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謊稱從家中出發,但事實上由高樂花園出發。案件周三(15 日)在九龍城法院踏入第 18 日審訊。
辯方腦神經科專家、中大醫學院榮休教授黃家星供稱,王於 2022 年 1 月初確診住院,他於同年 12 月底為她做臨床診斷,而鑑於王曾心跳過快持續一周,以及王「主觀認為」記性受影響等,估計其病情為中度至嚴重。黃又指,據王病情,其認知受損的機會非常高。
在控方盤問下,黃稱王會面時表現正常,惟認知受損不一定是永久性,又指按經驗、文獻及病徵,肯定王認知可能曾受損是「無可爭辯的事實」。案件於 12 月 20 日續審。
辯方專家:
王的病情最少為中度至嚴重
王詩雅於 2022 年 1 月初確診新冠肺炎,其後入院治療。辯方腦神經科專家、中大醫學院榮休教授黃家星供稱,在 2022 年 12 月,他由一位腦科醫生朋友轉介,應王的要求為她診症,以及為本案作專家證人,並於 12 月 31 日初次與王見面,為她作神經檢查、詢問其病發時的病徵等,以估計她確診時的精神及認知功能。
黃續指,王稱入住北大嶼山醫院後,「主觀上覺得頭痛、心情不好,記性、行動亦受影響」,會感到疲倦、精力不足,又忘記駕車的目的地及以往熟記的食譜等;客觀上,按王的住院紀錄,她當時心跳過快持續一周、須接受儀器監察,又有嚴重低鉀、須使用補充劑,以及白血球過低。綜合上述,黃稱判斷王當時的病情最少為中度至嚴重,絕非輕微,及後撰寫一份專家報告及一份補充報告。
黃:王認知功能受損機會非常高
黃指,王的多個系統受影響,研究顯示新冠病毒或進入腦部,導致大腦認知功能受損,如疲勞、焦慮、不能集中、記憶力差、抑鬱及失眠等。
黃又指,根據研究,即使是新冠病毒輕症患者,大部分亦會出現「腦霧」,此為「基本醫學常識」,雖然王於住院期間,沒有接受任何認知測試,惟「冇做就唔係表示冇(認知功能受損)」,稱基於王的病情,認為其認知受損的機會非常高。
黃:新冠肺炎病患出現「腦霧」
為「基本醫學常識」
控方專家證人、港大腦神經科教授張德輝日前作供時,質疑黃於報告中、關於「腦霧」的文獻,其研究對象為有長期病患的長者。黃作供時重申,新冠肺炎病患出現「腦霧」為「基本醫學常識」,稱「求其搵幾份文獻」已反映此事實。
黃指沒採世衞測試
僅臨床判斷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俊賢代表,問及黃於 12 月 31 日為王做的神經檢查內容。黃家星稱,當時臨床觀察王的衣著、談吐、姿勢、表達能力、反應等反射神經,以及有沒有面癱等,而王的表現正常。
他續稱,由於當時距王確診病毒已過 11個月,惟認知功能受損亦不一定是永久性,故沒有為王掃描神經系統。他又指,根據個人豐富的診症經驗、眾多文獻及王的客觀病徵,稱肯定王認知能力可能曾受損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控方又詢問,黃有否採用世界衞生組織對新冠病情嚴重程度的測試?黃指沒有,指上述結論是基於王感染新冠病毒、出現的病徵等「整體證據」(totality of evidence),作出「普通腦科醫生的臨床判斷」。
修訂後面對 4 項傳票控罪
被告王詩雅(案發時 37 歲)原面對 8 罪。案件開審時,控方於庭上申請撤回其中 4 罪,獲暫委裁判官葉青菁批准。
王面對餘下 4 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控罪指王分別向衞生署職員辛麗芳、張竹君及賴潔生虛報,自己於 1 月 3 日晚上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的生日派對;控方日前指,她於警誡下指自己實際上從高樂花園出發至派對。
KCS17697-17699/2022、KCS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