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被指女兒10至13歲期間多次強姦 陪審團裁定強姦、亂倫等10罪成 還押候判

父親被指女兒10至13歲期間多次強姦 陪審團裁定強姦、亂倫等10罪成 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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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罪全數罪成
原控交替控罪毋須處理

被告 K.K.W. 否認 1 項「企圖亂倫」罪、3 項「猥褻侵犯」罪、3 項「與或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兩項「強姦」罪、1 項「亂倫」罪,共 10 項控罪,控罪日期橫跨 2010 年至 2013 年 5 月,涉及 8 次事件。

7 男陪審團一致裁定當中 1 項「企圖亂倫」、3 項「猥褻侵犯」、兩項「與或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1 項「強姦」、1 項「亂倫」罪成。

另各 1 項「強姦」及「與或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陪審團則以 6 比 1 的大比數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原另被控 1 項「猥褻侵犯」罪,作為首項「企圖亂倫」罪的交替控罪,由於「企圖亂倫」罪成,毋須處理交替控罪。

被指多次強姦及非禮女兒

控方案情指,2021 年,20 歲的事主 X 揭發父親在他 10 至 13 歲時,多次非禮及強姦她,包括強逼 X 為他口交、用陽具磨擦 X 的私處等。X 的母親質問被告對 X 做了甚麼,被告回答「我做咗啲對唔住佢嘅事」。

X 在庭上供稱,事發時未能理解被告的行為,直至中學接觸性教育,才明白被告的行為不當,「好似有被背叛嘅感覺」。

錄影會面招認 4 度性侵
辯方爭議受警方威嚇

被告在 2021 年 2 月 19 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有摸及親吻 X,但否認有強姦她。被告在 6 次錄影會面中,揭發另外 4 次性侵,包括摸 X 的胸部及與她性交,但否認 X 指控遭他性侵的 4 次事件。

辯方則爭議被告並非自願作供,被告在庭上供稱,錄影會面前遭警長「拍枱」威嚇「係咪想被教訓?係咪唔想早啲返屋企?」他受驚於是「迫於無奈配合」編作供詞。

HCCC4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