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歲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因多次司法抄襲,被要求提早於周五退休。陳周四完成最後一宗販毒案的判刑,庭上神情輕鬆。司法機構確認陳提早 6 年退休,可按比例享退休金福利。不過他日後若擬在港執業須先獲特首許可(履歷見內文表)。
陳嘉信升任原訟庭 10 年來,在 11 宗案件被指在判詞大幅抄襲與訟方的陳詞,其中 10 案都被上訴庭及處理投訴的法官小組批評。記者翻查資料進一步發現,截至周四,另有兩案亦涉及陳被指司法抄襲,仍待上訴庭處理,其中一宗為林百欣遺囑案。
司法機構早前回覆《法庭線》指,截至今年 6 月底原訟庭法官空缺有 7 個。陳嘉信提早退休將令空缺增至 8 個,料對人手構成額外壓力。至於陳離任前仍在處理的案件,司法機構日前指會作出相應安排,調撥資源處理。
至退休前尚有至少兩案
涉司法抄襲待上訴庭處理
《法庭線》上周報道,由陳嘉信 2017 年升任原訟庭法官至今 10 年來,共有 10 宗上訴案及一宗投訴個案,與訟方都指陳在判詞大幅抄襲與訟方的陳詞,當中 10 案,上訴庭及法官小組都確認陳有抄襲,並對他作出批評。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本周一發聲明,指陳經嚴厲譴責仍然再次司法抄襲的情況,不但影響訴訟方的權益,亦不必要地耗費上訴庭的司法資源,更重要是已削弱公眾對他的信心,遂要求並批准陳提早退休,周五生效,即周四是陳在司法機構的最後上班日。
記者翻查案件資料,進一步發現截至周四,仍有至少兩宗原審由陳嘉信審理的案件,有與訟方已提出上訴,理據包括指陳在判詞司法抄襲。其中一案為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遺囑案,陳於 2025 年 4 月頒判詞,目前已進入上訴階段待處理。
另一案則為高院人身傷害索償案件,涉校園欺凌事件,陳於 2022 年 4 月頒判詞。該案於 2024 年 9 月完成上訴聆訊,正待上訴庭頒判決。
陳嘉信涉司法抄襲提早退休 最後工作日神情輕鬆 判販毒案被告囚12年4個月

原訟庭兩官正延任
陳提早退休空缺增至 8 個
法例規定,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法官的退休年齡為 70 歲(個別法官若沒選擇延展,退休年齡則為 65 歲),司法機構日前回覆確認,陳嘉信選擇了延展退休年齡至 70 歲,意味他今次被要求提早 6 年退休。
司法機構又指,陳是依照張舉能的要求申請提早退休,並獲批准,可獲退休金福利,而退休金會按其服務年期計算,「他的服務年期會比他於 70 歲退休減少,其退休金金額也會按比例減少。」
陳嘉信被要求提早退休,對司法人手亦有影響。
《法庭線》最近統計發現,上訴庭及原訟庭,以及區域法院,現時至少有 10 名已屆退休年齡的法官處於延展任期,部分人已第二、第三度獲延任;當中原訟庭佔兩人,分別為法官張慧玲與杜麗冰,她們今年皆 74 歲,現屆任期同樣至今年 10 月。
司法機構 7 月中回覆指,截至今年 6 月 30 日,原訟庭和區院可經公開招聘填補的職位空缺分別為 7 及 13 個,又指正進行區院法官及即將開展原訟庭法官招聘,預計屆時會作出更多司法任命,令空缺數目減少。
換言之,陳嘉信提早退休,短期內將令原訟庭法官的空缺增至 8 個,料對人手構成額外壓力。
另據悉陳至離任前,手頭上仍有案件待審理,記者日前向司法機構查詢,獲回覆指「為盡量減低陳嘉信法官提早退休對法庭運作的影響,司法機構會作出相應安排,以及調撥司法資源處理原本由陳法官審理的案件」。

陳嘉信法官生涯 14 年
日後在港執業須特首准
陳嘉信 1984 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取得法學士學位,翌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England and Wales)及香港取得大律師執業資格;1995 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獲訟辯人資格,其後一直私人執業,至 2013 年加入司法機構,成為區院法官,2017 年再升至原訟庭(履歷見下表)。
據 2024 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的薪級表,原訟庭法官的月薪為 343,750 元,並可享司法機構宿舍津貼、度假旅費津貼等福利。
陳在原訟庭曾審理不少民事、刑事及司法覆核案件,而在民事案及司法覆核案涉司法抄襲。
此外,陳於 2022 年參與處理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的多次提訊,意味他為《國安法》指定法官;惟至 2023 年 1 月,陳因「健康問題」退出該案,由法官李運騰頂替,案件因此延至 2 月初開審。
同年 6 月,陳因司法抄襲,被張舉能「嚴肅訓誡」,而他當時處理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申請民事禁制令的指示聆訊,在被訓誡後,該案改由時任原訟庭法官陳健強審理。但陳嘉信其後再因在其他案件司法抄襲,被上訴庭批評。至周五退休,陳嘉信法官生涯共 14 年。
按規定,區院和高院法官須承諾除非獲特首許可,否則將來不得在香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分執業,終院法官則受法例禁止在港執業;惟仲裁員及調解員的職務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