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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指其政治主張有新聞價值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指其政治主張有新聞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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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12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19 日審訊。

鍾沛權否認 3 篇「35+ 初選」出線的立法會參選人專訪,是為他們造勢及戴光環。就何桂藍在文中指「警暴是事實」,鍾不認為涉煽動,「動輒就話係煽動都幾危險,寒蟬效應實在太大」。他又承認曾將部分專訪下架,「唔係覺得文章有問題,而係正正我判斷唔到咩文章係冇問題」。

至於羅冠聰的博客〈香港—美麗島〉,他指羅是《立場》博客,「一貫承諾有稿就出」,又指羅冠聰是受矚目的政治人物,有需要讓公眾知悉這位前立法會議員的公開指控。辯方指,控方認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鍾沛權聞言指,「我第一個諗法係,言論自由唔係絕對,限制言論自由更加唔係絕對」。

另外,鍾沛權否認《立場》以社運去迎合志同道合的人,提到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立場》曾多次被要求刪除拍攝到示威者的相片,被指責是「出賣手足」,但他堅持關乎公眾利益的事件都應記錄報道,又指傳媒的角色不是去保護任何人。(見另稿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鍾:社運非「政治炸彈」 僅抒發民情途徑

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詞指,2019 年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自決、挑戰一國兩制等。法庭可藉司法認知,得悉《國安法》實施後,社會仍充斥暗湧及「政治炸彈」,可「毀掉」政府管治權威,又指涉案 17 篇刊物必須在上述背景解讀,法庭才可判斷是否有煽動意圖。

鍾沛權今供稱,「各種暗湧和政治炸彈」的寫法含糊、難以評論,自己沒有相關認知。法官郭偉健詢問,鍾是不知有「政治炸彈」,或是認為不是「摧毀」政權。鍾回應指,當時社會仍存有不滿政府的民情,認為社運並非「政治炸彈」,而是抒發和表達民情的途徑。

他又認為,2019 年的社會運動不會推翻「一國兩制」基石,與外國的騷亂或暴動相比,本港的社運不算最激烈。鍾舉例指,2019 年 11 月中大及理大事件,令吐露港公路及紅隧封閉,但當時 11 月區議會選舉如期進行,投票人數創新高,支持或理解社運的候選人獲得六成選票,「要相信一個大群體嘅睇法,我估佢哋唔會認為可推翻一國兩制嘅基石」。

鍾稱自己意圖純粹 只想做好新聞

被問到「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所指何人,鍾表示難以猜度,強調傳媒報道不是炒作,而是要記錄事實,盡快跟進事態發展,又認為「國家同埋香港嘅政權係好安全」。他重申「我意圖自己最清楚,我同事嘅意圖我都好清楚」,強調「係好純粹,好純粹」,只想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和報道真相。

鍾沛權指,在受爭議的議題中盡量引入各方意見,讓公眾在充分知情下討論和爭辯,以達成公民社會,並就爭議達成共識,「由始至終,做傳媒就係做呢件事」,又指「要諗點樣煽動人做呢樣嗰樣,真係無咩心力去做,亦唔係我嘅諗法」。

否認為 35+ 初選出線者造勢、戴光環

控方開案陳詞提到,《立場》為 3 名「35+ 初選」出線的立法會參選人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造勢,肆意介紹他們的非法理念及違法主張。鍾沛權否認為 3 人造勢或戴光環,指他們都是是新晉、年輕政治人物,以前香港公職選舉從未出現過,加上社會關注初選,「對新聞機構係有採訪價值,通過訪問去了解、介紹、呈現佢哋主張同想法」。

他指,根據文章刊出的時間,其中兩名受訪者當時已勝出初選,另一人則被選舉主任取消資格,「冇勢可以幫佢造,佢哋短期冇咩機會參與正常嘅公職選舉」。

他又不認為「35+ 初選」是「禁區」,即使受訪者被控甚至被定罪,「罪犯都有佢嘅言論自由,如果關乎公眾利益,都需要被報道、記錄」,反問「香港有冇一條罪行禁制埋罪犯嘅言論自由」。

鍾否認文章呼籲支持何桂藍

就何桂藍專訪、〈【立會選戰】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鍾沛權指作者楊天帥及何曾是《立場》員工,兩人曾經共事,又稱讚何是一名出色、專業記者,指她在 2019 年示威直播採訪時鍥而不捨、奮不顧身、「得到幾大名聲同支持」。

