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造商會副會長王朝正認醉駕等兩罪 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

香港建造商會副會長王朝正認醉駕等兩罪 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

香港建造商會副會長王朝正,涉今年 5 月在南區淺水灣道酒後駕駛兼撞毁公物,事後被驗出酒精含量屬第三級超標,上月承認醉酒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罪,周五( 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 2 年及罰款 1500 元,並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才可恢復牌照。辯方求情指,案件給予被告「好大教訓」,對其打擊沉重、「覺得自己好愚蠢」,而被告「唔會再揸車」,願接受社會服務令及賠償維修費,「希望法庭可以開恩」。裁判官屈麗雯指案件嚴重,酒精含量是第三級超標,亦出現交通意外,惟見被告有悔意,案中沒涉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終判處社服令。 辯方:已獲「好大教訓」、「自己好愚蠢」 被告王朝正被控醉酒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罪,今年 7 月 25 日在裁判官屈麗雯席前認罪,官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至本周五處理判刑。 辯方庭上引用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 160 至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強調被告「不會討價還價」,願意完成 240 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及不會因工作繁忙或離港探親等原因無法完成。辯方補充被告同意停牌,願意完成駕駛改進課程,亦指「唔會揸車」。 辯方又指,本案給予被告「好大教訓」,案發至今 2 個月出現失眠問題,本案對其「打擊好沉重,覺得自己好愚蠢」。另呈交三封信件指,被告在事發後透過事務律師聯絡相關人員,承諾願意為損壞的公物賠償維修費,現待收相關維修費用帳單。 辯方續指,被告沒有刑事及交通定罪紀錄,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刑時考慮整體性,「希望法庭可以開恩」,讓被告能彌補過失,回饋大眾。 官:第三級超標嚴重 願賠償有悔意 裁判官指,被告願意賠償,看見其對事件有悔意,事件沒有涉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惟酒精含量是第三級超標,亦發生交通意外,形容案件嚴重,終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 2 年及罰款 1500 元,並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才可恢復牌照。 翻查運輸署網頁,酒後駕駛者視乎其當時呼氣、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比例分成三級,停牌長短會有所不同,當中以第三級屬最高等級的超標,首次定罪最高可罰停牌兩年,再次定罪最重可罰停牌 5 年。而據《社會服務令條例》,社會服務令最高時數為 240 小時。 案情:酒後駕駛 撞上交通標誌 被告王朝正( 52 歲,控罪書沒報稱職業)被控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及不小心駕駛兩罪。控罪指他於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香港淺水灣道近燈柱 37978 ,在道路上駕駛一輛私家車,而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 100 毫升呼氣中有 … Read more

31歲醫生涉上環醉酒駕駛   准保釋候3.7再訊

31歲醫生涉上環醉酒駕駛   准保釋候3.7再訊

Read more

休班警認醉駕撞傷途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事主指被告著勿報警「賠幾多都得」

休班警認醉駕撞傷途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事主指被告著勿報警「賠幾多都得」

Read more

逆線行車與小巴相撞致一人傷 警員認醉駕等兩罪 案情:曾倡私了被拒

逆線行車與小巴相撞致一人傷 警員認醉駕等兩罪 案情:曾倡私了被拒

Read more

47歲男警認醉駕、危駕 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47歲男警認醉駕、危駕 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Read more

47歲休班警認醉駕、危駕候判 拒捕罪不提證供起訴

47歲休班警警認醉駕、危駕候判 拒捕罪不提證供起訴

Read more

深夜逆線與小巴相撞 46歲警員涉醉駕及危駕私家車 准保釋再訊

深夜逆線與小巴相撞 46歲警員涉醉駕及危駕私家車 准保釋再訊

Read more

男司機酒駕輾斃友人囚22月 律政司提覆核改囚3年 官:原審判刑明顯不足

男司機酒駕輾斃友人囚22月 律政司提覆核改囚3年 官:原審判刑明顯不足
41 歲男貨車司機被指於 2021 年 3 月參加聚會喝酒後,欲駕車離開,其 27 歲友人嘗試勸止不果,司機兩度輾過友人,一度拒絕自首,友人最終身亡。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駕及肇事後不顧而去 3 罪,被判囚 22 個月。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 3 名法官早前批准律政司申請,改判司機監禁 3 年。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周五(31 日)頒下裁決理由書,批評司機案發時駕駛方式不負責任,導致事主失去生命,他不顧友人提醒及勸阻,沒有在事故後立即停下,及時自首,此等行為加重其罪責。原審官以監禁 2 年 9 個月為量刑起點明顯不足,改以 5 年作量刑起點。

Read more

休班男警涉酒駕撞傷途人 轉介區院4.3再訊

休班男警涉酒駕撞傷途人 轉介區院4.3再訊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警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等 3 罪,周一(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表示,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早前押後期間索取法律意見,確認本案屬區域法院案件。裁判官葉啓亮應控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4 月 3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Read more

休班警員涉醉駕撞傷途人 續准保釋3.6再提堂

休班警員涉醉駕撞傷途人 續准保釋3.6再提堂
2022 年 5 月,一名警員於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和使用殘缺車輛共 3 罪,周一( 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暫不答辯,控方亦指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計算被告的車速,指被告於事發前曾一度超速、但接近案發時間又減慢速度,須等候警方報告再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 3 月 6 日再提堂,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即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准駕駛車輛。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