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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5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前言總主席黎雯齡、司庫陳源森提定罪上訴

羊村繪本案 5 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前言總主席黎雯齡、司庫陳源森提定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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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 名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在還押逾一年、經審訊後,2022 年 9 月同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各判囚 1 年 7 個月,預計 10 月刑滿。

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前主席黎雯齡及司庫陳源森,已在 9 月 16 日、沒律師代表下提出定罪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有該上訴聆訊的日期。
煽動刊物罪首批不認罪被告
經審訊裁定罪成

「羊村繪本案」是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不認罪受審的案件。5 人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辯方審訊時力陳控罪有違《基本法》、過分限制言論自由。

控方案情指稱,有不同角色及分工的被告,藉專業職工會之名,包裝「分離主義」、外國干預本地司法等政治主張,成「合法且具說服力」。其中涉案繪本把中國描述成「一個由殘暴獨裁者統治的監控國家」,來港是想吞噬本地資源,又公然描述港中兩地在血緣上截然不同、本性格格不入,屬於敵對族群,深化對內地人仇恨。

區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決時指,涉案 3 本繪本最大問題,在於故事完結後,向兒童指出繪本故事是真實,「他們會被告知事實上他們是『羊』,而嘗試傷害他們的『狼』是中國及香港政府」,法庭認為唯一合理和不可抗拒的推論,是他們每個人都知道繪本內容,並同意出版。

被裁罪成後黎雯齡親陳情
官打斷指屬政治宣言

5 人經審訊後被定罪,其中提出定罪上訴被告、時任工會主席黎雯齡在判刑當日解聘法律代表,自行陳情,她說到若言論自由若不能夠牴觸國家安全,「有限制嘅自由係咪自由呢?」時,法官郭偉健以「再講落去就政治宣言啦喎」為由打斷。

5 人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5 名被告依次為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黎雯齡(25 歲)、外務副主席楊逸意(27 歲)、秘書伍巧怡(28 歲)、司庫陳源森(25 歲)及委員方梓皓(26 歲),同報稱言語治療師,共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他們被指在 2020 年 6 月 4 日至翌年 7 月 22 日,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3 本刊,即《羊村守護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

政府 2021 年 10 月刊憲,公布職工會登記局根據法例,撤銷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工會登記。

CACC148/2022(原案件編號:DCCC8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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