到而家都對話份文件最後會用『會運用』,都感到好費解。如果佢見到與會者嘅矛盾,而佢又有建議過『會積極運用』,點解到最後會出咗『會運用』?」

區續指,「第二,雖然我無出席新界西 5 月 8 號嘅會議,但我喺還押期間都同所有被告收到佢地會議過程文字謄本,我覺得好難受,因為個過程我正正就係覺得有唔民主嘅地方 。喺案發期間,戴耀廷只係同過我哋組織者,好簡單地交代過嗰次嘅會議。」

法官陳慶偉問,案發時期是指哪時段,區稱「係開完會(同日),戴耀廷打過一個電話畀我。」區續說,「佢(戴)就係話,新界西同新界東差唔多,但個分別係 4 萬 8 千人投票啫,就係咁喇,無其他內容喇。」

陳慶偉問,區如何理解 4 萬 8 千名投票者?區答稱,「新界西最後係要求,有 4 萬,最少 4 萬 8 千人參與初選投票,佢地先承認結果。」

陳追問,不明為何戴耀廷要強調此數字?區答道:「因為新界西個制度呢,個協議呢,係好特別嘅。根據戴耀廷當時同我講,與會人士認為要起碼有 4 萬 8 千人參與新界西初選投票,佢地先承認結果。如果唔夠人投票,就只作參考。」

法官陳仲衡問,即需要有 4 萬 8 千人投票,勝出者才會被視為勝出,落敗者同樣會接受結果?區同意。

10:46 休庭
10:42 區指戴不尊重與會者 法官問戴行為是否「不民主」?

法官陳慶偉問,區諾軒與戴耀廷有分歧,那區當時有否與戴反映?區稱,「我(2020 年)5 月 5 號開完會之後,先向佢第一次指出呢個問題,而佢一路都喺度講,合法無問題。」

陳問,即戴說合法時,區與戴未有爭論?區稱,「係呢個點上面,我認同嘅。但係喺尊唔尊重與會者上面,我認為佢做得唔啱嘅。」

陳指,這就是另一議題,即事實上,兩人沒有爭議?區答稱,「我咁講個狀況喇,佢喺好多次嘅協調會議,都好在意講佢對於否決權嘅睇法。無論與會者持乜嘢立場,佢都嘗試用『積極運用』基本法否決權嘅呢個字眼,迎合與會者,我就唔關心嘅,亦都無做呢啲嘢,亦都因為有唔…當時協調會上面有唔同嘅意見,我無特別採取任何行動。所以去到 5 月 5 日,出現咗較鮮明嘅矛盾後,我先至向佢提出異議。」

陳稱,明白區的證供,在他看來,在一個追求民主的計劃,戴耀廷的行為是不民主(undemocratic),因為他不顧其他參與者的意見,把不同意見轉為同一方向,並問區此說法是否有錯?

區苦笑稱,「呃…呃我要好謹慎咁答」,他回答時,一度仰頭向前,俯向證人檯。陳慶偉遂下令休庭半小時。

10:35 區:戴出文章從不與組織者討論 「攬炒」文引不同意見戴「側埋一邊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區諾軒有否與戴討論,在「35+」中要取得大多數的障礙?在法官李運騰的澄清下,區稱沒有討論,「特別係戴耀廷出文章嘅時候,我覺得有個好大嘅問題係佢從來唔會搵我哋呢啲組織者去傾。」

李運騰問,但「35+」是假設民主派取得大多數後,其後在立法會使用否決權。區稱,「當時的確,如果你話當時嘅情況,的確係有個時間去令件事係傾清楚嘅。」李續指,但功能組別人士的投票意向,是不會與利益相違背。區同意。

李追問,即整個「35+」計劃是失敗?區答稱,「所以我對於計劃嘅理解,同戴耀廷對於計劃嘅理解,係有差異嘅。」李問,區有否與戴作出討論?區指,「最初我無關心呢方面嘅議題。」

區其後稱,「第一次同佢有呢方面嘅衝突,係 5 月 5 日新界東第二次會議之後。因為當時唔同嘅參與者,已經出現咗矛盾呀,雖然我係當時一直認為,運用憲制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無理由犯法,但無可能讓到唔同嘅聲音不被尊重。」

李問,是否指黃浩銘的意見?區說,「新界東第二次會議唔同參與者嘅分歧,更何況係佢(戴)4 月份出嘅幾篇文章。」李再問,是指提及「攬炒十步」一文?區答道:「無錯,最初我覺得,一個人寫文章出文,係文責自負,但係見到參與者有唔同意見嘅時候,而佢側埋一邊,不斷地去講話要去用否決權呢,仲要發展咗一個『十步曲』嘅觀點,我認為係組織上,組織工作上係有問題。」

