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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舊同學弄丟電話後索償不果 少年認拍對方祼照勒索 9000 元 判入勞教中心

遭舊同學弄丟電話後索償不果 少年認拍對方祼照勒索 9000 元 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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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少年借 16 歲男生的手提電話後弄丟,男生索償不果,在屋邨梯間推對方落樓梯,又以膠拖鞋及告示牌襲擊他,並聯同另一位女童拍下其祼照,勒索 9,000 元。患有過度活躍症的男生早前承認襲擊、勒索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 4 罪,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陳慧敏指案情嚴重,但考慮其年紀、心理狀況適合判入院舍,最終判入勞教中心。

16 歲被告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勒索及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4 罪,指他於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葵涌邨曉葵樓樓梯間襲擊男童 X,及用手提電話拍攝其裸體,涉及 8 段影片及 3 張相片,威脅他交出 9,000 元;並於翌日在香港管有男童 X 的裸體影像,涉及 4 段影片及 3 張相片。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 X 是舊同學,被告於 2020 年 10 月借手提電話給事主,遭對方弄丟,被告遂要求對方賠償 4,800 元。同年 12 月,兩人在葵涌邨曉葵樓樓梯間相約見面,但事主帶不夠錢,遭被告推落樓梯,又遭以膠拖鞋及告示牌襲擊。被告其後與另一名女童拍下事主祼照,要求他交出 9,000 元,否則公開影片。

事主將事件告知父親及報警,他驗傷後發現雙耳瘀傷及手腳擦傷。被告在警誡下稱,因事主拒絕還錢及態度不佳才打對方。

WKCC 9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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