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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力高沒申牌照是黎意思、做法與租約不符

黎智英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力高沒申牌照是黎意思、做法與租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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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三(1 日)踏入第 16 日審訊。

控方證人、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接受控方覆問時稱,知道黎的私人公司「力高」,一直沒有向科技園申請牌照,「上手一路做落嚟冇申請(牌照),我都冇出聲,(做法)係同租約入面不符」,又稱這是黎的意思。

案件周四續審,控方將傳召核數師證人作供。代表黃偉強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向法庭表示不滿控方周二才提供逾千頁有關該證人的文件,要求避免再發生同類情況。

周供稱力高沒申牌照是黎智英意思

控方證人、壹傳媒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在辯方完成盤問後,周三接受控方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覆問。

周供稱,壹傳媒集團高層的任命,是由董事會的提名委員會決定,而「力高」董事的任命則由黎智英決定。周達權亦在覆問下同意,「力高」是黎智英的私人公司,也知道科技園的租務限制,即業務須與報業印刷有關。

周指,「力高」一直沒有向科技園申請牌照,「上手一路做落嚟冇申請(牌照),我都冇出聲,(做法)同租約入面不符。」周續指,「我理解係大股東嘅意思」,控方追問誰是大股東,他表示是黎智英。

控方指出,「力高」一名姓鍾助理經理的工作內容﹐除了處理「壹傳媒動畫」的會計事務,亦包括黎智英的藝術品。控方詢問,管理藝術品事宜是否與動畫及新聞業務無關,周達權稱同意。

辯方不滿控方遲交逾千頁文件 盼避免再次發生

周達權作供完畢。案件周四(2 日)續審,控方將傳召一名核數師作供。代表次被告黃偉強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在庭上提出,不滿控方周二才提交逾千頁有關該證人的文件,法官陳廣池表示:「你認為咁遲收到,你絕對有權押後(案件)」,又稱希望大家「以和為貴」。

黃大狀最後指,希望提出對控方做法不滿,「唔希望再發生」。

周達權轉為控方證人 獲豁免起訴

控方由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被告黎智英及黃偉強,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代表。本身是同案被告的周達權早前在庭上確認,他獲控方豁免起訴,並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黎智英(74 歲)、黃偉強(60 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於 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隱瞞科技園公司,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 8 號並非按租契用途使用,該租契由工業邨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於 1999 年訂立。兩人意圖詐騙科技園,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或令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 1998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連同其他人隱瞞工業邨公司,該處所非按 1995 年提案計劃書、工業邨公司與壹傳媒印刷有限公司(現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1995 年所訂租契協議,及工業邨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公司於 1999 年所訂租契使用,意圖詐騙科技園公司。

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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