10:25 區:「35+」一致投票是戴的假設 非所有參加者共同願景

法官李運騰問,「35+」的可能性,是民主派人士入立法會後,如同團體一同一致投票?區諾軒稱,「呢個係戴耀廷講大傷殺力憲制武器嘅假設。」李再問,不是所有參加者的共同願景?區答,「我認為大家係唔共同嘅。如果共同嘅話,就唔會出現協調會上面唔同嘅意見,當然去到 6 月份,又係另一個發展啦。」

Beel 其後問,是否說從一開頭的飯局,區的目標與戴有所不同,區只是關心想取得更多議席?區同意。

Beel 遂問,區的口供提到戴耀廷在飯局上提到否決權、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區同意。Beel 再問,可否說區一開頭聽到戴的概念及說法是不可行、有瑕疵?區稱,「可以話係有瑕疵嘅。」

10:18 辯方:戴耀廷所指的「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有缺陷?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問,當時面對的另一困難是,即使取得功能組別議席,但他們的投票意向,是否與組織者想希望的投票意向一致。區稱,「呢個係戴耀廷關心嘅問題,我從來都話,唔應該綑綁其他人當選後嘅工作。」

Beel 問,區是否不想綑綁地方選區的當選者否決議案的立場?區稱,「呢個一路係我舉辦初選嘅初心。」

Beel 問,功能組別議就預算案的投票,是不會違背界別的利益?區稱,「呢個都係功能組別議員一直都有嘅現象。」

Beel 問,戴耀廷所指的「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實際上是有缺陷的(flawed)?在法官李運騰澄清下,區稱,「我講兩點丫,如果你話(2020 年)3 月 26,呀唔係,如果你話當時候 3 月尾嘅時候嘅話呢,3月尾嘅時候,戴耀廷都未傾得清否決權嘅事項嘅,佢喺記者會上話唔同人有唔同嘅睇法,所以係不經整合嘅。」翻譯一度反問, 「不經整合」一詞,區說是 not being integrated 。

區續說,「跟住講稍後嘅時間啦,正如我之前所講,戴耀廷嘅盲點,係佢無睇到功能組別佢哋真正係諗緊啲乜嘢。」

10:10 辯方引區呼籲登記為出版界、進出口界選民 FB 帖文盤問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展示區諾軒的一則 Facebook帖文「【功能組別 – 終極之戰】最後一個月,召喚所有 BR 人士搶攻」。帖文提到:

「要立法會過半,戰勝功能組別是必要條件,真係唯一識得做嘅,係繼續宣揚相信正確嘅事。距離選民登記只有最後一個月,『出版界』同『進出口界』係最後有機會嘅突圍嘅缺口。點解?唔使你入商會一年,仲有,都係當你登記新公司票,搏 5 月 2 號新登記截止最後一水。

只要你有張登記超過一年嘅 BR,而又無用公司喺其他功能組別登記過團體票,你都可以喺嚟緊 9 月立法會有票選功能組別!」

Beel 問,其中一個功能界別為「出版界」,民主派要在此界別取得議席,是否有困難?

區稱,「我當時貼呢篇帖文,個用意係鼓勵人登記做選民。點解我將出版界同進出口界一齊講,係因為佢哋都有一個共通點,就係你要註冊做一間公司,然後你先至可以符合選民登記資格,取決於你公司嘅性質,所以喺當時係唔同人都有機會成功登記做選民嘅界別。當時環境係功能組別選民登記將要截止,要讓民主派喺相關功能組別增加勝算,我建議咗呢兩個界別,係市民可以考慮登記嘅界別。」

Beel 問,惟在選舉前,「出版界」是否有規則規定要在 12 個月前註冊?區同意,「希望我無記錯,係有呢個規定嘅。」

法官陳慶偉問,那區為何要發出該帖文?區答,「因為仲有一個可能性嘅,如果你本身已經註冊咗一個公司,超過 12 個月。然後你又用公司嘅名義出版一份刊物,而呢份刊物又去咗報刊註冊處註冊,你就有條件登記做出版界選民。」

Beel 其後問,出版界的「三中商」為三大公司,且有很多附屬公司。區同意。Beel 遂向區指出,要取到這些功能組別議席是很難。區稱,「民主派勝出功能組別從來都難。」

10:00 區承認初選起源飯局 曾討論功能組別議席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問區諾軒,如上周五的盤問提到,若有民主派擔任立法會主席,便會剩餘 34 個議席。區稱,「所以一路都話,係民主派攞唔攞到多數議席嘅問題。」

法官陳仲衡問,在區參與期間,曾否就立法會的職位作出討論?區稱沒有。

在 Beel 盤問下,區供稱在 2016 年民主派在地方選區取得 18 個議席,而功能組別則約 7 至 9 個議席。Beel 遂問,故他們的目標是由 18 席加多 5 席;功能組別則為 13 席,合共 36 席?區同意。

Beel 問,在飯局曾討論的其中一項事項是功能組別的議席?區稱,「係,但因為功能組別始終有太多唔同嘅界別,我哋當時亦唔清楚有咩人會參選,所以唔係一啲,係當時可以處理嘅事項。」

