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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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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何桂藍供述參選立會原因 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初選時參選新東的何桂藍開始作供。她質疑即使民主派立會過半,亦只能否決而不能奪取或衝擊管治權,又指據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專訪,理解北京會透過 DQ、釋法等阻止民主派達成「35+」。她並稱,不同意戴耀廷在〈真攬炒〉一文「宿命」的說法。 

何認為需要否決預算案,因當中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能討論,形容為「財政黑洞」,故反對才是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何又供述參選立會的原因,指反修例早演化為民主運動,「要為個運動攞個 mandate (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須要行嘅路」。

針對戴耀廷寫否決權的字句,何稱理解是指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一定要否決,故認為積極抑或會運用不太重要,又稱鄒家成在新東會議上提出採「會運用」,而她聽鄒的發言後「有啲慚愧」,承認曾為鄒「幫口」,支持採「會運用」字眼。 

何又稱認同〈墨落無悔〉中「深明議會絕非抗爭終點」,指因不欲給予民眾假希望,「令佢哋覺得立法會真係可以直接逼使到政府」;又回應控方指控,指有很多人怨恨政府,毋須任何人助長,並引終院法官包致金的準則,指「法治無存」是「準確描述」。

《願榮光》禁令案7.28裁決 鄒幸彤申介入案件被拒 據悉官指沒資格抗辯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周五(2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臨時禁制令申請。律政司一方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中,《願榮光》可引發煽動分裂國家的情緒,認為傳播歌曲構成國安風險,強調非針對合法新聞工作。

以獨立身分提供協助的「法庭之友」代表則指,法庭要考慮,禁制令所帶來的寒蟬效應及不確定性,又指港府越禁制《願榮光》,或觸發越多人犯禁,形容是「欲蓋彌彰」。法官陳健強聽畢陳詞,押後至下周五(28 日)頒下裁決。

至於早前表明有意提出抗辯、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據了解,她早前以個人身分向登記處存檔文件被拒。鄒其後透過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大律師梁麗幗提出抗辯,亦遭律政司反對。法官陳健強日前書面通知鄒幸彤一方,指鄒沒犯下禁制令下所指的 4 項行為,故「沒有資格(no standing)」介入案件。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指,由於案件的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律政司不會對案件細節作評論。

7.1立會|控方引新聞片指王宗堯拍示威者膊頭以示支持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被告之一、藝人王宗堯周二(18 日)續作供。控方引新聞片段指,當日在立法會內,有示威者對王作出雙手合十的致謝動作、王又曾與示威者交流及拍其膊頭,顯示他支持示威者。王供稱或認識該示威者,不同意自己的行為促進及協助示威者參與暴動;亦否認到會議廳是「刷一刷光環」。

另一被告,案發時 25 歲男生供稱,當天欲觀看升旗禮,惟到達金鐘時已完結,他遂留在立法會「煲底」休息,下午到銅鑼灣參與遊行,傍晚轉到元朗與朋友聚會,辯方呈上當晚聚會相片佐證。至於警員記事冊和錄影會面,顯示被告曾稱受氣氛影響失去判斷力,以鐵馬撞擊立法會大門,被告供稱當時有警員教導他錄取口供,強調案發時未曾作出任何破壞,亦沒參與暴動。

案件押後至下周二(25 日)續審,控辯雙方將就另一被告、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男生的專家醫生證供可接納性陳詞。

7.21襲擊四年|至今8白衣人暴動等罪成 月初再有4人被控 「非白衣人」10月受審

元朗 7.21 襲擊事發四年,綜合至今共 6 宗法庭案件進度,「白衣人」一方共 8 人暴動等罪成,6 人等候上訴;另有 5 人在提訊階段。「非白衣人」方面,8 人被控,均表明不認罪,除林卓廷未有審期,其餘 7 人分別將於今年 10 月及 2024 年 3 月受審。

翻查兩宗已審結「白衣人」案的判詞,兩名區院法官分別形容事件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及「武裝結集」,當中法官葉佐文引「白衣人」吳偉南的證供及片段,指吳、鄧懷琛,與「Kitty 姨」及「黃阮」等另外 5 人有共同目的,參與暴動和串謀有意圖傷害黑衣人。

《法庭線》向警方及律政司查詢調查及檢控進展,包括有否按法庭判詞進一步調查「Kitty 姨」等人。警方周三(19 日)書面回覆,至今拘捕 69 人,22 人被控暴動罪,會繼續循不同方面搜證,作出全面及深入的調查,並口頭回覆指對其他問題「沒有補充」。律政司則指,個別案件的具體詳情、審理進度等,由於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不適宜評論。

抑鬱聾人出院翌日跳樓亡 死因研訊留下疑問與傷痛 家屬:希望呢個世界真係有天堂

58 歲抑鬱聾人於 2020 年留院葵涌醫院 15 日,出院翌日跳樓身亡。案件周二(18 日)踏入第六日死因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總結證供,並引導陪審團可在「死於自殺」、「精神紊亂情況時自殺」或「死因存疑」三個選項中達成裁決。

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3 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精神紊亂下自殺」,另建議醫管局要求所有病人入院時,必須提供最少一個緊急聯絡人作更新之用;又建議醫護人員處理自殺風險評估等表格時,須填寫評估時間。

研訊結束,不等於為事件畫上句號,更為家屬留下問號——院方與病人的溝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何沒有與手語傳譯有關的建議?怎樣可以避免事件再發生?

「不論係院方又好,我哋家屬都好,其實係為咗搵到真相。一嚟係為咗死者,二嚟為咗在生嘅人,去面對呢件事情。」儘管等候三年換來的答案,讓她們失望、不解,Eva 說:「我覺得我哋已經盡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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