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0 歲男子承認於 2022 至 2023 年間,向兩名 12 歲女童索取裸照,共涉超過 200 張裸照。其中一名女童及後離世,家人透過女童電話揭發事件。被告承認兩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黃國輝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有「戀童障礙問題」,專家亦認為他重犯機會高。懲教則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接受較強度的紀律訓練。官被告所干犯的為嚴重罪行,考慮案情後,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進行訓練,並在有需要時接受心理輔導,處理其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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