對於控方指,文章作者不忘發表自己觀點以表支持。鍾沛權不同意,指「由頭到尾睇一次嘅話,按常理會讀到另一種感受」,又指作者提出批判、疑問,希望受訪者解答,是人物專訪的其中一種風格,不認為文章是呼籲他人支持何桂藍。

辯方引述楊天帥在文中指,「等等,妳的意思是,做公共討論,政客反而比記者有效?這說法應該跟普遍人們對記者的理解非常不同。可否澄清一下?」鍾沛權確認,這是質疑而非支持﹐又指楊天帥在文中,嘗試解釋何桂藍參選,為何會引起坊間疑慮。

控方指,何桂藍稱若民主派不堅持到底,立法會將成為「建制派嘅惡法放題」,呼籲港人繼續抗爭。鍾沛權解釋,此句源自何桂藍在 Facebook 上載的影片,《立場》只是在內文嵌入該影片。他又形容何在該影片中,形象猶如新聞主播,說話內容卻是政治人物的倡儀,「呢種形象和內容有違和感」,因此楊天帥將影片嵌入內文,協助外界理解「新聞工作者同政治人物條界線係咩」。

鍾:是否有警暴可討論 「動輒就話係煽動都幾危險」

就何桂藍在文中指「警暴是事實」,鍾沛權不同意是煽動,「動輒就話係煽動都幾危險,咁好多政治人物都唔可以批評政府」。他又反問「警暴」的指控是否完全沒基礎,稱以往有廣泛聲音,質疑警方使用過分武力,若提出相關說法便是煽動,「寒蟬效應實在太大,大到好不利一個社會嘅健康發展」。

余若薇詢問,何桂藍專訪有否下架;鍾沛權指《立場》在 2021 年 6 月 27 日的公告,指同年 5 月或之前刊出的博客文章是「一刀切」下架,專訪則全部保留。不過,鍾指因壓力問題,或曾下架何桂藍專訪,「唔係百分百記得」。但後來覺得報道寫得好、討論有意思,「真係唔應該消失喺我哋平台」,最後決定保留文章。

兩 35+ 初選出線者專訪
鍾否認涉煽動及港獨

至於鄒家成的專訪,當中他提及「現在我們要多談香港被殖民、香港民族主義」,被控方指控推崇「香港民族」。鄒又提到進入議會後,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及「圍堵中共」。余若薇問鍾沛權,鄒的意思是否指「港獨」;鍾不同意,不認為民族主義意味分離主義、「港獨」,可以是同一國家強調某族群利益,和其他族群的分別。

就梁晃維的專訪,梁在文中提及「35+ 目標是令中共痴線」,並視議會為「戰線」。鍾沛權認為,梁只是表達持續抗爭,「痴線」是指希望當權者付出代價,使抗爭達到某訴求,又指其目標不可能實現,因「冇可能獲得資格參選(立法會)」。

他指,鄒家成及梁晃維的專訪於 2021 年 7 月下架,「佢哋已經被捕同被針對」,但強調並非覺得文章有問題,「而係正正我判斷唔到咩文章係冇問題,將安全系數校大好多好多」。加上兩篇專訪的記者是博客之一、特約記者盧斯達,「考慮評論文章都下架,相關作者文章都下架」。

鍾:限制言論自由非絕對

至於羅冠聰的博客〈香港—美麗島〉,控方指控《立場》為犯案者戴光環、乘機打擊政府,辯方詢問《立場》有否相關意圖。鍾沛權表示沒有,指羅冠聰是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很早已成為《立場》博客,「一貫承諾有稿就出,體現言論自由」。

他指,羅是受矚目的政治人物,傳媒亦想跟他做訪問,講述流亡原因及最新政治主張,又認為有需要讓公眾知悉這位前立法會議員的公開指控,重申提出批評不等於犯罪及煽動。

余若薇提出,控方認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鍾沛權聞言指,「我第一個諗法係,言論自由唔係絕對,限制言論自由更加唔係絕對」。他引述之前庭上提及的例子,如倪匡、劉曉波的報道,認為傳媒工作者,在法律上的保障仍然很大。他重申,傳媒要遵守一些準則,如早前提及文章不可涉及危害公眾健康,但不是刑事上的責任,而是新聞倫理上「劃多幾條線」,「令自己更清楚咩情況可以限制言論自由」。

他指,即使報道、評論內有激烈倡議、批評,「我哋用言論自由畀我哋嘅空間公開辯論、互相信服,對社會國家最有利」。另外,散庭前,法官郭偉健表示對「攬炒十步曲」有印象,「我係咪應該要知道十步曲係咩?」並著控辯雙方「諗一諗」,會否呈上相關證據。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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