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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前被搜出手槍等13人被捕 青年涉教唆製炸彈還押逾3年 高院申保釋被拒

12.8遊行前被搜出手槍等13人被捕 青年涉教唆製炸彈還押逾3年 高院申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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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21 歲蔡姓青年被指協助他人製造炸彈,被控「協助教唆製造爆炸品而意圖摧毀財產罪」,自 2020 年 4 月被起訴後一直還押。

青年周四(10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畢陳詞後拒絕讓被告保釋,他須繼續還押。

13 名被捕人中,21 歲蔡姓青年及另兩名被告以外的 10 人,被控《反恐條例》下罪名,罪成最高可判囚終身。

申請人蔡凱明被控協助教唆製造爆炸品而意圖摧毀財產罪,指他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及 12月 31 日,協助教唆賴振邦及其他人製造爆炸品,意圖用以危害生命,或意圖使他人能用以危害生命。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審期預料 60 日。蔡凱明將與同案 3 名被告於同日進行認罪答辯。

12.8 遊行前夕 警搜出手槍等武器
10 人被控《反恐條例》下罪名

本案 13 名被告依次為黃振強(22 歲,無業)、吳智鴻(24 歲,工程人員)、張俊富(22 歲,學生)、張銘裕(20 歲,無業)、嚴文謙(21 歲,學生)、蘇緯軒(18 歲,補習教師)、彭軍壕(33 歲,無業)、蔡凱明(21 歲,倉務員)、陳玉龍(27 歲,維修技工)、李家田(24 歲,無業)、賴振邦(29 歲,技術員)、鍾雪瑩(29 歲,設計師)及許湛榮(24 歲,物業管理助理)。

除鍾雪瑩、蔡凱明、陳玉龍外,其餘 10 人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8 日期間,在香港串謀林銘浩(音譯)、梁正熙(音譯)及張建信(音譯)等,非法及故意向特定目標送遞、放置或引爆兩個爆炸裝置,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

同時被控串謀殺警

10 人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指他們於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8 日,非法及惡意作出任何藉爆炸品導致的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以及面對串謀謀殺罪,指他們串謀謀殺警員。

各被告分別面對管有爆炸品罪、管有槍械或彈藥意圖危害生命罪、使用槍械或彈藥意圖抗拒或阻止合法逮捕等罪。

HCCC1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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