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DCAST:
法生咩事|EP.19 47人案11.19判刑 香港首宗顛覆罪案件 法官量刑有何焦點?
一周法庭線報|反恐首案判刑;港大評議會案3人獲釋;47人案11.19判刑焦點
上周焦點:
反恐首案|7人判囚5年10月至23年10月 官指惡毒非筆墨能形容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殺警。案件共 14 人被檢控,政府首引《反恐條例)下的控罪起訴。
其中認罪 6 人及受審後定罪 1 人,周四(1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 10 個月至 23 年 10 個月。其中被指為計劃主謀的吳智鴻,判囚 23 年 10 個月;自稱「屠龍」隊長、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判囚 13 年 6 個月;同樣轉為控方證人、自稱擔任「槍手」的蘇緯軒,判囚 12 年。法官張慧玲提到,案中 3 名從犯證人均給予真實口供,獲 50 % 刑期扣減。
法官指,涉案 12.8 的計劃明顯是想殺警、危害生命和顛覆政府,認為計劃有預謀。被告犯案為滿足其政治訴求,企圖濫殺維持秩序的警員,惡毒之處不能以筆墨形容,明顯與社會宣戰。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指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決定會否覆核刑期。至於本案有 10 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的罪行,除 3 人認罪,其餘 7 人受審後均罪名不成立,李桂華指日後若有相同情況,警方可引《國安法》或 23 條檢控。
- 反恐首案|6人認罪、1人罪成 判囚5年10月至23年10月
- 首引《反恐條例》檢控 無人經審訊定罪 李桂華:日後可控《國安法》、23條
- 反恐首案 | 吳智鴻囚23年10月 反修例刑期最重 官指比葉繼歡案嚴重採更高量刑起點
反恐首案整合|「殺警計劃」是甚麼?誰是主謀?如何被指涉恐怖主義?
反恐首案審訊歷時超過 80 日,7 名不認罪被告,陪審團最終裁定 6 人罪名不成立,1 人被裁定屬交替控罪的串謀爆炸罪成。綜合控方說法,「殺警計劃」分成三崗位,各崗位皆有認罪被告轉任控方證人作供。其中一崗位由「屠龍小隊」負責,藉「裝修」引誘警方至炸彈收藏位置,主要證人為自稱「屠龍」隊長的黃振強。另一崗位,主要涉及認罪被告吳智鴻牽頭的團隊,負責製造炸彈,待警察走近炸彈處再引爆,主要證人為該團隊成員彭軍壕。最後一崗位涉及槍械,主要證人為蘇緯軒,自稱擔任槍手,負責從高處擊殺警察。
隨著案件展開,從犯證人對「殺警計劃」從何而起等細節有不同說法,亦引起證人可信性、被告有否遭警暴等爭議。控方指控的「殺警計劃」有何詳情?各被告對行動是否知情?他們如何被指控涉及「恐怖主義行為」?被告指稱遭警暴,又是在甚麼情況下發生?《法庭線》梳理審訊內容,方便讀者掌握案件重點。
港大評議會案4人囚15月 3人刑滿獲釋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有意圖傷人」判囚兩年,今年 9 月刑期上訴得直,減至判囚 15 個月。
其中張敬生及郭永皓周二(12 日)刑滿獲釋,早上約 9 時離開西貢壁屋監獄。張身穿西裝,戴上口罩,攜同結他及「包頭袋」等個人物品;郭則身穿白色上衣,攜同「包頭袋」,有親友到場迎接。兩人笑言「冇諗過咁早」,指部分親友未及到達,郭與到場等候的母親擁抱。
郭永皓接受《法庭線》訪問,指出獄比相像中平淡,「比較 peaceful,唔係特別興奮」,現時最想「返屋企,陪屋企人」,將來打算先休息數月後再找工作,又感謝各界的關心,著「大家保重」。據了解,杜林丞亨同日於大嶼山石壁監獄獲釋,容頌禧則仍在服刑。
