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24 日深夜,荃灣發生交通意外,一輛公共小巴疑與正在逆線行駛的私家車相撞。涉案私家車司機、46 歲男警務人員被控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 2 罪,周四(2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待索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 4 月 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1 萬元保釋外出,另不得離港。
警方回覆指,當日涉案小巴司機的酒精測試為零度,另一名 56 歲乘客受傷,因腰痛送院治理。警方續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必定嚴正處理。至於被告的職級、駐守地區、有否停職停薪,警方則未有回答。
控罪書沒填報稱職業
被告李志健(46 歲,男性),控罪書沒有填寫報稱職業。李被控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罪,指他於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荃灣和宜合交匯處近燈柱 FA5998B,在道路上危險駕駛 1 輛私家車;於同日同地駕駛上述車輛,而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 100 毫升呼氣中有 30 微克酒精,超過 100 毫升呼氣中有 22 微克酒精的訂明限度。
STCC7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