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男子涉以「搭棚」手法,就 6 隻股票反覆發出及取消交易指示,7 次逐步提高股價,藉此沽貨獲利逾 11 萬元,被證監會起訴。他承認 7 項虛假交易罪,周四(12 日)被判 220 小時社服令、繳交罰款及調查費用近 32 萬元。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案情嚴重,曾考慮判處即時監禁,惟念及被告背景不差,可給予他一次改過機會。
證監會:反覆交易及取消
推高股價獲利
證監會上月在被告吳家熹認罪、被裁定罪成後發出新聞稿,引述案情指被告於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期間,採取俗稱「搭棚」的操作手法,逐步提高涉案股票價格的方式,反覆發出及取消交易指示。被告亦使用其多個證券帳戶進行清洗交易。
案情續指,被告同時是涉案股份的買方及賣方,他所作的交易活動會影響股價,並誤導市場參與者,使他人相信股份在人為營造的價格水平下有真正需求。被告藉此機會出售股份,從中獲利 117,715 元。
判社服令 需交罰款及調查費
案件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罰,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案情嚴重,法庭曾考慮判處即時監禁,惟念及被告背景不差,可給予他一次改過機會,遂就 7 張傳票,每張判 2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全部同期執行;被告亦需透過法庭繳交 199,688.88 元的調查費用及 117,715 元罰款。
控罪指涉 6 股票
被告吳家熹(起訴時35 歲),被證監會控 7 項虛假交易傳票控罪。
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20 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之間,在香港就中國華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為 377)、海藍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號為 2778)、天機控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為 1520)、瑞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為 724)、泉州匯鑫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為 1577)、Classified Group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號為 8232)的證券,發出或致使發出的買盤和賣盤具有或相當可能具有造成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營辦的證券市場(即有關認可市場)交易的華君證券、海藍證券、天機證券、瑞鑫證券、泉州證券、Classified Group 證券,在行情或買賣價格方面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的效果,或罔顧該等買盤和賣盤是否具有或相當可能具有有關效果。
ESS34692-95、34698-70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