47人案|11.19判刑三焦點:角色與刑期分級、減刑幅度與限制、剩餘刑期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將在 11 月 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條文設「首要分子」、「積極參與」及「其他參與」3 個刑期分級,其中兩級設有監禁 10 年及 3 年的刑期下限。
3 名指定法官首先須決定是否採納刑期分級;若採納,將須裁定被告屬於哪一級,再決定量刑起點。減刑方面,認罪的 31 人將獲最多三分一扣減,不過「呂世瑜案」已確立不得減至低於級別下限;而從犯證人可獲額外減刑,並可減至低於下限。此外,因應「23 條」新規定,國安罪行被告未必能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
各被告求情時已闡述對於法庭量刑的立場,他們至今已還押 70 天至逾 3 年 8 個月,扣除還押日子後,尚有多久才復得人身自由,備受關注。
47人案|失摯親、成婚、隱退 逾3年半保釋與還押 高牆內外的他們經歷了甚麼?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判刑在即,45 位罪成被告現年 27 至 68 歲,來自不同世代,有民主派老將,亦有在反修例冒起的素人。他們過去逾 3 年半因案保釋或須還押,人身自由受限但人生沒有停下來。
《法庭線》從庭上求情和公開資料整理眾人的近況,有人經歷失去摯親和離別,有人成婚,有人望出獄後結婚,他們心中滿是對家人的思念。有人事業受挫、失去專業資格,在獄中努力進修為未知的將來打算,亦有人說要修煉身心。
保釋期間,有人仍然關顧社區、露宿者和單親家庭。有人隱退,有人反思過去的政治參與、深切道歉,亦有人覺得沒有不對,表達無悔、毋怨。消失於公眾視線的他們,在高牆內外經歷悲歡離合,還有更多。
理大衝突5年|338人被控暴動 量刑起點最高7年 法官有何判刑考慮?
2019 年 11 月,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爆發連串衝突。有人透過突圍、游繩及爬渠等方法嘗試離開校園;另有人響應網上號召,在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逾千人被捕。根據《法庭線》統計,自警方封鎖理大後,有 338 人被控暴動。事件至今 5 年,大部分案件已審結,剩兩案共 8 人分別候判及候審。
理大暴動涉及多個階段,法官因應案情、暴力程度等,定下不同量刑起點。其中在一宗暢運道突圍案,法官謝沈智慧指,「突圍逃走」是理大暴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示威者以弓箭及大量汽油彈攻擊警方,加上該被告攜有汽油彈,將其中一名被告的量刑起點定在 7 年、達區域法院判刑上限。
其次為示威暫者游繩案,被告量刑起點為 6 年。法官王詩麗指,「暴徒大肆焚燒紅隧的收費亭」、「理大外圍一帶火光熊熊、烽煙四起、儼如戰場」,認為從校園離開的被告,參與這場規模十分龐大、具殺傷力及人數眾多的暴動。
其他焦點新聞:
- 23條|涉FB、IG、Threads發煽動帖文 男子被控新煽動罪 申保釋被拒
- 11.12中大二號橋|理大生暴動無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 發還原審認罪囚2年9月
- 6.9金鐘|社工早前認襲警囚4月 受襲警向被告索償 官下令賠44.6萬元
- 大埔劏房殺女友3母女 六旬漢誤殺縱火罪成 辯方指被告曾提出認誤殺
- 許金山涉殺妻女案重審 官指被告認為自辯最有利 辯方法律團隊退出案件
- 玻璃樽藏兩嬰屍案 兩男女認阻止埋葬罪判囚9月
- 男子與10歲女童性交及拍攝過程 承認4罪判囚4年 官指年齡差距大屬加刑因素
- 兩警涉與15歲女性交 認向事主提10萬元換不出庭判囚14月 官指令警隊蒙羞
- 警員認酒駕、無牌駕駛等14罪 判囚半年兼罰款 辯方稱愧對警隊
- 新田科技城司法覆核 謝世傑申法援3個月未獲批 官指沒考慮逼切性促盡快處理
- 大坑西邨重建|居民指遭誘使交出單位鎖匙安排和解 入稟要求解鎖取回個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