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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法官打逾萬次電話 五旬漢不滿要求換官遭拒 「攬住案件想增加你知名度呀嘛」

涉向法官打逾萬次電話 五旬漢不滿要求換官遭拒 「攬住案件想增加你知名度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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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不斷打電話、藐視法庭共 5 罪。案件周二(20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要求將案件押後一年,惟法官陳慶偉指他陳詞重複,僅給他 2 分鐘發言,被告不忿稱「強權咁壓落嚟!」法官反駁,「我覺得你用強權壓我呀,係都要我聽」。被告又指法官不公平、要求換官遭拒,續指「咁多傳媒喺度,你攬住(案件),想增加你知名度呀嘛」。陳慶偉訕笑道:「我完全冇興趣增加知名度」。
被告稱曾向律師行問價 「睇完價錢嚇咗一跳」

甫開庭,沒有律師代表的陸志榮表示,有報道提及他另涉東區裁判法院的「不斷打電話」案件,陸稱該案與本案涉及的證據一樣,只是控罪不同,擔心法官對他產生偏見及歧視,特此澄清。

案件 8 月提訊時,法官陳慶偉要求陸在下次提訊,告知法庭會否聘請律師。陸今稱已向數間律師行「問價」,得悉聘請事務律師及大律師處理案件,需花費 20 至 30 萬元,「睇完價錢嚇咗一跳」。

被告指法援不受理 官:非普通傳票案應受理

陸續指,他曾諮詢法律援助署職員,但對方表示傳票案件不受理,陸一度要求控方「用返傳統方式告我,方便我申請法援」。陳慶偉解釋,本案是高等法院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採用民事訴訟程序,「唔係普通出一張傳票」。

陳慶偉指,他今早亦處理了另一宗藐視法庭案(被告包括「Lunch 哥」李國永),對方同樣有法援代表。法官稱,若法援署職員仍然表示不受理,「你問吓佢叫乜嘢名,佢攬住個職員證有 number、名,我叫佢嚟法庭,講真㗎喎」。

被告批評控方「打茅招」 官笑指「唔會中控方奸計」

陳慶偉下令陸於 12 月 12 日下午前存檔誓章,講述抗辯理由,律政司則於 56 日內回應,預審擇日處理。如法援申請有延誤,陸可去信法庭,「我到時可能再叫你出庭講進度」。

陸又批評控方處理證據有不少錯漏,手法不公平及「打茅招」,「破壞本人喺法官面前嘅形象⋯希望最聰明嘅法官唔好中呢個奸計,同記錄在案」。陳慶偉聞言笑指:「雖然我唔係最聰明嘅法官,但我一定唔會中控方嘅奸計。」

被告申押後一年遭拒 官指「你用強權壓我」

另外,陸要求將案件押後一年,陳慶偉指他的陳詞重重複複,要求他在 2 分鐘內完成發言。陸語氣甚重地說:「唔知法官大人係咪對我有偏見,強權咁壓落嚟!」法官反駁,「我覺得你用強權壓我呀,係都要我聽」。

陸要求本案換官,陳慶偉一口拒絕。陸續指:「咁多傳媒喺度,你攬住(案件),想增加你知名度呀嘛」。陳慶偉訕笑道:「我完全冇興趣增加知名度」。

被告指法官自作聰明

陸再稱,由上次提訊開始,從陳慶偉的言行舉止可見,他是一個主觀、自作聰明及自以為是的人,可能閱畢本案證據後受到誤導,「不知不覺向控方傾斜、偏袒」,並令陸失眠及發惡夢。陳慶偉聽畢陳詞,再度表示「不批准」。

被告被控不斷打電話、藐視法庭 5 罪

被告陸志榮(57 歲)被控 4 項不斷打電話及一項藐視法庭罪,即於 2021 年 5 月至 7 月期間,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往區域法院 2 及 10 樓區域法官的辦公室電話,旨在對該區域法院法官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多次以電話及傳真電話作出妨擾行為,令兩名法官書記多次收電話,干擾司法運作的妥善執行。

HCMP6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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