Beel 其後問,在整個「35+」,組織者有否打算舉行會議,討論功能組別的議席?區稱,「我哋無認真地坐低詳細討論功能組別嘅問題,但喺戴耀廷嘅推算入面,係有包括到功能組別嘅因素在內。」

0950 區:戴耀廷認為「立會奪半」 民主派成多數派可用不同權力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展示戴耀廷〈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一文,問當時飯局討論上打算贏取多少席?區稱,他們當時初步計算,並將 66443 合併加起來。區續說,「加上功能組別民主派已有議席,我哋就好容易得出,再贏出 3 個議席左右,就已經去到 35 席㗎喇。」

法官李運騰問,即需要多於 35?因為 35 只是一半的議席,若要取得大多數,便要多於 35 個議席?區同意。

Beel 問,是否指在會議上討論的數目是「35」,但其後成為「35+」?區稱。「35 係門檻,35+係目標。」李運騰向區指,Beel 是問會上是討論「35」,抑或是「35+」?區稱是「35+」。

Beel 問,所以戴耀廷〈立會奪半〉的文章是指「35+」?區稱,「可以咁講」。區其後說,「因為立會奪半,一定係唔止去到 35 就完㗎。民主派作為一個派別參與選舉,梗係要爭取最大嘅勝算啦。」

李運騰追問,但戴的文章是指取得大多數抑或是取一半議席?區稱,「我正正想講,呢篇文章講立會奪半呢,戴耀廷係包含埋奪半底下一個質性上面嘅意義㗎。」翻譯一度反問「質性」?鄭達鴻聽到「質性」一詞亦一度笑。

他續解釋,「因為當民主派過半,得到過半議席,佢認為係,係有一個本質上面嘅意義轉變㗎。而內文亦都提及到,作為一個多數派,係可以運用唔同權力。」

09:40 區指初選計劃是建立機制「令到市民揀候選人」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區諾軒在處理協調會議方面有沒有經驗?區稱,「咁多年嚟,我都參與『民間人權陣線』嘅工作,無論係搞遊行定係傾議題,本身就係每個界別嘅協調。」其中區就「搞遊行」一詞糾正翻譯,稱是 organising protest。

Beel 續問,但區有沒有從事與揀選候選人相關的機制?法官李運騰則修改問題為,是否同意機制是要揀選候選人?

區稱,「唔完全準確,係要建立一個機制,去令到市民揀候選人。」區亦一度強調「揀」一詞。

Beel 其後問,「66443」是否於 2020 年 3 月份提及?區稱,「若果你話第一次公開講,係 3 月尾,戴耀廷記者會第一次公開地講。」法官陳仲衡問,但 3 月尾之前,組織者已公開提及「66443」?區同意。

Beel 問,「66443」有否在飯局中提及?區稱,戴耀廷當時已經有提及,「當我哋討論到,民主派點樣喺比例代表制贏取最大嘅勝算,逐區逐區睇嘅時候,就會得出呢啲數字。」Beel 續問,即當時飯局中有作出討論?區同意。

09:33 何桂藍代表大狀開始盤問區諾軒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開始盤問, 並先問及2020 年 1 月的飯局會面。

區諾軒早前供稱,李永達以電話聯絡他。Beel 問,李在電話中提到內容為何?區引述李永達稱,「嚟緊會有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其實都係要有一啲嘅協調工作,問我會唔會呃…考慮出嚟傾下。」

Beel 問,為何李會選擇區?區答稱,「當時候呢都未定下呢一定係我嘅,甚至呃…都曾經考慮或者邀請過一啲嘅人選,個準則係希望搵一啲唔屬於任何黨派嘅,較為中立嘅人士,因此可以同唔同嘅派系去交涉。」

Beel 續問,他們當時目標想找一個具備甚麼特質的人?區稱,「相信同我嘅背景有關。」法官李運騰隨即稱,不需要猜測。

區續解釋稱,「第一就係正如我啱啱講,能夠同係唔同界別嘅人交涉啦,而我背景係第一,我曾經係民主黨嘅黨員。第二,係我擔任立法會嘅時候,大家都知道我係接替周庭參選立法會嘅。」

區又提到,他曾經擔任「民陣」的召集人,「民陣一路以嚟主要嘅工作,正正就係同唔同嘅派系周旋。我過往嘅政治經歷,令我有條件同唔同派系交涉。」

09:32 開庭

准保釋的柯耀林、陳志全、李予信、施德來先後到庭,其中連日來均戴上口罩的施德來,周一審訊時未見他戴上口罩。另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亦有到庭旁聽。陳志全、楊雪盈、黃碧雲等候期間聊天,其中陳稱「聽日放假!」。還押被告約上午約 9 時 29 分入庭,有被告說「生日快樂!」。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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